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归何处

(郑重声明:本文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本文参加馨主题写作第六期

焦虑状态是最常见的一种神经疾病,它是指一个人陷入焦虑而不能自拔,而这种焦虑又会进一步转化为恐惧。一般情况下,焦虑的人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人的焦虑源自某些特定的情况,可能是悲伤、内疚或是令他感到羞耻的事情。第二类是他曾经受过暂时压力,可能突发的身体损伤,比如严重的出血、事故或来自生活的压力。

曾秋云大学实习时去了深圳,实习结束后义无反顾地回到了家乡A市。秋云告诉父母的理由是:感觉自己适应不了深圳的那种快节奏的生活,毅然而然地拒绝了公司的邀约。事实上,秋云是害怕办公室张主任的骚扰。刚回家的时候,秋云在夜深人静时,总想起第一次见张主任的情景,虽然很想忘记,但总是会时不时地浮现在眼前。

那天,秋云只知道要找她谈话的是办公室的主任,之前没有人告诉秋云,他是怎样的一个人,等秋云看到时才发现他是一个身材臃肿,头发泛着油光,正眯着色迷迷的眼睛上下打量着自己。因为亭亭玉立的秋云,还是温柔可人的那种。

主任拍了拍秋云的肩,让她坐下,但许久才移开放在秋云肩上的双手,搬了把椅子坐在秋云的对面。秋云看到他因为说话激动随之喷出的口水,不得不自始至终都低着头,只看见他用他那肥大的双手不停地抚摸着自己的肚子,秋云心里泛起了一阵胃酸。

突然,秋云不禁打了个凉颤,身子开始不由自主地发抖,主任仿佛抓住了机会,连忙问秋云是不是冷,要不要披件衣服,秋云没说什么,他就脱下自己那件汗迹斑斑的外套强行地披在了秋云的身上。秋云立刻抖了下去,他又披上,秋云又抖了下去,反反复复几次,他终于不耐烦了,一把抱住秋云,捧起秋云的脸像只牲口一样,不停地亲着秋云,秋云甚至都能闻出他中午吃的是韭菜馅饺子,实在是令人作呕。

让秋云庆幸的是,这时电话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秋云终于逃也似的飞奔出了办公室。胆小的她,直到几年后才敢把这事告诉了闺蜜。

秋云每天不断地投简历,可都石沉大海,好不容易有了面试的机会,结果不是嫌她没有工作经验,就是主考官不喜欢她面无表情的样子。最后,不得已,面容较好又有身高优势的秋云去了一家保险公司做前台。

秋云在夜深人静的晚上,总是在想:如果我早出来一年工作,也不至于做个前台文员了。那年,我明明考上了我喜欢的B大,可爸爸就非要我考A大,结果辛辛苦苦复读了一年,我还是与A大擦肩而过了。老天!为什么我的生活,我的前途非得由爸妈掌控呢?

半个月后,秋云妈妈张丽凤才知道秋云的工作就是打杂的,非常生气,她爸曾江气得暴跳如雷,指着她的鼻子骂了半天。在他们看来,花了四年读的本科如今就只是个前台,不如当初不读本科,何必浪费钱又浪费时间,直接找工作不就更好吗?

但一下子也不能找到更好的工作,秋云仍然每天优哉游哉地上着班,下了班吃了妈妈做的饭菜,就自己窝在房间里不出来了,这样的日子过了大半年。

元旦过后的一个晚上,张丽凤说开心地说:“秋云,你把这里的工作辞了吧!春节过后,我带你回我回家乡看看,这几年那里的经济增长迅速,容易找工作,你就先去试试运气!”

秋云头也不抬就说:“好啊好啊!”心里却在想:你自己想回家乡而已,因为那里有你的全部好朋友,毕竟这里没有几个朋友。

从那以后,秋云经常整个人完全像被掏空了一样,虚无飘缈,不知道脑子里还留下些什么,所有的行为不是被大脑所配,而是依照生活惯性,惯性规定应该起床就起床,该上班就上班,似乎成了一个机械人似的。

大年初六,张丽凤便带着秋云来到了B市,在同学龙利红的帮助下,租了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安顿了下来,秋云也开始去找工作。

在人生地不熟的环境里,秋云的工作找得非常困难,因为离市区远的,不想去;离得近的,又是自己不喜欢从事的行业,最后秋云在舅舅张宜政的帮助下,去了英培学校实习。

这时的张丽凤开始不断与同学聊天吃饭,同学们都说在这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养老,是百利无一害的,于是,她留下来长久居住的念头越来越强烈。

张丽凤虽然几十年都是个家庭主妇,但她掌握着经济大权,于是马上打电话与曾江商量,说是为了女儿的前途,最好在B市买房。曾江因为在A市留下了太多不好的回忆,马上就同意了她的建议。雷厉风行的她,开始奔波在各大楼盘间,准备买一套电梯房。

五一假期,曾江专程从A市过来,在龙利红的热心关照下,他们去了环境一流的江湾看房子,走进小区,映入他们眼帘的是那一个大大的喷泉正欢快地喷着水,给初夏带来一点清爽。走着走着,秋云觉得里面的绿化和环境挺好的,各种花草树木层层叠叠,错落有致。看了样板房,曾江和秋云感觉还不错。走进一百三十多方的实体房,房间的布局和间隔设计得也非常合理,没有一丝一豪的浪费,真是好设计。父女俩马上喜欢上了,结果也没去第二家楼盘再看看,就马上到销售部刷卡交订金。

随后一周,张丽凤就交齐了全部房款。后来,秋云在学校安心地实习着,而张丽凤则马不停蹄地联系装修公司,确认装修材料。一周后,装修工程正式开始,她就忙着每天做监工,每天中午就用面包或饼干打发。

暑假刚开始,秋云在妈妈的安排下,去了两间学校面试。结果都失败了,也许是经验不足,也许就根本是在潜意识里违抗妈妈的决定。因为是妈妈强迫了她离开了自己的家乡。

整个暑假,她的生活陷入了一种混乱的状态,白天不出家门,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还拉上厚厚的窗帘阻挡阳光对她的领地的侵入,尽管光芒是那么富有穿透力,但她漆黑的内心却负隅顽抗,只不过,没用多久就败阵下来,因为妈妈总喜欢有意无意地敲开她的房门让她吃水果或者吃饭了。

当妈妈劝秋云尽快结束眼下毫无规律的生活,最重要的是把作息时间调整到一个正常人的状态。这时的秋云,总会翻翻白眼,把她妈的形象想成一只绿色的苍蝇,扑闪着丑陋的翅膀,翘起肥大的臂部,优雅地放了一个屁,最后还用那对如绿豆般大小的眼睛来观察她的变化,随时酝酿新一轮的轰炸。

张丽凤见她日渐消瘦,于是变着花样做秋云喜欢吃的菜,压力加上暴食,加上大量的糖果和黑咖啡,让秋云的内分泌系统发生了紊乱,很快地,秋云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了自己都讨厌的样子,于是,她面对镜中的自己时不时地抹泪。

不过,在张丽凤的眼里,秋云眼中的胖,并没有多胖,只是多重了几斤而已,事实上原本就瘦削的秋云,重几斤是根本就看不出来。

当秋云正在为工作一筹莫展时,八月底,她收到了英培学校的代课通知。而这时,装修工程已完工,女儿又有了工作。张丽凤心上悬着的两件大事有了结果,终于可以歇歇了。

九月一日秋季开学后,秋云在一群无忧无虑、天真可爱的六七岁孩童的围绕下,她那颗有点冰冷的心慢慢地被那些小可爱的童真童趣给占据了,每天早出晚归,白天忙着上课、批改作业,找小朋友聊天,晚上回来还要写教案。此后的每一天,秋云真是过得充实又有意义。

中秋节前一天,曾江从A市搬来大包小包,正式搬来B市。在狭小的出租房里,一家三口挤在小房子里度过了一个不一样的中秋节。

国庆节,张丽凤的父亲和兄弟,围聚在写着曾秋云名字的新房子里,庆祝他们入伙了,一大家子在欢声笑语中度过了三天快乐的时光。

秋云在亲人面前是沉默的,但是秋云一回到学校,就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与同事们开心地聊天,与孩子们亲切地交谈着。正是秋云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才把一4班管理得井井有条,几乎每个星期都是“文明班级”的获得者。在期末考试中,语文成绩排在年级十个班的第三位。

随着寒假的到来,春节也快到了。自从住进了新房子,秋云的工作又有着落,爱操心的张丽凤开始操心秋云的婚姻大事了。

腊月二十三的下午,住在桃花园的张丽凤接到嫂子电话,说旁边的牡丹园有朋友在举行聚会,让她带着秋云过去,特意交代不能告诉秋云是过去看帅哥。

秋云得知是一个饭局,想也没想,就拒绝了妈妈,尽管妈妈再三强调主人也是她认识的,结果秋云说了一句不熟,就自己回房,并重重地关上了门。

坐在窗台上的秋云心里何曾不知道这是一个以饭局为由的一场相亲罢了,所以任凭妈妈说破嘴皮,就是不愿意去。

秋云看了一会儿手机,就一直躺着,她的思想似乎停顿了,终于,她敌不过疲倦的侵袭,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但是,她睡得极不安稳,她一直在做梦,梦境支离破碎,一会儿是周红波站在开满红玫瑰的草地上,他对自己说:“不要再来找我!”她刚想张嘴解释,不一会儿就变成了实习时的主任办公室,张主任那副可恶的嘴脸正亲过来。

“不要不要!”秋云终于发出了声音,瞬间,她惊醒了,满头的冷汗,她坐起身子,愣了大约两分钟,突然飞快地跳下床,冲进了洗手间。

镜子里,是一张憔悴又苍白的脸,秋云久久地望着镜中的自己,终于,她长叹了一声后,开始迅速梳洗。

周红波是秋云高二的同桌,上大学后,他们一直以书信聊学习,聊理想,只是没有聊感情,也没有见过面。直到秋云大学毕业回到A市后的一个周六,周红波打电话约秋云一起吃晚饭,秋云爽快地答应了。

在西餐厅柔和的音乐下,在周红波谈笑风声中讲起了他们信中的一些趣事,秋云时不时抿嘴一笑。两个小时后,他们才愉快结束了晚餐。

饭后,走在寒风凛冽的街头,秋云时不时地呵一下自己冰冷的双手,这时,周红波连忙脱下了自己的外套,披在了秋云的身上。

走了一会,周红波突然转过身按住秋云的肩膀,目光炯炯地问:“亲爱的云同学,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

秋云的脸瞬间就红了,扭扭捏捏地说了一句:“看你表现了!”就跑开了。

周红波急忙快步跟上,牵着秋云的右手,兴奋地说:“我当然会好好表现了,告诉你一个秘密:我其实高二的时候,就暗恋你了。”

“真的假的?我才不相信!”秋云点了点周红波的鼻子。

从此以后,周末的约会,每次都是去了餐厅吃饭后,不是去逛商场,就是去公园聊天。

你侬我侬的日子过得飞快,元旦后的第一个周六上午,秋云特意约了周红波晚上见面说有要事相商。

周红波接到电话后,想了无数种可能,忐忑不安地过了一整天。

晚上在江边的绿道上,秋云泪眼朦胧地对着黑漆漆的江面说:“我妈让我春节后就去广东找工作。”

周红波一把抓住秋云的肩膀,惊讶地问:“为什么这么突然?”

秋云低下头说:“是因为在这里的工作,我妈说了不但工资低,关键是没有什么前途。”

周红波语无伦次地回应道:“怎么办?那怎么办呢?我在这里的工作有保障,关键是我妈不允许我去外地。”

秋云没想到居然是这样的答案,马上沉下脸,无可奈何地耸耸肩说:“既然大家都得听从父母的,那就分开好了,毕竟初恋很难有好的结局。”

说完后,秋云就头也不回地大步往前走了,剩下周红波一个人在风中零乱。

回到家中的秋云,自己锁在浴室里痛痛快快地大哭了一场。

喜庆的春节在热热闹闹中即将过去,整个假期,秋云除了去过舅舅家吃饭外,几乎没有迈出过大门一步。

她似乎每天都活在与周红波的点点滴滴里。想起那晚周红波英俊的脸庞在明亮的灯光下,衬托出的那一双剑眉是那样的浓,那双眼睛是那么的炯炯有神,还有那个嘴唇是那么的性感,而这些部位都留下过自己的痕迹。她多想再轻轻地拔开他的头发,看看他的前额是否还有自己留下的浅浅的牙印。

想起在那个寒冷的冬夜,秋云的小手冻得有点发红,周红波会跑到路边的小摊,买来烤白薯给她捂手,等温度差不多降下来时,又小心翼翼地剥掉烤焦的地方,掰成一小块一小块喂给她吃。

想起他们的第一个吻,周红波给她的触感,是那么的轻柔,是那么的深情,是那么的甜蜜。

第二天早上,窗外猛烈的阳光正透过玻璃直射了进来,秋云看了一眼太阳,阳光刺眼,她下意识地用手遮了一下,避免阳光直射到她的眼睛,因为她害怕阳光使得悲伤的自己再次哭出来。是啊,这场无疾而踪的初恋,让秋云夫去了再爱的勇气。因为周红波在她的心里,是他让她曾经拥有了完美的初恋。

秋云曾憧憬的爱情就是她和周红波相互包容体谅,还为对方着想,在他冷的时候,为他披上一件衣服;在他累了的时候,为他泡上一杯茶。在生活中就连简单的微笑,都是爱的传递,都是幸福的味道。

秋云还憧憬过,周红波会坚定地牵着她的手在爱情的道路上一路狂奔下去,她还憧憬着直到他们老了,头发白了,牙齿了,跑不动了,还紧紧地抱在一起,不离不弃的。

如今,梦碎了,秋云的心似乎也碎了,她已经没有信心再去开启一场新的恋情,因为她害怕没有好的结果。

二月底开学了,秋云收拾好心情,一心一意投入到工作中去。因为工作出色,七月份,秋云正式成为了有编制的老师。

从此,丰厚的报酬让秋云随心所欲地生活了,经常与闺蜜周金花经常出入各个时尚商场,买名牌也不再等着换季打折,有时兴趣来时,还会跑到广州去淘衣服,因为那里的款式与价格都比小城市优越许多,每次都要新买一个箱子才能装下那些新买的衣服。

当然,秋云开始善待自已的同时,也不忘善待爸妈,每月一半的收入都交给妈妈保管,因为妈妈之前总是喋喋不休地说要帮她存起来,以后万一有个事情家里还能够应付过来,或者是留作将来置办嫁妆用。其实秋云是希望父母可以用这笔钱为自己添置一些衣物,因为他们身上的衣服已经穿了五六年,款式过时了,质量也退化了,但他们都不舍得扔掉。

买了东西的秋云,心里还是空荡荡的,没有什么着落。尽管她想投入到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中去,但身边却没有合适的人选。学校也有又高又帅的老师看上了她,但她觉得人家是搞美术或体育的,与她没有多少共同语言。

其实有时候,秋云真的想冲动做一个决定,随便找一个人谈恋爱,但她很快就明白,自己想找的那个人只不过是周红波的替身而已,还希望自己能以前一样依偎在他的怀抱里,把自己的眼泪染在他的衣服上,把自己一直以来的委屈和伤心向他诉说,把自己的寂寞和他的孤独糅合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在回忆中一天天地过去,如今五年多了,秋云还是单身一个。看惯了身边那个恋爱时分分合合的同事,秋云也坦然面对了,决定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做了,好好工作便已足够。至于爱情这东西,如果缘分来了,就抓住吧;如果没有,也无所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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