这片土地盛产苦难,也不缺挠拉着胡乱活着的人。胡风当年在萧红《生死场》后记里写,“蚊子似的活着,糊糊涂涂地生殖,乱七八糟地死亡,用了自己血汗自己的生命肥沃了大地,种出粮食,养出畜类,勤勤苦苦地蠕动在自然的暴君和两只脚的暴君底威力下面”。几十年过去了,生死场仍然是生死场,苦难的制造者与承受者都还在,可是他们却也愈发地沉默。
除 非有天出现一个女人杀死四个女儿再自杀的情况,众人作友邦惊诧状,隔空骂几句、分析打量一下也就散了。似乎忽然忘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压根不是新鲜事,或者只是平日里一起假装看不见太久,最后就真的以为不存在了。
但是总有些人不想让大家看不见,他会时不时刺痛你,倒一盆冷水来,让你看清现实。鲁迅是这样的人,他在黑屋子里呐喊,贾行家不呐喊,他只是默默地记录下来,告诉你盛世阴影下还有这样一些人如此活过。
贾行家早先混迹在网易博客、饭否,陆续发表在网易微博上的人物断章《他们》有九百多条,筛选后放入《读库1604》,被白岩松称作今年《读库》的压卷。《尘土》是贾行家第一本纸质书,收录了他网易博客的一批文章,分为人、世、游三部分。主要是他对家族亲人、朋友的记忆,生养他的城市——哈尔滨的一切以及一些游历。
贾行家写得最好看的是东北的人和事。东北,近代以来各方势力你方唱罢我登场,从苦寒之地、流放之地到成为共和国长子、骄傲,再到如今的没落,本身便如同小说里的末路英雄,有着一股致命的吸引力。对于生长在那片土地的人来说,两三代人,不到一百年,个人、家族的沉浮叠加一方水土的盛衰之变,本就值得记录。何况,这还带有极强的标本意义。
看贾行家写“他们”,总会想起我见过的“他们”,守在没办法逃离的人生里,努力倒腾着,活着。民国女作家里我偏爱萧红,我觉得她完全是天才似的写作,凭直觉,写出来一派天真,却又那么悲苦。其实文学有时候就是这样,越是苦难的东西,越需要灵动地展现。这样看的人不觉得那么苦了,才好继续生活下去。
写苦难的作家,建国后其实也有很多。余华的《活着》、《许三观卖血记》,莫言的作品同样如是。《活着》的话剧版、电影版、小说都看过,那段儿历史有时叠加在一起。首先浮上来的是黄渤在舞台上,背着凤霞,他说他就一步一步的走,凤霞的眼泪滴答滴答掉在他脖子上,走啊走啊,他就说凤霞,咱不去那户人家了。再穷也不会把凤霞送走了。只要一想起这段就难过。据说姜文一直想拍《许三观卖血记》,可惜种种原因没有拍,反倒拍了韩国版。或许就算拍了,大家应该也不太想去看这些了。
有一段时间大家会说展现苦难是题材上的取巧,是一种消费。在买买买社会呆久了,的确什么时候都可以跟钱、消费挂钩。但是苦难本身是需要记住的。因为苦难有很多种,困苦活着的人却可以是任何人。佛家讲七苦,如何度自己?
贾行家在《尘土》里提到《庭前柏树子》的公案。鹰隼高空盘旋,不落下来,落下来就没好事;像赶路,到了就是到了,没到就是没到,不能说快到了。禅师肯进一步阐释为“待到虚空落地时”,相当于回答“等到看见什么,就不远了”,已经算是老婆心。是无可奈何的同情。人之未达,无异于渺,即便近在眼前也不影响错过。所以需要有人指点,需要有人可以让自己清醒一下,不要麻木。
《他们》《尘土》某种程度上是如此的。贾行家的写作中能看出他对这些人用情很深,即使他用十分克制的笔墨去写。这里面有很大的苦难,但并非是炫耀式的书写,他没有那样的描写癖。他是在用故事为懦弱者建立起尊严,记录而非卖弄他们的痛苦。最早开始写《他们》时,他曾经提到过《聊斋》,说早先不喜欢里面人和狐狸搞对象后总是大团圆,觉得那是蒲松龄老先生的个人苦逼大发作。后来知道所谓的大团圆是何其悲苦,谁都知道这种事情是没有的,如此这般的修饰只让现实更凶险。蒲松龄还会给他的故事安个修饰的大团圆,贾行家记录的人是现实中的,多半没有在公路底下拱出小草的倔强与幸运。
其实文字有时也是一种悖论。大家喜欢看故事,不会因为你是现实主义就多看你一眼。因为读书不是考试。如何将“他们”的故事让更多人看见?仅仅是流水账地复述,悲喜是无法流传的。写的人得懂文学,贾行家是懂的。他曾不止一次提到过卡佛的一段话:用普通但准确的语言写普通事物,并赋予它们广阔而惊人的力量,这是可以做到的。写一句表面看来无伤大雅的寒暄,并随之传递给读者冷彻骨髓的含义,这是可以做到的。
无论《尘土》还是《他们》都有这样的文学自觉很多人能在文章里看到古文和旧体诗的影子,会看到废名。最起码这里的文字能打动你,不仅仅是故事打动,还因为讲故事的人组织能力强。
东东枪在采访中曾经问贾行家的师承,贾行家早年也在博客里列过自己喜欢的书,长长一条。两份书单基本重叠。他们包括:庄周、司马迁、庾信、段成式、杜甫、徐渭、吴承恩、张岱,鲁迅、周作人、废名、沈从文、老舍、汪曾祺、张中行、张承志、阿城、朱文,梅里美、纪德,卡夫卡、佩索阿、蒲宁、布尔加科夫、辛格、图尼埃、卡尔维诺、胡安·鲁尔福、博尔赫斯、科塔萨尔、加西亚·马尔克斯,库切、菲兹杰拉德、冯尼古特、翁达杰,《圣经》和佛经公案。
他评价是:第一个逗号是古汉语,第二个逗号是用白话的,但我选的大多不是津梁上的人物,这个明显。梅里美和纪德都典雅,是我最羡慕的气度,两种对观的典雅。第三个逗号里的作家,无可争议。第四个逗号,很多人觉得相对单薄,但特别吸引我。成气候宗教的经都好看,写经的自信、庄重和一以贯之,别的书里没有,而且想象力雄伟——他们不觉得那是想象力。公案不求立文字,玄奘写的都有明确用途,特别矫健。
第一眼看到段成式时特别开心。蛮喜欢看一个作家列书单,写书评。因为一个人在写作时,他们不是真正的一个人在写。故事里的人,阅读过的作品都会偷溜到你的脑子,跟你一块儿下笔。如果你脑子里装的都是郭敬明,那就死定了。出来的全是名牌罗列。如果你脑子里的人是废名,是二周,是张岱、司马迁等等这些大家,那你出来的语言就有一个标准线,取法乎上,得乎其中。最起码写下翻译腔的句子时,你会尽量修改。而那些优秀的外国作家,凭借好的译本传递到你这里时,扩展的是另外的眼界。
关于段成式,贾行家说的是“怀疑其他年头出来的人物,未必有段这个气质。唐朝真是很宝贵的一个时期,否则中国文气可能会更早衰”。
关于漂亮和美,贾行家的说的是:二者可能还有段位区别。这些年语言造境“平淡”成了流行,比秀书面语小词典好,但是绚烂之极归于的平淡和装逼未遂归于的平淡,旁人是很容易就能看出来的。
关于语言,“要说我爱这个国的话,多一半儿是爱这里的语言,尽管她命运多舛,屡遭侵毁,依然优雅、细密、深邃,充满了弹跳性和各种可能。”
或许因为这个,我会不由自主地喜欢阅读他的文字。跟老太婆一样给大家推荐。其实我不排斥任何一种试验性质的写作。但是我偏爱继承了汉语传统的那种写作,喜欢能在文章里看到叮咚叮咚的水声。
当然贾行家现在的文字也非一朝一夕练成的。这是翻看他几年的博客感受到的。下面是他文章的纵向对比:第一段均是博客里早年的文章,第二段为最终呈现在《他们》、《尘土》中的样子,你能明显看到这里面发生的变化,最后文字间有了呼吸、节奏,如同他爱的音乐。
(一)我同学的妈当年在糕点厂工作。 三年里,糕点厂并没有停产,市面上从来没有点心,蛋糕都卖到哪儿去了?不知道。糕点厂每天还有鸡蛋、奶油和糖运到,似乎是故意的,管理很松弛。年青女工们上班,先嬉笑着蒸一大盆鸡蛋糕,用勺子挖着吃。她们吃腻了充当蛋糕底座的“方子”,经常随手施舍给附近的居民。她们大多养了孩子,母子都胖乎乎的,和画片儿上的一样。
(二)她那时候在市糕点厂上班,市面上早已断货,但厂里也没停过产,哪儿去了呢?成筐成筐的鸡蛋、人造奶油一直都有供应,还是有机会边做边往嘴里塞。有时候用大铝盆蒸鸡蛋糕。他们还把厂区周围的一个老太太当宠物养,只要她按照口令在小窗户底下做些丢人显眼的动作,就丢几块从蛋糕坯边缘切下来的薄片儿给她。(《他们》)
(一)五六十年前,有一类从乡下进城读书、学生意的男子,脚跟站稳,事业或学业有成,就想要说一房手脚匀称、皮肤白皙的女学生(起码是市井人家的规矩女儿)来做老婆,他们的意愿是要把贫瘠的故园远远丢到后面去的,然而那蚌壳永远有一丝长进身上,等到“思乡”时,就被拽回来对着浊酒垂几滴泪,女学生或市民的女儿在旁看着弄不清楚。更难丢掉的是老家父母跟前间可能有个发妻及子女。这城府稳重的男人当然知道那婆娘早晚要到城里来的,他不是一块冷而硬的石头,于是空泛的乡愁变得实际起来。那时候,这种事情多到使人乏味的地步,讲述的人连捏造和渲染都懒。
(二)昔日,有一代从乡下进城读书、学生意的男人,脚跟站稳,事业或学业有余,想结婚,这一回,要手脚匀称、皮肤白皙,女学生,起码是城市里的女孩儿。标准明确而具体,因为有老家那个做比对。他们愿把贫瘠的故园丢到后面,然而那蚌壳永远有一丝长进身上,等到思乡时,就被拽回去垂几滴泪,大多是喝酒喝得魂魄不大熨贴时,女学生或市民家的女儿在旁看,弄不清楚。如果除了那女人,还有儿女,则更不可能彻底丢掉。这城府沉重的男人知道早晚要在城里解决这些,他不是块冷而硬的石头,于是空泛的乡愁变成实际的麻烦。我母亲正好生逢那代人,自做学生起,见到的这类情形多到使人乏味,连扯老婆舌的都没心思捏造渲染,因为说完这个还要赶紧再说说那个。(节选自《尘土》中《重婚》)
下面这一节是《读库1604》节选的《他们·活受》中的一则,如电影的一个场景,却是拉长了的故事。亦如同一首歌,起先鼓点密集,最后一闪却没了。不知这记忆该属于谁?是猫还是人?
拆迁来得像场冰雹。他家搬得最快,为此还获得了一小笔奖金,被夸作“识时务”。昔日的邻居视他为叛徒,一百步和五十步。几周后,那片废墟只留下几栋孤零零的贴满恐吓标语、孤岛一样的房屋。在他家原来的位置,还有半截卧室的墙暴露在光天化日下,墙头上,他终于找到了走失的猫。
偏爱都是有理由的。我最早是在东东枪微博里看到,早先看他老提贾行家,还以为是东东枪的小号。关于此书,东东枪在微博里特别感性地这么写过:坐在星巴克里读完了一位老师即将出版的书稿。唏嘘一阵后抬眼往外望去,是那座黄澄澄地冒着贼光的古寺,墙上写着的字是“国泰民安”。想起石挥文章里那句,“我又将投入这茫茫的红尘中去了”。
而他拍的书影是第一篇《选择》。在亚马逊买下电子版后,也是看完第一篇,就到处安利了。因为他里面提到福克纳的《野棕榈》。我最早是在昆德拉《被背叛的遗嘱》里看到的,后来找了原书看。他考量的是人类会在悲痛的存在与消失的记忆里选择什么?小说里的男主角最后活着已经毫无意义,但是他仍然打消了自杀的念头,“记忆要是存在于肉体之外就不再是记忆,因为它不知道自己记住的是什么;因此,当她不在了,一半的记忆也就丧失,而要是我也不在了,整个记忆都得终止。是的,他想,在悲痛的存在与不存在之间,我选择悲痛的存在”。
我上大学那会儿,昆德拉特别流行。地摊上都是他的盗版书。陆陆续续把他书买齐看全。他借着音乐讨论小说。昆德拉当年如同现在的村上春树一样火,至少在我看来。但看那么多,我不停思考的仍然是这段痛苦的存在与不存在之间选择什么?如同你会做一只快乐的猪还是因思考而痛苦的苏格拉底。佛家讲究放下、破执。他会说爱不重不生娑婆。念不一,不生净土。我也寻思不明白,但是我觉得最后应该是综合。写作、记录、阅读,本身也是一个放下的过程。人很多时候无法选择不存,但是悲痛的存在时长又有多少?古人举行丧礼,仪式的目的是为了止住悲痛。服丧三年,三年后,不要伤心了。该干什么干什么。这是中国人的处事哲学。对于今人来说,需要消化的痛苦来说,太多。记录与阅读本身,也是一个疗伤、治愈的过程。
《他们》最初开篇时,贾行家同样提到了福克纳,那是《喧哗与骚动》:念得如同生啃易拉罐,牙齿松动,学会了把一句通顺的长句子再改回不通顺,三个月以后忘得干干净净,只记得最后一句话他们,困苦地活着。
福克纳用他的作品让世人记住了他的南方。
贾行家用他的作品记住他要记住的人、故土、时代。同处于一片土地,我们或许可以跟随他一起看看、记住我们想记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