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喜欢过班里面一个女孩。其实那时懵懵懂懂,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喜欢,只知道对她真的超级有好感,有好吃的想着分给她,上课的时候会悄悄转头去看她,没事的时候老想找她说话。而她从来都对我莫名其妙凶巴巴的,说话都是鼻孔朝天,恨不得用眼白瞪死我的感觉。那时候我是班长,轮到我值班的时候早上要在校门口检查大家有没有戴红领巾,她给我起了个外号,叫“哈巴狗”,对此我一点都不生气,反而心里喜滋滋的,这真是一段毫无节操的岁月,也为我接下来十多年臭不要脸,无所畏惧的高尚人格打下了坚实基础,现在想想,那时真是青涩的不要不要的。
有一天我在一个街边小店听到了林志炫的《单身情歌》,瞬间被洗脑了,觉得这首歌是真心了简直了好听的让人恨不得当场翻几个跟头,我不明白当时我一个10岁的小孩为何会在那一秒突然迸发出那么多情感,似乎被一个中年大叔附体了一样,单身了四十多年感同身受悲伤的不能自拔,同时内心又觉得很欢快,感觉发现了一片新天地,这真是一种复杂的情绪,跟得了精神分裂症一样。我当即学了两句驴唇不对马嘴的歌词去找她献宝。
“绿绿,绿绿,我唱首歌给你听啊!”
“准。”
“为了爱孤军奋斗,而我只是其中一个。”
“切,你懂个屁的爱。”
“我怎么不懂,找一个多情的知情的绝情的无情的人,来给我满分。孤单的人……”
“不要唱了,难听死了,哈巴狗唱的都比你好听。”
“哈巴狗的反义词。”
“哈巴狗的反义词的反义词。”
“哈巴狗的反义词的反义词的反义词。”
然后她一拳就打在我脸上。说实话,没什么力道,反而挺舒服,额,我果然是个变态。但本着威武不能屈的精神,我在她最心爱的小日记本上敲了一下。接着她就毛了,她大我半岁,发育的又早,足足比我高半个头。她很迅猛的一肘子把我放倒,接着骑在我身上进行痛打,这一次毫不留情。我一边挨打,一边嘴里振振有词。 “你有种打死我,打不死我我就再也不喜欢你了!” 她听到我的话之后愣了一下,然后眼泪就掉了下来,下手更凶猛了,拳拳入肉,掌掌封喉。那一瞬间我意识到她肯定是喜欢我的,她是那么的不想让我不喜欢她,所以她选择打死我。 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觉得自己遇见了爱情,历经二十分钟,直到我抱着她的头在她脸上亲了一下,整场战斗才算结束,最后一击是个响亮的耳光。
这件事之后,她就再也没理过我,不知道是不好意思还是生气了,现在想想,原来在我10岁的时候我就充分领教了女人的不可捉摸。再后来六年级的时候,她因为父母工作转学了,走的悄无声息,走的让我遗憾至极,至今我都觉得我似乎错过了什么。
每当我再去回忆那段日子的时候,很多关于她的细节已经越来越记不清,记得最清楚的还是她打过我的那几拳,那一巴掌,还有我亲过她的脸颊。
2
初二的时候,班里面有个姑娘,用我现在的审美眼光看,体态丰腴,膀大腰圆,脸上常年肉嘟嘟红扑扑的,长势着实喜人。其实到现在为止我都纳闷当时她究竟是哪一个点电到我了,总之我就觉得这姑娘可爱的冒泡,深信不疑遇到了我的真命天女。于是我鼓起勇气向他表白。
那是一个秋日的黄昏,淅淅沥沥的飘着小雨,空气中还弥漫着一股清新的淡香,一切都恰到好处,屎意盎然的不行。我站在一颗秃噜了毛的树下,负手而立,微眯着眼,一脸便秘的表情,努力营造出一种“立望关河萧索,千里清秋,忍凝眸”的深沉形象。不久,她如约而至,步履铿锵,掷地有声,一如她稳重的身姿。
“君君,此时此刻要是有一杯酒就好了。”
“有屁快放。”我知道她肯定早就感觉到我的心意,所以是如此的迫不及待。现在想想,有时候人就是如此容易对号入座,像个白痴一样一厢情愿,任何八竿子打不着的联系都能往自己身上套,浮想联翩,不能自已,最后发现其实都是吃饱了撑的。
“我能做你下雨天的雨伞么?”
“啥?什么雨伞?”——小样,装,继续装。
“君君,我喜欢你!”
“哦,喜欢我你就直说啊,真是的。”她给了我一个白眼,瞬间让我心神荡漾,包括她眼角的一颗眼屎。
“那我们以后放学一起走,周末一起出去玩。”
“哦,对不起,我不喜欢面瘫。”说完转身离开,步履铿锵,掷地有声,那是我心碎的声音。
说到面瘫,不得不提一个大连人。这个大连人至今我已经不记得叫什么了,只记得他是个大连人,那时小学他坐在我前面,每天一副看尽世间浮华,人间沧桑的样子,面无表情,双目呆滞。他的样子上街去算命,最多就得到“此子智歹,遂命歹。一生无大用,终年无儿孙相送”这样一段话。而那时我是一个很萌的小正太,头大眼大身子小,号称“阿姨杀手”,经常觉得他很酷,于是会在潜意识里崇拜他,模仿他,后来过了几年,就终年处于一个面瘫的状态,总是一副郁郁寡欢,身负国仇家恨的样子。
言归正传。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表白,踌躇满志,意气风发,觉得世界就在我脚下。结果,白表。
这次失败对我的打击很大,导致我长期都一蹶不振。那是一段暗无天日不堪回首的日子,连续好几个月我从年级第一掉到了年级第二。这也是我人生中第二次被女人所伤害,第一次伤害我的女人是我妈,她曾经因为我打碎了邻居家的水缸还不承认酣畅淋漓非常满足地揍了我一顿,这让我怀疑她等这一天已经很久了。而这次失败也导致我之后很长时间得了表白恐惧症,在面对我第三个喜欢的女孩时一直不敢开口,生生地错过了一个恬静可人的姑娘。
3
第三个姑娘是高二文理科分班后认识的,典型的江南女子,软软糯糯,温婉宜家。那天下午,她穿着一件鹅黄色卫衣走进教室,脖子旁的两个绒毛小球欢快地跳着舞,由于赶路的原因脸颊红扑扑的,额头上还有少许汗珠。阳光洒在她的身上,顷刻间光芒万丈,明晃晃地让我突然想起《倚天屠龙记》里面那个在少林寺屠狮大会上自带音乐出场的黄杉仙女,惊艳的不可方物。
从那一天开始她就在我心里面住下了,非常强势,毫无理由,我震撼于像我这么宽广的胸怀竟然一下子就被她填满了。
后来我们成了朋友,在我一番兜兜转转不动声色地努力下。没有人知道我制造了多少次蓄谋已久的偶遇、交流、问候,正如没有人知道我的那点小心思一样。除了祥仔。
祥仔是我当时的死党,跟我臭味相投,都属于那种表面风平浪静,内心风起云涌的闷骚型。喜欢末末这个秘密我只跟他说过,然而后来没多久,竟然在全班传开了。这让我一度感到很尴尬,哥不在江湖,江湖上却都是嫂子的传说。也因为这件事,我跟祥仔的友谊彻底走到尽头,尽管他一再宣称他没跟任何人说。
拜表白恐惧症所赐,我一直都在犹豫要不要向末末表白,我根本不确定她对我的感觉。我对自己很清楚,像我这种没脸没钱的人,不会有人把我当男神,也不会有人认我做老公,我充其量就是个好人。思虑再三,我决定先找末末解释一番,不然以后说不定朋友都没得做。
“末末,你不要信那些家伙胡说八道啊,没有的事。”
“嗯,我知道的。”
我突然一下子不知道该说什么,我看不出她的喜怒哀乐,只能讪笑着离开。再往后就真的没我的事了,我明显地感觉到她对我越来越客气,也越来越疏远。后来高三再次分班,我们已形同陌路。
一年前祥仔结婚,新娘是当初班里面的一个女生。他给我发了请柬,请柬上就一个词——“傻逼”。彼时的我身在部队没去,随了个份子后打电话问他什么意思。
“你特么个傻逼以为就我知道你那点破事?末末聪明着呢,她早就看出来你那点拙劣的演技。”祥仔在电话里很激动,我一下子有点蒙,感觉莫名其妙。
“当初就是末末找人散布的消息,当时班里面有些人就知道了,就特么你看不出来,要不是后来阿雅告诉我,老子还要一个劲的被你冤枉多少年!”我一下子清醒过来,阿雅是他老婆。我想询问,然而他不给我任何机会,继续咆哮帝附身。
“末末当初对你还是有点意思的,不然不会想用这种方式让你开口,可是让她失望了,你就是一个怂包!”
他啪的一声挂了电话,我哑口无言。
这个世界很奇妙,自来水是不能喝的,没洗过的苹果是不能吃的,用自来水洗过的苹果就能吃了。而比这个更奇妙的是祥仔说是末末找人散布的消息,而其实那次事件是我一手炮制的,我是如此的渴望看出末末对我的感觉,甚至牺牲了跟祥仔的友情,然而到最后,我发现我是如此的可怜。有一句话祥仔说到没错,我就是个怂包。
这件事是我隐藏在内心深处多年的秘密,充满着浓浓的负罪感。此刻将它写下来,我感觉我整个人都轻松了,干净了,纯洁了,甚至觉得我盘个腿打个座都能渡劫飞升了。
其实,那些在我们一生中曾经用日夜来填埋的思绪,总会在某个微光暗夜中,被我们固执的抖落出来。
有人说, 最迷人的不是如愿以偿,而是阴差阳错。末末,我想我曾经肯定伤害过你,在此,请允许我表达最诚挚的歉意和祝福。
末末,对不起。原谅那是年少怯懦的我,世事无奈人无奈,能说之时不敢说,敢说之时已是不能说。
末末,愿你往后每一次呐喊都有回音,每一次举手都有掌声,每一次转身都能看见微笑,每一次流泪皆因喜极而泣。
4
高中过后,我开始读大学。这段时期我再也没遇到过让我心动的女生,因为我压根就没碰到过几个姑娘。我读的是一所军校,学校最大的亮点就是没有女生。我一直非常得意,每当我跟别人说起这点,他们都是一副震惊的表情,各种点赞各种敬佩,我觉得我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其实我也曾听说很多高中女同学在大学里面出落的非常漂亮,这让我唏嘘不已,我一直后悔当时还是太年轻,看事情总是不够长远。我也是那是才幡然醒悟,原来女大十八变的“大”,指的是读大学。也曾有过同学跟热心的居委会大妈一样关注着我的情感生活,给我介绍过对象。后来出去见了一面,小姑娘表示不合适,原因是不喜欢跟胸比自己大的男生在一起,感觉这是一种不尊重。这真是日了狗了。
如果说朋友如手足,女人如衣服,那么掐指一算,在我七手八脚地裸奔了二十三年零七个月的时候,我终于遇到了那个让我渴望一起走过平湖烟雨,走过岁月山河的人。她递给我一个大裤衩,从此我也是有衣服的人了。
和秀秀相识于江南大学,彼时她是外国语学院的兼职辅导员,我是军训二营的二营长。没错,我是在带军训的时候认识她的。讲真,我是纯粹本着提升当代大学生国防意识,祛处他们娇气,磨砺他们血性的崇高目的去的,没想到最后捡到个宝贝,一直珍藏至今。
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猿粪。
镜头如同一只眼,回望和秀秀的点点滴滴,如同片片桃花飘落。风吹一帘相思起,桃花满陌千里红。
“许营长你好,我是外院的辅导员,我姓兰,到时候我们去哪接教官来教内务?”
“兰老师你好,七点钟来四食堂门口吧。”
。。。。。。。
“许营长你好,晚上拉练是在体育中心还是在篮球场集合啊?”
“在体育中心啊,六点五十集合完毕。”
“好的,麻烦许营长了。”
“额,男老师,每次叫你都感觉好别扭。”
“是兰啊!兰!兰花的兰!”
“好的,男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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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老师有没有小名啊?老是叫你老师感觉怪怪的,明明比我还小。”
“喊我秀秀好了。”
“秀秀,我要是在篮球场这么一喊,你们外国语学院肯定要爆炸了。”
“你敢喊我就敢答应,谁怕谁啊。”
“哼,等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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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秀,晚上约你在四食堂吃个饭,能不能赏脸啊?”
“哈哈,可以啊,本来我都打算减肥了。”
“我考虑到这一点啦,我列个单子你看会不会长胖。每人一碗小混沌,水果一份,两瓶酸奶,加一份干锅小公鸡。小公鸡强烈推荐,特别好吃。”
“啊?好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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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秀,我明天下午就走啦。”
“嗯。”
“把那本信纸拿给我啊,以后每周给你写一封情书,差不多能写两年。”
“嗯。”
“两年之后差不多就可以结婚啦,哈哈。”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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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难受啊,看着你们走了,我们学生都哭了。”
“哎,他们本来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啊。”
“那我们会不会也不是啊?”
“我们当然不会啊,我们是最般配的。”
“我不要般配,我要相配。”
“嗯,余生共同努力,我配你貌美如花,性格温良,你配我勤劳果敢,温柔专情。”
“嗯,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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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秀,我准备休假啦,我们去旅游啊。”
“啊?不要啊,太热了。”
“我们可以去凉快一点的地方啊,去云南,去青海,我给你撑伞,给你涂防晒霜。”
“那我看看天气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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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觉得遇见秀秀是我一生中最美的意外。我喜欢长安骊山晚照时的霞光,期待庐州月上梢头后的轻霜,向往姑苏杏花烟雨的黛瓦粉墙,心心念念大理苍山洱海的诗和远方。玉门关外的沙场,灞桥柳边的秦腔,昆仑山顶的瑶池,秦淮河畔的画舫,峨眉雁荡,洞庭鄱阳,西塘丽江,大漠敦煌,这些都是很美的,但是,都不敌她的一抹风情。
我已经过了那个还能折腾的年纪,遇到一个个让我动心,对我有意的人是需要一种怎样的运气。
秀秀,万千美丽,你可随意,我只随你。
有句话说: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善始是美好的,善终却不易。其实秀秀一直担心自己以后不能坚持下去,我也深知作为军嫂的艰辛。军人的属性决定我们注定聚少离多,我不知道我们会不会有一天会败给距离,败给生活的坎坷,败给漫长的等待,败给岁月的打磨,败给夜深人静时的孤单。我唯一能确定的是,我会死心塌地地对待这份感情,一一击穿现实的铜墙铁壁,让它变得足够厚重,给予你和我共度余生的信心。
秀秀,我多么希望等我将来老去的时候,可以温柔的对你说,我这一生惦记过四个女孩,前三个是我年少时的悸动,第四个是我这辈子最伟大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