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隔几年,我都要重写一遍“老屋”这个题材,老屋是我爷爷奶奶的家。按说,我应该对临浦戴家桥头的家更有感情才对,但这么些年来,寄寓情感的却是这幢不起眼的木房子,纵然岁月斑驳,物是人非,记忆却留存至今,不敢淡去。
我写过多少篇《老屋》的文章我已经记不清了,我这人不记仇,更不善记事。记忆中唯独高中时写的那篇老屋,到现在我还存有零星记忆。
那篇《老屋》刊登在当时的《中学生》杂志上,那时候我用了程芊这个笔名,那会很流行笔名,程是我妈妈的姓,“芊”在当时寄托了我什么美好的念想,我也说不上来了,但我记得我当时用了“青碧如丝”来形容老屋前的垂柳,其实,老屋前哪有什么垂柳,只是一条狭长的行人道,在当时,也算是人流比较集中的大路了。
可笑的是,我当时天真的以为华丽丽的铺排等同于一篇好的文章,用了大量不切实际的形容和修饰,将记忆中的老屋写的面目全非。我家德高望重的郭老(大艾他爸)看罢此文,说:“写是写的好的,但好像写的不是戴村的老屋啊!”他当时的表情我现在都还记得。
说到老屋,免不了要说说老屋的主人,我的爷爷奶奶。
我和大艾都有记忆,爷爷会带着我们去塘上玩,说是玩,实则去买点吃的。那时候吃的品种没现在这么繁多,乡下地方也不比大城市,但那会吃过的东西至今还能唤起味蕾的记忆。有一包小小的粉末状的零食,里边有一个很小的勺子,兜着吃,在当时着实能让我欣喜上大半天。
中午的那顿也必然是丰盛大餐,爷爷会起大早去买菜,羊肉牛肉,大虾之类的,他觉得好的都要买给我们吃,奶奶辛苦一上午,一大家子热热闹闹、欢欢喜喜的坐下来吃口团圆饭。
直至今日,我已为人母,每次回娘家,老郭也必以“高规格”接待,有几次还会电话问询:“在哪了,大概多久到?”原谅我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每次我都有些不耐烦,对我而言,吃什么真没那么重要,对老郭而言,为给我们做顿好吃的,掌握住火候真挺重要。
后来,我在书中看到了关于“仪式感”的解释,顿悟了——“仪式感”是使某一天与其他日子不同,使某一时刻与其他时刻不同。
它不简单是一种习惯,更是爱的传承。
再说说我清秀温婉的奶奶。她有文化,写得一手好字,最可贵的是大家闺秀的她不仅要上得厅堂、入得厨房,还常常要容忍我在她的头发上“兴风作浪”。有一阵,我酷爱给她扎辫子,她也随我闹腾,只在有人来的时候动作麻利的梳齐头发,招待客人,我还一度很为我精心打造的“小辫”惋惜。
可惜好景不长,没多久奶奶就得了帕金森综合征,小时候对这种病的认识很肤浅,只看到奶奶的手开始抖,我们称它为“抖抖病”。有一次我把手放在运转的洗衣机台板上,对她说:“你看,我也抖起来了,像你一样了。”奶奶爱怜的笑了,她肯定觉得我很傻。
后来,因为身体原因,爷爷奶奶搬来和儿子们一起住了。一年住大艾家,一年住我家,我那时候在劲松上小学,中午就去大艾家蹭饭,吃完饭一般会午睡会,到点了,奶奶就会拿着一个小闹钟微微颤颤的走过来叫我起床。
那时候她的身体已大不如前,帕金森症状比之前厉害的多,从刚起病时每天抖几十分钟到后来的几个小时,好在有一种叫“美多芭”的药,效果不错,但毒副作用亦很大,起初,奶奶一次吃半颗,一开始她不让我掰药片,因为毒性大,我执意掰了,她就提醒我:“快去洗洗手,这个药很毒。”
再后来,他俩身体都不怎么好,就请了个阿姨照顾,过年的时候阿姨回老家了,大人们打趣,叫我和大艾陪夜,我们欣然答应。但那晚不知是我们陪爷爷奶奶还是爷爷奶奶陪我们,反正早晨起床的时候,我的被子上盖着爷爷的大衣。那是农村里的老风俗,说胆小的孩子晚上会怕,有大人的衣服罩着就不会害怕了。大艾说爷爷半夜还披衣起来看我们,我们长再大,在他眼里都还是需要大人照顾的孩子。
爷爷爱看报纸,每天必看新闻联播,可他其实没文化,是自学的。他50岁开始学骑自行车,60岁开始戒烟,他决定要做的事情从来都不嫌晚,他的劲头我们全家没一个人比得上,到现在我还会拿老郭戒烟这事开玩笑:“爸,你跟爷爷比决心,差远了。”我爸就嘿嘿的笑。
2007年,奶奶走了,2008年,爷爷也相继离去,前后不到一年。有人说,越是恩爱的夫妻,一个人走了,另一个人也不会独活很久。
他们走后很多的一段时间里,心里都觉得空落落的,以往有事没事都会去转转,如今,人不在了,据点也失去了意义。唯一的好处是可以没啥顾忌的全家出游了,之前因着那句“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郭老鲜少安排全家性的出游活动,就怕老人有个闪失,照顾不及。如今顾虑少了,玩起来也踏实了,他们没在身边,但住进了心里。
写到这里才觉得,我写的不是老屋,而是我想念的人。暖暖的回忆支撑我度过很多年,捱过很多事,给予我一往无前的勇气。
只是偶尔午夜梦回,悲伤仍在,思念不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