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限的回忆,我总结一下自己以往的写作经历。读大学之前写过很多作文,有的也被老师当作范文,在班级范围内朗诵过,就把它算作某种形式的“发表”吧。如果这样,那个阶段我的“作品”大概有6篇。现在仍然会被阅读的,是0篇。
读大学期间曾写作一份“团契手册”,介绍团契架构、使命愿景及各个事工小组的成员分工等。如果可以把它算作一份“作品”,时隔七年后我在教会电脑中看到某位弟兄对这份手册进行了修改完善,说明它的生命还在延续。另一份方案类的作品,是我保存在网上的一份创业计划书,加上大学期间试着写出来的一个小剧本,大学期间的“作品”勉强可以算作3篇。但其中只有那份“团契手册”还可能被人阅读。
大学毕业后,曾写过大概50篇新闻稿,有长的有短的,有“八股文”也有用心写的,发表出来的有25篇左右,其中没有一篇还会被人阅读。
最近两年,参加了两期写作营、两期写作培训课,开通了一个公众号。写出来的文章大概有60篇,其中只有公众号上的15篇文章可能还会有人阅读。
目前我唯一寄予厚望的,是一篇长2万字的非虚构作品,正在第三稿的修改中。讲的是一对基督徒夫妻的故事,也可以说是一个见证。现在我觉得自己今后写作的方向,就是此类的故事和见证。
如此看来,我以往的作品可以算为95篇。按照哥特公式,假如我是一个不处于特殊位置的观察者,我可以有95%的把握说,今后我至少还能写出2.4篇(不是“部”)作品,最多还能写出3705篇作品。
我的“作品”中寿命最长的是那份团契手册,它大概写成于2011年10月,“寿命”为7年。那么,我有95%的把握说,我的作品生命周期长于7月2个月,短于280年。
如果用50%的概率来计算,那么我有50%的把握说,我今后至少能写出31篇“作品”,最多能写出285篇作品。而它们的生命周期,将介于7月4个月到28年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