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营销
精准营销虽然在人群定向上有了划分,但移动互联网完成了它的进化,让人群不仅能看到,还能立即在手机端点击购买,从而实现了最终效果。
就是这个轻轻一点,让移动互联网的效果营销直达最后一厘米,并且高下立判。可以说,无论是App品牌展示、图片二维码、视频贴片、
搜索竞价、口碑软文,还是后起的DSP、feeds、小程序、短信公众号等方式,都让用户增加了一个闭环型动作——最终点击购买。而传统的
媒体(电视、报纸)、传统的网络媒体(PC),无法实现即时场景、即时即刻的用户购买,所以基于移动端的效果营销必然是转化链更短、效率更高也更为先进的营销方式。
所以,我所认同的效果营销,不是数字媒介公司经常提到的SEM、DSP等广告形式,而是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一切传播形式都具备导向购
买(或下载、注册等用户行为)功能,这是一个根本性的思维取向。如果不能导向购买,则不叫效果营销。
三种定位方式
1,对立型定位
对立型定位对立型定位是强竞争性导向(非用户需求导向),是与对手显著差异化的定位,适合市场已经相对饱和、后发创业的品牌。
这种定位的逻辑必须有一个能够对标的竞品,最好是行业最大、知名度最高的竞品,这样你的对立才有价值,才能被用户马上感受到,才能跳出同质化竞争。
针对这个竞品,你认为你最与众不同的优势是什么?要么人无我有,即拥有对手还不具备的优势;要么人有我强,即拥有对手还没有重点强化的特点,你准备做到最好。从形式上来讲,对立型定位往往在广告语言上会使用“更”“比”“没有”“增加”“不是……而是……”等字词,体现对比优势,并且一破一立,很容易带给对手不利的联想。
2,USP定位
20世纪50年代初,美国人罗瑟·里夫斯提出USP(Unique Selling Proposition)理论,即向消费者说一个“独特的销售主张”。40年后,达彼思广告将USP发扬光大。
从理论来讲,对立型定位也是一种USP(人无我有)。但从实践中,我们一般说的USP更集中强调产品具体的特殊功效和利益,是一种物理型定位。达彼思认为,USP必须是具有特点的商品效用,要给予消费者一个明确的利益承诺,并通过强有力的说服来证实它的独特性。
简单来说,就是我们的产品在某个功能上非常不错、独一无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