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家园】
张远知道自己喜欢林霄磊,一直小心翼翼地捂着这份心思,不敢让他知道。
只是,最近好像有失控的倾向。
回想今天小磊说终于相亲成功,他晶亮的褐色瞳仁里,可以倒映出自己的头像:嘴微张,将闭未闭,透露出主人的震与惊。
怕盯的时间久了,立刻锤他一拳,笑着挤出一句:
“那必须搓一顿。”
眼神和声音会出卖人的心思,害怕他听出勉强,低头加了句:
“今晚要好好宰你一顿。”
说完用脚随意划圈,竟然把一只路过的蚂蚁圈在里面,小东西四处碰壁后出不去,仍然发疯转圈尝试。
是不甘心,也不愿放弃。被困住了,怎么能就这样不明不白没有滋味地结束。
耳边都是他兴奋的声音,不用看也能回忆出他兴奋的样子:俩酒窝深深地嵌在两边脸颊,左右对称;鼻梁不高,但是其上零星分布的几个雀斑,从汗珠折射下望去,显得特别调皮,生机勃勃的。弯月一般的眼睛眯成一条缝儿,不浓但是看着会让人舒心的眉,左手下意识搓左边耳朵,刚好挡着左上颞耳篓的手术疤痕。
摸疤这个下意识动作,说起来还有点历史。
初三暑假在西湖边上遇到女孩子问路,平时天不怕地不怕的混小子,紧张地语无伦次,结结巴巴蹦出好几个词儿就是不能成句,也忘记展示他引以为豪的酒窝。用他话说就是:为帅气的颜值增加可爱,我这就是移动的神颜!
呆呆看着女孩身影消失后才回过神,左手还在鬓边保持不动,一边惊呼那个女孩转头时头发擦到脸了怎么这么好闻,一边埋怨我不讲义气,光顾着看美女不帮他,一边就摸被长发擦到脸的部分,然后就摸到了那道疤。自那以后,见到喜欢的女孩子,这个动作就贯穿了他的整个青春期和大学时代。
现在都快三十人了,好歹也参加工作了,怎么还能这么可爱,纯情得像是青春期回现。一遇到点事儿,兜底儿地能摊开那些心思,让人有揉把他毛头的冲动。
“你怎么又走神了?!不会是有喜欢的人了吧?”他连珠炮般的诉说和分享中,夹杂了一句质问。
而这一句话中只听到了“喜欢”俩字的张远,像是被烫着了似的立刻拉回思绪,重新看向他的眼睛,对方一瞬不瞬,满眼的期待吓自己一跳,以为被发现了隐藏在心底最深处的秘密。
立刻脑袋一蒙,嗡的一声太阳穴就鼓涨起来,脸庞瞬间充血,一股电流从懵涨的脑腔绕过脸颊激到耳后,所到之处刺地温度不断攀高。
“今晚你掏钱啊,我青黄不接,接济一下~”
原来不是。
搓了搓小指,汗津津的。不禁就吐了口气甩了甩,慢慢拿捏合适的语调:
“好~”
耳边血液突突的鼓声就渐次小了,高温袭过的脸颊上,细微的针刺感渐次扩散,忍着疼痒没搓,笑了笑,板着脸故作生气:
“下次可没有了。”
腔子里那颗被困住的心,因为这一番挣扎和刺激,沉沉的。被敲了闷棍一样,随着一起一伏的呼吸,在里面一缩一缩地钝疼。
“那就这么说定了啊,谁食言谁孙子。”说完不等回应,快乐地抱着手机跑远。
像是在追光,更像是一团暖黄的壁炉,随着他的离开,周身的温度和脸上的不适慢慢就褪了。
晃了晃发酸的脖颈,扶了扶镜框,揉了揉眉心,深吸口气告诉自己:
幸好,晚上还能一起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