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读古龙:「楚留香」

为了写这篇文章,我断断续续埋头读了好几个月的「楚留香」。一方面是由于楚留香本身算是篇幅浩大的系列作品;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时过境迁,不是每一部「楚留香」都是能够做到让人不忍释卷,一蹴而就的。而对于这样一部在古龙作品中地位超然的系列,即使我的评论无关痛痒,但是如果重读一遍都没有做到,甚至连提笔也是不敢的。

楚留香系列一共八部,「血海飘香」、「大沙漠」、「画眉鸟」(1967年)、「蝙蝠传奇」、「桃花传奇」(1968年)「借尸还魂」(1970年)「新月传奇」(1978年)「午夜兰花」(1982年);

而几乎堪称经典的郑少秋版本的「楚留香」拍摄并首映于1979年,并于1982年登陆台湾,几乎万人空巷,甚至古龙自己也颇有微辞「台湾人只知郑少秋而淡忘了古龙,仿佛楚留香本身就是郑少秋」,楚留香这个角色,从一个成功的小说形象一跃成为华人心中的标志性的人物形象,几乎人戏合一的秋官,实在是功不可没。

在古龙的人物图谱中来评价楚留香,其实是一件非常微妙的事情,特别是在1967-1970年间完成了前六部之后,直到八年之后才继续楚留香的故事,而在电视剧风靡之后,在他去世之前两年,才开始了最后一部非常特别的楚留香作品「午夜兰花」。

在这大概8年间的空白期,是陆小凤在承担古龙作品的「核心英雄」的重要角色,古龙也完善了同样经典的(而且明显强于楚留香系列)的配角群的塑造;可是,当人们提起古龙作品,最标志性的人物,却依然是「李寻欢」和「楚留香」,究其原因,或者是因为,这两个人,算是古龙作品中最称得上「侠」的人物。

「午夜兰花」是一部过于试验性的作品,而且从细节而言,也多少混杂了古龙末期作品的过于求奇的弊病;但是,它的序言「楚留香和他的朋友们」,却是对于理解整个系列,理解楚留香这个人非常重要的文章,我不敢造次,不妨用古龙自己的话来做一总结。

楚留香到底和其他的「大侠」有什么不同?

就算在武侠小说的人物中,楚留香无疑也应该算是一个很特殊的人,有很多值得别人喜欢、佩服、怀念之处。

因为他冷静而不冷酷,正直而不严肃,从不伪充道学,从不矫柔做作,既不会板起脸来教训别人,也不会摆起架子来故作大侠状。

李寻欢也具备这些特质,但是

楚留香和李寻欢不同。

他没有李寻欢那种刻骨铭心的相思和痛苦,也没有李寻欢的烦恼。

在他心里,这个世界是根本就没有什么不能解决的事,所以也没有什么真正能令他苦恼的问题。

只不过人也是个人,有人性中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

可是他总能将恶的一面控制得很好。

有时他也会做出很傻的事,傻得连自己都莫名其妙,有时他甚至会上别人的当。

幸好他总是很快就会发觉,而且就是上了当之后,也能一笑置之。

他总认为,不管在多么艰难困苦的情况下,能够笑一笑总是好事。

楚留香和陆小凤有什么不同?

其实,他们是很相像的人,但是楚留香却有着陆小凤所不具备的「雅」,古龙写下的胡铁花和楚留香的不同点,实际上也部分的解释了他心目中楚留香的特异之处:

他们都以四海为家,浪迹天涯,行踪不定。

只不过楚留香并不是个浪子,胡铁花才是。

楚留香是个游侠。

游侠没有浪子的寂寞,没有浪子的颓丧,有没有浪子那种“没有根”的失落感,有没有浪子那份莫名其妙无可奈何的愁怀。

游侠是高高在上的,是受人赞扬和羡慕的,江湖大豪们结交的对象,是“胯下五花马,身披千金裘”,是“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的浊世佳公子。

浪子呢?胡铁花不是游侠,是浪子。

他看起来虽然嘻嘻哈哈,希里哗啦,天掉下来也不在乎,脑袋掉下来也只不过是个碗大的窟窿,可是他的内心里却是沉痛的。

一种悲天悯人却也无可奈何的沉痛,一种“看不惯”的沉痛。

他只有坐下来喝酒。

这种心情当然不是别人所能了解的,别人愈不了解他,他愈痛苦,酒喝得也就愈多。

楚留香的身世

虽然知道楚留香和铁血大旗门和夜帝的关系必定不简单,但是官方的说法却是,

有关于这个问题,是最容易回答的,因为这个问题根本就没有答案。

因为楚留香根本就没有过去,只有现在和将来。

古龙到底是怎么看待「楚留香」的电视剧?

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如果不是郑少秋,楚留香的形象绝对不会如此风靡和立体,但是风头太劲的后果就是,古龙多少也有点酸溜溜了,对郑少秋似乎也颇有微辞:

在一个有文明有文化有法治的地方,一个创作者的权益,是绝对会受到保护,如果他的版权受到损害,对方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关于“楚留香”版权问题却是一个很滑稽的例外。

一个小说中的人物能够被群众所重视,被群众所欢迎宠爱,造成一股相当大的轰动,使得这个人物能够在娱乐界、影视界,甚至音响唱片界甚至服装界、建筑界,都造成一种相当大的轰动,这种光荣,当然属于大家的。
属于制作者,以及扮演剧中人的演员明星们。

可是这个人物的版权,绝不属于哪部电影或是哪部电视剧集的制片、导演、演员,就算那个演员是明星也一样,不能例外。

阿嘉莎克丽斯蒂创造“包洛特”,柯南道尔创造“福尔摩斯”,无论哪一个行业,如果要使用“包洛特”和“福尔摩斯”的名字,都一定要经过作者本人或是作者亲属、后代同意,而且要付给他们相当庞大的一笔数目作为权利金,无论哪一种行业都不能例外。

伊恩佛来明创造的“〇〇七”,更是一个最好的例子。

无论哪一行要用“〇〇七詹姆斯庞德”作为宣传号召,都要经过作者的同意,“史康纳利”和“罗杰摩尔”是无权做主的,因为他们只不过是饰演这一个角色的演员而已。

楚留香呢? 我笑了。 我只有笑笑,讲起来我可以打官司,而且我可以说我是绝对可以受到法律保障的。

可是我只有笑笑,因为自古以来中国的文人是不喜欢打官司的,打官司太麻烦,太不好玩,肥肥和秋仔却又是那么好玩的人。

楚留香系列,或者说古龙小说创作的内在的「魂」到底是什么?

这其实是古龙在不止一篇文章中反复强调过的:

武侠小说中的人物无疑是要比较特殊一点,无论形象和性格都比较特殊。因为武侠小说写的本来就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小说中人物的遭遇通常都不是普通一般人会遭遇得到的,而且常被“推”入一个极尖锐的“极端”中,让他在一种极困难的情况下作选择,生死胜负,成败荣辱,往往就决定在他一念间。

是舍生取义?还是舍义求荣?这其间往往根本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因为武侠小说的作者一定要让他的在这种磨练和考验中表现真正的侠义精神,表现出他的正直坚强的勇气。

一个人如果经常会受到这种考验,就好像一块铁被投入洪炉中,经过千锤百炼之后,自然会化凡铁成精钢的。

所以武侠小说中的主角,通常都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绝不屈服,绝不妥协,义之所在百折不回。无论他们的外表看来像个什么样的人,这一点决心和勇气却是永远不会改变的,就算他们的躯壳因愁苦、伤痛、疾病而被伤害,这一点也不会改变,否则他就根本不会出现在武侠小说中,根本就不值得了

但他们也是人,有血有肉,有思想感情,所以他们也有很多种不同的类型,有些冷若岩石,有些热情如火,有些木讷沉着,有些潇洒风流,还有些平时看来虽然平凡懦弱,可是在他们面临大节大事时,却能表现出一种非常人所能企及的决心和勇气。

人本来就有很多种,在创造小说中的人物时,当然也应该有很多种不同的形态,否则这种小说也根本不值得写了。

这是值得长叹一声的,特别实在当下网文主角们下限逐步刷新的今天,老一辈的武侠作者那点纯粹的追求(哪怕是古龙这样不那么严肃),在如今已经少而珍贵了。而楚留香全书,居然真的做到了楚留香手下从未杀人,这个开始以为只是噱头的说法,被古龙恪守到了最后一刻,与其说是对楚留香的挑战,不如说是对作者的挑战。

楚留香总共八部作品,习惯上许多人把「血海飘香」、「大沙漠」和「画眉鸟」称为正传,相应的,其余作品称为新传;原因大概是前三部从篇幅和风格上都明显和后面有区别,而且讲述的是有紧密联系的一个大故事,在血海飘香中致人死命的「天一神水」,在画眉鸟的神水宫才最终作结。

但是,按照古龙自己的想法,从「午夜兰花」开始,才算是他心目中「楚留香新传」的范畴,可惜,只有这么一部而已,两年后,他就因病去世了。

从「新」这个角度来说,「午夜兰花」的确是毫无疑义的标新立异,甚至到了有点影响阅读的程度,更有甚者,古龙后期的各种过于芜杂的「想象」也被导入其中,楚留香这个系列对古龙来说,创作历时15年,风格上几乎完整的覆盖了古龙从中期到后期各个时期的创作特点,甚至也体现了他的创作逐渐达到成熟高峰,以及后期由盛转衰的过程,而「午夜兰花」也基本上被认为是古龙生前最后一部亲笔完成的作品。

从某种意义上,对于「楚留香」这部标志性的古龙系列来说,反而有了一种另类的「完美」。


Some Tips:

  • 纯个人口味,从小说的易读性来说,顺序是:「新月传奇」、「桃花传奇」、「画眉鸟」、「借尸还魂」、「血海飘香」、「大沙漠」、「午夜兰花」、「蝙蝠传奇」;
  • 「桃花传奇」是古龙小说中,写的最美的恋爱,没有之一;
  • 楚留香是铁中棠后人的说法,不当;原文中,胡铁花曾说过如果能有机会一会铁中棠这样的大英雄那会是何等的幸事,而原文中也提到过胡铁花和楚留香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如果楚留香真的是铁中棠的儿子,似乎没有理由胡铁花言谈间会表达出更为「疏远」的敬仰感,所以,从行事来看,楚留香承继夜帝、朱藻一脉的可能性更大(不光是出手,更重要的是骨子里的风流蕴藉),而胡铁花则应当更偏向于学艺于大旗子弟(例如赤足汉,或者其他云姓子弟);
  • 「午夜兰花」由于其风格和故事的特殊性,网络上颇有对其是代笔的猜测,但至少我倾向于这是古龙亲笔作品,因为,读过序言应该就知道,古龙写这部书,其实是带着点「不服气」的情绪的,在电视剧版本的强大声势下,想写出更精彩的作品,而且就算那些「荒诞」、「夸张」的毛病明显存在,但是毫无疑问的,那是属于「古龙式」的毛病,所以「午夜兰花」是古龙最后一部亲笔完成的作品的说法,当属可信,不过,是不是过程中有部分的助手或者代打,却也并非铁板一块,否则,除非真的只是不经意的笔误,下面这条就是很大的疑点;
  • 楚留香和陆小凤系列并无明显的重叠,不过「午夜兰花」中却清清楚楚的提到了「“好,好极了。”慕容赞扬,“丝,丝路。”他叹气,“你就算用西门吹雪的剑对准在我的咽喉上,我也想不出更好的名字了。” 」,显然这里古龙假设陆小凤的年代是要早于楚留香的;可是,在陆小凤「决战前后」中,古龙却又写下了毫无借口可言的:「陆小凤唯一的退路,就是越墙而出。可是紫禁城的城墙看来至少有十多丈高,普天之下,绝没有人能一掠而出,就算昔年以轻功名震天下的楚留香复生,也绝没有这种本事。」,这种明显的前后矛盾,如果是出现在「凤舞九天」或者「剑神一笑」这种众所周知的代笔作品中倒也罢了,可是,「决战前后」这种浓眉大眼的,让人不能不对「午夜兰花」略略起疑;
  • 一直被传「燕蝶为双翼,花香满人间」之一的姬冰雁,在全书中,除了大沙漠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之外,全系列几乎隐形;就算胡铁花,在第一部当中,连露面的风声都没有,这让重读中的我想起来都略微有些和印象不符的意外——但也隐隐的有种跟住了古龙创作脉络的感觉;
最后编辑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 序言:七十年代末,一起剥皮案震惊了整个滨河市,随后出现的几起案子,更是在滨河造成了极大的恐慌,老刑警刘岩,带你破解...
    沈念sama阅读 211,042评论 6 490
  • 序言:滨河连续发生了三起死亡事件,死亡现场离奇诡异,居然都是意外死亡,警方通过查阅死者的电脑和手机,发现死者居然都...
    沈念sama阅读 89,996评论 2 384
  • 文/潘晓璐 我一进店门,熙熙楼的掌柜王于贵愁眉苦脸地迎上来,“玉大人,你说我怎么就摊上这事。” “怎么了?”我有些...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156,674评论 0 345
  • 文/不坏的土叔 我叫张陵,是天一观的道长。 经常有香客问我,道长,这世上最难降的妖魔是什么? 我笑而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56,340评论 1 283
  • 正文 为了忘掉前任,我火速办了婚礼,结果婚礼上,老公的妹妹穿的比我还像新娘。我一直安慰自己,他们只是感情好,可当我...
    茶点故事阅读 65,404评论 5 384
  • 文/花漫 我一把揭开白布。 她就那样静静地躺着,像睡着了一般。 火红的嫁衣衬着肌肤如雪。 梳的纹丝不乱的头发上,一...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49,749评论 1 289
  • 那天,我揣着相机与录音,去河边找鬼。 笑死,一个胖子当着我的面吹牛,可吹牛的内容都是我干的。 我是一名探鬼主播,决...
    沈念sama阅读 38,902评论 3 405
  • 文/苍兰香墨 我猛地睁开眼,长吁一口气:“原来是场噩梦啊……” “哼!你这毒妇竟也来了?” 一声冷哼从身侧响起,我...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7,662评论 0 266
  • 序言:老挝万荣一对情侣失踪,失踪者是张志新(化名)和其女友刘颖,没想到半个月后,有当地人在树林里发现了一具尸体,经...
    沈念sama阅读 44,110评论 1 303
  • 正文 独居荒郊野岭守林人离奇死亡,尸身上长有42处带血的脓包…… 初始之章·张勋 以下内容为张勋视角 年9月15日...
    茶点故事阅读 36,451评论 2 325
  • 正文 我和宋清朗相恋三年,在试婚纱的时候发现自己被绿了。 大学时的朋友给我发了我未婚夫和他白月光在一起吃饭的照片。...
    茶点故事阅读 38,577评论 1 340
  • 序言:一个原本活蹦乱跳的男人离奇死亡,死状恐怖,灵堂内的尸体忽然破棺而出,到底是诈尸还是另有隐情,我是刑警宁泽,带...
    沈念sama阅读 34,258评论 4 328
  • 正文 年R本政府宣布,位于F岛的核电站,受9级特大地震影响,放射性物质发生泄漏。R本人自食恶果不足惜,却给世界环境...
    茶点故事阅读 39,848评论 3 312
  • 文/蒙蒙 一、第九天 我趴在偏房一处隐蔽的房顶上张望。 院中可真热闹,春花似锦、人声如沸。这庄子的主人今日做“春日...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0,726评论 0 21
  • 文/苍兰香墨 我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三九已至,却和暖如春,着一层夹袄步出监牢的瞬间,已是汗流浃背。 一阵脚步声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1,952评论 1 264
  • 我被黑心中介骗来泰国打工, 没想到刚下飞机就差点儿被人妖公主榨干…… 1. 我叫王不留,地道东北人。 一个月前我还...
    沈念sama阅读 46,271评论 2 360
  • 正文 我出身青楼,却偏偏与公主长得像,于是被迫代替她去往敌国和亲。 传闻我的和亲对象是个残疾皇子,可洞房花烛夜当晚...
    茶点故事阅读 43,452评论 2 348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