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想念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呢? - 草稿

很想念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呢?

是你觉得周围再吵闹,内心都会觉得孤单。

一、所思在远道,所念在远方

今天是爷爷的生日,隔着渺远的星河和空阔的宇宙,我托十月的秋风寄去一缕相思和牵挂。

12年前,我8岁。爷爷70岁;今年,我20岁,爷爷依旧70岁。我对他的记忆停留在了稚嫩的童年。

“盖闻死别长城,生离函谷。”或许苍茫的世间可以掩埋一切,但一定有一种力量可以填平时间和空间的沟壑,架起一道爱的高墙。

爷爷走过的数年,起初因为幼时无知,对“离别”这一主题的理解并没有那么深刻;随着年岁的增长,才渐渐懂得原来我与他竟是天人两隔,是在我今后有限的生命里不再与他产生交集,是他与我之间的这段祖孙之缘在不知不觉中已悄悄耗尽。

人生何其短暂,这短短的一生,我们最终都会失去。

我们所处的星球这么大,却找不到一个不因失去而失意、不因思念而思绪万千的人。

犹记那时爷爷因一种名为“脑干出血”的急病突离了我们。四毫升的脑溢血,成了送走爷爷的最后一道通牒。四毫升大概是多少呢?一个普通瓶盖的大小。

一个瓶盖大小的出血量大吗?好像不大,但是却足以让一个体格高挑、行事果决、性格豁达的他突然地离开我们。

有多突然呢?大概是早上我去爷爷家问好,晚上便已天人两隔;大概是我匆匆赶到医院时,见到往日硬朗的他已祥和平静地睡去;大概是我去摸他的大手时,摸到的只是一双冰凉僵硬的手掌。

春去秋来,北雁南飞。或许,常常嫌热向往秋天的爷爷选择在清秋离开我们,也是对我们的一种留恋与不舍吧。

那时的我也曾一度因为爷爷的影响而改变教师的职业理想,将未来的职业选择——从医,作为自己前行的方向和目标。

游走于病人与家属之间,奔忙于生死的对抗,为挽救每一个生命的存续而努力,为守护每一个家庭的幸福而施计……正因为自己经历过至亲的离去,才不忍不愿看到更多的人和自己一样。



二、选择你所向往的,是对所爱之人的一种尊重与坦诚

那时的我虽不知道人生的意义是什么,但我清楚,有一条真理便是,让自己的生活过得好一点,给他人带来尽可能多的幸福、满足或者愉悦感。这是爷爷将自己的人生体验与教育方式打在8岁的我身上的烙印。

烙印很深,直到现在我还能清晰看到它的影子。或许,这种体悟与感受将随着我对爷爷的思念,伴我不长不短的一生。

到后来,直至高考结束填报志愿时,在我心驰神往的师范类院校、传媒类院校与医学类院校间我犯了难,是坚持自己的所爱还是为因爷爷而改变的职业理想、人生追求而向前探索呢?

填报志愿期间,我常常说服自己,要不要直接填报“山西医科大学”(综合往年分数线与排名,我的分数进SMU属于很稳的那种)……

纠结间,爷爷的精神熏陶与教养作用在此时又发挥了它的作用。执念是风,热爱和本事才是帆。光风大和自己没关系,帆才能收住风。

因而我来到了这里,以自己的方式寻找着前行的方向。告别医生的执念与理想,我想更多地开拓自己人生的边界,大胆一些,爱一个人,攀一座山,追一个梦。以读大学的态度过一生,以过一生的方式读大学。

纵使人生的疆土还有待开发,纵使简单而稚拙地『送』走了自己的两段感情,纵使自己要攀的山还远在山脚之下,纵使路遥马急而星河梦远。但相信「生命不息,希望常在」



三、“在爱的记忆消失前,请记住我”

《千与千寻》里说,忘记自己就会迷失;而《寻梦环游记》说,在爱的记忆消失前,请记住我。比死亡更可怕的,是遗忘;而比遗忘更悲凉的,是迷失。

秋风清凉,送我去往更远更远的远方。在远方的田野中,我好像又回到了小时候,拽着爷爷的衣角让爷爷给我买糖。他微笑颔首,沧桑而不失白净朝气的脸上漾起笑意与皱纹。

小时候爷爷也骑这种自行车

夜深了,窗户外的风让我打了个寒颤,我还是我。我再也见不到爷爷了,此时的他,或许已经在新的世界里扎根生长,幸福地生活;又或许现在的他已经12岁了。

爷爷的退场赋予了一种新的意义,我愿意相信「它不再是结束,而是一种全新的开始」。

秋天适合思念,其实更适合见面。无法相见的话,就祝福对方一切安好吧。

或许祝福对方在未知的一切里皆是坦途有点虚伪,但我想要和ta分享所有为了梦想而努力的热血时刻,所有值得落泪值得流血的感人片段。祝你我ta的生命都能如我们所希望般燃烧。

谨以此文,纪念我人生中结识的第一个英雄——我的爷爷。也敬祝观至此处的朋友都有机会和自己想念的人见面、拥抱、倾诉琐碎的日常,分享一切美好与不快。

真诚的人永远令人动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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