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尔第三王朝,也称为乌尔帝国,是苏美尔人在美索不达米亚南部建立的一个强大集权王朝,大约存在于公元前2112年至公元前2006年。
这个王朝由乌尔纳姆(Ur-Nammu)建立,他在约前2113年统一了美索不达米亚南部的诸城邦,并在《苏美尔王表》上标志着“天赋王权”第三次转移到了乌尔城,因此得名“乌尔第三王朝”。
乌尔第三王朝也被称为“苏美尔复兴”,因为它是在苏美尔人经历了阿卡德王国和库提人统治之后,重新掌握美索不达米亚政权的时期。
乌尔第三王朝以其政治、经济和文化成就而闻名,特别是在法制方面。乌尔纳姆制定了《乌尔纳姆法典》,这被认为是世界上现存已知的最早的法典之一。这部法典用法律形式确定了乌尔纳姆对两河流域的最高统治权,并在序言中宣称“恩利尔(两河流域古文明崇拜的天神)在众人中选择了他(乌尔纳姆)”,标志着两河流域君权神化的开端。
乌尔第三王朝的治理体系是中央集权和官僚化的,建立了一个国家控制的经济体系,其中国王和他的行政机构直接控制着资源的生产和分配,尤其是农业。
这个时期还见证了高度发达的记录保持制度,成千上万的行政文本被发现,详细记录了交易、税收和商品的再分配。
乌尔第三王朝最终在外部势力的入侵下灭亡。约公元前2004年,埃兰人推翻了乌尔第三王朝,标志着苏美尔文明在政治舞台上的逐渐退出。
《乌尔纳姆法典》是古代西亚乌尔第三王朝创始者乌尔纳姆颁布的,于公元前2100年至公元前2050年创作,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成文法典之一。
这部法典适应了奴隶制的发展,主要用来保护奴隶占有和私有制经济,镇压奴隶和贫民的反抗。法典的大部分内容已经损坏,只剩下残片。
《乌尔纳姆法典》包括序言和正文29条(传下来的只有23条)两大部分,没有结语,主要涉及政治、宗教和法律等方面。序言宣称,是神授予乌尔纳姆统治权力,乌尔纳姆在人世间的行为是按照神意,确立“正义”和“社会秩序”,并列举了他在保护贫弱、抑制豪强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
法典的内容包括对犯罪、刑罚、诉讼程序和婚姻家庭等方面的规定。例如,逃亡奴隶的奴隶主要给予抓回奴隶的捕捉者适当的报酬;女奴对女主人不敬要予以体罚;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性犯罪处以死刑;伤害他人的身体要被处以罚款;巫术、通奸等犯罪可以神明裁判的方式审判;作伪证将被处以罚款;破坏他人耕地者要支付食物赔偿;妇女犯通奸罪可被处死,而与之通奸的男子却不得被处死。
《乌尔纳姆法典》对后来包括《汉穆拉比法典》在内的楔形文字法典的制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这部法典表明苏美尔文明的法制体系已经经历了很长时间的发展,达到了较为成熟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