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旅途,有许多错过,梦断肝肠,有许多遇见,念念不忘,人总是会在不同的城市遇见很多人,相识后,熟悉的人逐渐成为陌生过客,陌生的人突然成了朋友。你想起应该联系他们,翻遍手机通讯录,即便找到拨打,你也会听到陌生的声音抑或空号。 时间久了,什么都会遗忘。你一定会在某个时刻回望过去的时光,因为值得回忆,因为你和他们一起走过,这才是不负时光的真正含义。
那一年的秋天,雨,像银灰色黏湿的蛛丝,织成一片轻柔的网,网住了整个秋的世界。天也是暗沉沉的,微冷的风飘过鬓角,顺带着把额前的刘海吹乱了,凌乱的碎发下一双无神的眼睛,瞳孔里承载着一片暗沉的天,沉到要压到头顶一般,不是因为落叶而让秋天悲凉一样,我现在的心情也不是因为空旷萧瑟的风而低落。
那天早晨,和往常一样,妈妈又叫我吃完早饭再出门,不过说实话妈妈每天起的都不是很早,每次我吃完早饭再去学校就会很赶时间,那种感觉真的很让人不舒服,所以十有八九我都会空腹离开,妈妈也总会猜疑,她认为我早早去学校鬼混了,其实不然,我经常那样做的原因是怕错过和“他”的相遇。
英语课上,老师激情高涨,讲课语调抑扬顿挫,可以将学生带入到他那奇妙的世界。我,偏偏是个例外,他的声音会让我陷入无止境的沉思,那时我的青春岁月里住进了一个十分特别的人,我会思索着早上在马路上遇见他时的一切(他的表情,他的动作),当然也包括他身边一些形形色色的人,那时怀揣着懵懂和无知的感情上路,在书本的一角总会留有有关他的记忆。
下课铃声响起,我也清醒了很多,本想去走廊里透透气,起身视线从窗户望去,那个熟悉的身影突然出现,我紧忙揉了揉双眼,以为自己昏花了,没错,真的是“他”我像出了神似的盯着操场,当他走进大厅,我的双眸便迷失了方向,我急忙走向走廊,本想来个邂逅,却发现自己没有那份勇气,这也许就是每个人青春时代诚恳又无助的喜欢了吧!
早上为了远远看他一眼,而不是早饭;课间为了遇见而惊慌失措;午饭时,为了多看一眼而预谋座位;走路时会故意从他班门口路过,然后偷偷看一眼……
似乎和他有关的一切都是无声无息,所有的事情都没有任何回应,但仍然会坚守在原地,生怕他回头会迷失方向,殊不知自己早就走丢了。
天边隐去了最后一抹晚霞,街灯初亮,夜幕降临了。我静静地后靠着床边,望着那满天星星,天上的明月很是耀眼,看似小巧的星星也镶嵌在旁边,月光泻下来了,照亮了院子,照亮了房间,照亮了柜子中那个不甚精致的杯子,照亮了我的心。
遇见,幸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