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了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民谣,只记得13岁那年拥有了人生中第一把吉他,忘记了哪首歌让我爱上了吉他,每一根弦的拨动,都在拨动着我的心弦。因为吉他,爱上了安静低吟的民谣,那时的它,没有《董小姐》那样一片草原,没有《关于郑州的记忆》的牵挂,没有《奇妙能力歌》的魔力,可它从来都是有故事的人在唱着他有故事的人生。它是一种岁月经历的沉淀,它是一种生活,所以它一直都在那里,你在或不在,它都在。就像高晓松说的那样,因为有人一直要倾诉,所以民谣一直存在着。
几年过去,民谣在各种电视选秀节目中被人们熟知,曾经被冠以“小众”的民谣渐渐从黑暗的幕布后走出,成为音乐界的新宠,看到这样的局面有一种自己的东西被抢走的感觉,也担心它逐渐商业化,第一次发现对于这样的东西我也会有自私的一面,有时候会矛盾,对于一种音乐来说,更多人的喜欢就是对它最好的肯定,可心里对它的爱,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了占有,可我也不愿看到我爱的民谣人依旧睡在地下室、吃着泡面,甚至被一些人说成民谣一听起来就很穷。会矛盾、会纠结,可我愿意看到民谣更好的明天,所以我会安慰自己, 不只是自己,应该是所有担心它的人,我也相信着,它们也未曾改变,改变的,也许只是自己成长的心。它们,一直是在低低唱着并不张扬的诗。它们,一直是它们。
说起民谣对于我的意义,我找遍了汉字,却没有一个字可以描述我心里的感觉,我舍不得给民谣配上其他的字眼,好像任何的词语在它面前都是苍白无力的,可就是这样,我也知道,之所以找不到合适的描述,不是因为它是那种听起来就很虚无的万能,而是它没有华丽的包装,没有现代科技赋予它的“完美”,而它,就像T恤牛仔一样,虽简单,但能在你心里吹去一股清风,直接到达你的内心,叩问你的一切一切,不,是让你自己叩问自己。
也许民谣对于有些人来说,还是那首永远唱不完的《童年》,是流浪在城市街头的充满市井的曲调,是上不了大场面的闺中小姐,但就那样简单的东西——一把吉他、几个和弦,唱出就是最感动我们的东西——生活。其实生活这本书没有人能读懂,在民谣中,也只是在记录最微小的感情,记录美好亦或是不美好,记录生活的种种,甚至那些有故事的人讲述的,碰巧是你的故事。那些动人的曲调让止于文本的诗句,不再沉默。唱起来的诗,那安静的低吟浅唱,亦或来自心底力量的爆发,它唱的,是他,是她,还是你。
我不敢说我懂民谣,仅仅听了几首歌,仅仅弹唱了几次,仅仅被它打动,仅仅沦陷在它的怀抱,仅仅以歌者的故事来对照自己,仅仅而已。可我敢说我爱它,不需要用文字来写什么理由,我知道,同样爱它的你,懂。不管它到底以什么样的身份出现在大众眼前,在我的心里,它永远是像尘封在记忆里一样,代表安静岁月的小歌曲。
(写于201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