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不不不不不不热
01
“我走了,我们分手吧,你可以回家了。”我一字一句,说得干脆。
我不知道说出这句话时用了多大的勇气,只知道一瞬间心跳好像停止了半拍,道旁的叶子簌簌落个不停。
我听到电话那边的他顿了一下,仿佛没听清似的。然后我强装淡定地挂掉电话,我知道他从来不会主动挂断的,可我已撑不到下一秒。
电话挂断的那一瞬,便蹲在墙角哭得站不起身,心瞬间结冰,被人猛地敲碎,然后一点一点碾成粉末。
我知道我没有勇气再去找他,我知道自己向来是个懦弱的人,所以一次次把分手诀别演成了斗嘴吵架的戏。
这一次,我选择了打电话过去,要分别,就别留余地,要离开,便了无牵挂。
我虽是懦弱,却足够狠心,虽是痴情,却绝不滥情。
我们的爱情,就像这秋风中的叶,温室里的花,迟早是熬不过冬天的,我知道。
02
遇见他的那天,我在成都,穿着一席墨绿色长裙,上身是波西米亚装束,虽不惊艳,但让人过目不忘。
他抬头看我的那眼我便知道,他和那些人一样,眼里是火,是渴望,是难自持。
我向来习惯打量别人,尤其是男人,他们的眼神大都很简单,爱,恨都分明,欲,权都浓盛,尤其是在女子面前。
所以我怀着十分的自信,在前台点了一瓶红酒,一个人坐在角落,故意侧身看着舞池里的俊男靓女。
我没有回头看他,但我知道他的眼神一定落在我身上,不要问我如何得知,女人的第六感一般很准。
他的声音在唱到第2分15秒出现了几丝颤动,这更加肯定了他此刻的一心二用,我暗笑。
我端起酒杯啜了一口,是正宗的西拉葡萄酒没错,这些年我留学法国,这些“口头功夫”可是做足了功课。
看来这家酒吧还算良心,物美价廉。不像魔都酒庄里的那些老板笑里藏刀,一瓶红酒坑人好几千。
“请问,这里有人吗?”低沉沧桑的声音传入耳中,让人耳朵发酥。
“没有。”我说,仍旧没有抬头看他,手上缓缓摇着酒杯。
他还是来了,正如我预料中的一般精准,因为我知道陈叔的《理想三旬》是3分30秒,唱完后他一定会下来。
“姑娘一人饮酒吗?”他开始发问,我已深谙男人的搭讪套路,千篇一律。
“没有,我在等人。”我故意让自己语气听起来比较明快,像是真的等人心切一般。
“还没来吗,我看你在这坐好久了。”他又说。
我低头看了一眼手机,故意失望地说:“来不了了,刚收到消息。”
我看到他的眼睛,正一点一点地灼热,低头狡黠地笑了一下。
“不好意思,让您见笑了。不过,那首歌唱的真好。”我轻声地说道,“我有事,就先走了。”
“再喝一杯吧,就当是为孤独买醉,就当是为你我萍水相逢,就当是不浪费这温柔夜色。”他挽留道,眼神里满是真切。
“你懂酒,还懂孤独,有故事?”我戏谑道。
“姑娘有酒,我有故事……要听吗?”他反倒顿了几拍,话语中有些苦涩。
这样一来,我反倒有些好奇,就充当起了虔诚的听众。
他的语速不快不慢,声音仿佛饱经风霜,和他的面容有些不符,眸子中时而是深不见底的黑色,时而是闪亮的月色。
那一夜他的故事讲了一个又一个,直到酒馆打烊,所有的灯都熄灭,我俩漫步在成都的街头,夜未央。
03
我一点一点了解到他的过去,一个背包,一把吉他,一个人,一直从北方流浪到南方,最后在这里驻唱。
家里人反对他搞音乐,说他不务正业,他就只身离开,身上只带了300元现金,买完车票就只剩100元。
他对自己说,要是能活得下一个月,就能活得下一年,能活得一年,就能活得下一辈子。
就这样他一路边走边唱,火车站,天桥下,胡同口,地铁上……人多的地方就停下来,攒够了钱就继续走。
他说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就是想尽量往远走,看不同的景色,遇见不同的人。
最终落脚成都,先是在路边唱,见到人就唱,可是听的人不多,最多给他投几个硬币,像是对乞丐一样。
没人听的时候就一直唱,直到有人偶尔停留,就更加卖力地唱,后来,嗓子就这样了,像个中年大叔,他苦笑。
就这样唱了一个月,他找到一家驻唱酒吧,每天晚上来唱几个小时,还有固定工资,于是便安定下来了,不再浪迹天涯。
后来,赵雷火了,成都也跟着火了,来这里听歌的人一下子多了起来,他有些不适应。每天看着来去的那男女女,他不动声色,直到,遇到我。
他一直滔滔不绝地讲,我一直静默安然地听。他的有些经历和我出奇的相似,一样的青春叛逆,一样的有梦想,爱自由,为了诗和远方不远千里。
这和我刚去法国时一样,法语不够好,朋友少,一个人等着天亮,一个人等着天黑。
后来我想,大概那些孤单是会重合的,与一路南下的他,与唱着民谣讲着故事的他,最终,相遇在成都。
不知不觉,我眼眶有些湿润,我骗自己说是故事太美,夜色太温柔。
这大概就是我看他第一眼就爱上他的原因了吧,一眼万年。
04
后来我和他一起唱,唱民谣,唱摇滚,或是我弹吉他,他唱歌。
唱宋冬野的《莉莉安》,孤独的人他就在海上撑着船帆;唱鹿先森的《春风十里》,我在鼓楼的夜色中为你唱花香自来;唱马頔的《傲寒》,傲寒我们结婚,在稻城冰雪盛开的早晨。
那段时间,我唱完所有的民谣,听碎了所有人间喜剧,看尽了尘世的起落沉浮。
我的故事写了一篇又一篇,发在博客上,阅读量出奇的高。他不知道,其实故事的每个男主角,都是他。
他的歌写了一首又一首,沧桑中不乏深情,在酒馆里引得阵阵好评。我也知道,歌词中的女主角就是我。
他知道我是个文艺青年,懂我的少女情怀,懂我的浪漫情怀。懂我平静外表下一碰即碎的心,懂我的想爱却不敢深情,想放肆却努力克制,想洒脱却无法忘却。
很多话,即使不说,他都懂。
一杯敬朝阳,一杯敬月光。一杯敬故乡,一杯敬远方。一杯敬明天,一杯敬过往。一杯敬自由,一杯敬死亡。
我们一起去了云南大理,泛舟洱海,月色朦胧时享尽温柔旖旎的洱海月,造访银装素裹的苍山雪,穿梭于大理古城追寻凝固的历史。
人说,大理是“上关花、下关风、苍山雪、洱海月”,我说“春风十里,不如你;风花雪月,不如你;苍山洱海,不如你。”
那段时间,大概是除了童年早已消逝的记忆外,我过的最无忧无虑的时期了,懒起画娥眉,弄妆梳起迟。
正如奶茶刘若英所唱:我敢在你怀里面对我孤独,倾听你心跳跟自己倾诉。
后来我说,你知道吗,我进来的第一眼,就看到了台上的你,卡其色长裤,白色衬衫,灯光打在你的身上,让人有些迷乱。
况且你唱的还是陈叔的歌,那沧桑的味道让我的耳朵一下醉了,心也醉了。
他说,对不起,我是有预谋的,故意吸引你。
他刮着我的鼻子,说他早就看穿了我的小心思。哪有姑娘家一个人喝酒的?
他说,不知为何,在台上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的我,清纯淡然的脸庞与周围的狂欢男女格格不入,我笑着说那叫气质。
原来,我佯装的不经意间偶遇邂逅,在他眼里,就是一个古灵精怪的小傻瓜。
我说,你我都是北方人,却在南方相遇,是缘还是劫?
他说,是缘是劫他都认了,谁让他遇到了呢。
05
我也一度以为,爱情就是自由,就是浪漫,就是这样,喝酒,写诗,浪迹天涯。
看不尽的长安花,走不穷的天涯路,孤独与诗,民谣与酒。
可是,我以为的诗与远方,却逐渐囿于爱与厨房;我幻想着林间花下,却困于幽暗无光的出租屋;我憧憬着自由散漫,却被生活所迫不得不勤勤恳恳。
后来的那半年里,我不断卡文,绞尽脑汁没东西可写,似乎前面把好运都用光了。头发大把大把地掉,咖啡一杯杯痛饮,整个人一下子瘦到了80斤。
他也刚好陷入瓶颈期,酒馆的人逐渐没那么多了,民谣也不是那么火爆了,新的曲子怎么也写不出来,熬到通明是常事。我常常在梦中被他的吉他声吵醒,爬起来后看到他在窗边吸烟,烟头积攒了满满一缸,眼神空洞无所依。
他抱着琴,我抱着他,一动不动。我能感到他胸膛的温热,他手臂上的热血,他心中的爱与不甘。然后我们整宿整宿的与寂寞消耗着,时间滴答滴答在耳旁流过,偶尔还有街上的鸣笛。
就这样过了一个月后,我们终于撑不下去了,那种无所事事的感觉让人身心俱疲,对生活,只有深深的绝望与恐惧。
曾经最爱的吉他与笔,却再也不敢拿起,弹不出一首动听的曲子,写不了一篇欢快的文。
他说,你走吧,其实民谣很穷,一听就是一支烟,一听就是三瓶酒。
我说,我不走,再穷也要和你在一起。因为我怕,我怕我再也遇不到一个像你一样的人,我怕再也没人与我立黄昏,无人问我粥可温,无人在清晨吻醒我,在暗夜抱紧我。
那是我们在一起之后我第一次哭,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落在地上,落在他满是褶子的衬衫上,也落在他心上。
他窝在我肩头,拼命地说着对不起,说当初就不该把我留下来。
我的鼻涕眼泪蹭了他一身,他说我不该为他落泪,不值得。
后来他接二连三的赶我走,越来越频繁。我说,是你说的,是劫是缘你都认了,怎么现在反悔了呢?
06
周末的早晨我醒来后,本能地摸了摸身旁,空空的,心一下子就空了,我一下子跳起来去找他。
一低头,却在桌子上看到一封信:你不用走,我走。
我失足瘫坐在床上,本以为会哭,但没有。我的心出奇的平静,没有痛,没有恨,只有绵延不绝的了无声息,像是死了一般寂静。
和他在一起的片段不断从我眼前滑过,电影般的,一帧一帧。从初遇,到相识,到相知,到离别。
我的脑中一直回想着仓央嘉措的那句:和有情人做快乐事,别问是劫是缘。
他那般懂我,为什么就唯独不懂这句呢?
我开始收拾东西,衣服,书本,日记,刷牙的杯子,成都的地图,相机,一件件装进箱子。
又穿上了初见时的长裙,波西米亚装束,插上了那枝洱海买的发簪,我要全部带走,如果可以,连同记忆。
关门的时候,又看了最后一眼,正对门的桌上摆着雪山拍的合照,我又回去,在照片背后写下了那句话,转身离去。
坐着火车一路北上,车窗外的河湖一闪而过,眼前一片模糊。
别了,南方,别了,成都。成都,带不走的,只有你。
广播里忽然响起了陈叔的那句:旧铁皮往南开,恋人已不在。
我哑笑,原来我们终究是,南辕北辙,背道而驰。
民谣与酒,诗与远方,最终还是输给了眼前的苟且,最终还是逃不过柴米油盐。
我闭上眼睛,阳光洒在脸上,你来的那天春天也来到,风景刚好。
夜色渐渐低垂,山水渐远,烟花渐凉,那是没有离别的风景。
就老去吧,孤独别醒来,让没发生的梦都做完,忘掉那些过错,和不被原谅的青春。
无戒极限挑战日更营 第十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