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在街口遇到你,诺大的太阳镜不仅遮挡了阳光直射我的眼睛,也掩饰了我眼里无限的激动。
你还是开着那辆蓝色的商务车。和你分开后,我特别的拒绝那个系列的车,无论在哪里,都刻意的不去察觉,不是恨你,也不是想忘记你,是怕会想起你。心理学说,人类都有似曾相识的感觉,那是因为潜意识留影了纪念。
昨天是我和你分开369天的日子。别人都说,你过的好潇洒,好精彩。其实,我是在用岁月来忘记你当初的存在,人生还有很多的369天,我只能拿出来慢慢的忘记你,忘记你曾经说过的每一句,每一句伤害过我的话。
我一直在想,在世界的某个角落是不是也有一个人像我喜欢你那样喜欢着我。亦或是你本就是喜欢我,只是造化弄人,时间错误了,人错了。因此喜欢就变成了忘记。
还是依然喜欢红豆,喜欢王菲,喜欢夜跑,喜欢喧嚣后的寂静,喜欢不喝酒的每天醉生梦死。只是在偶然的一瞬间,心里的某个柔软的地方会想起你,想起那个无辣不欢的你,那个歌声恬淡的你。
时至今日,每天晚归的时候我还会在小区悠长的路上唱起当年你给我唱的那首歌。时至今日,从不喝茶的我,还是会偶尔的喝点你送给我的碧螺春,虽然留了两年味道已经变了,但情怀还在。
许多时候,天使和魔鬼都在打架,天使说,你要是喜欢,就去找他,和他说清楚。我倔强的咬咬嘴唇,不喜欢,都过去了,然后忍者眼泪冲了一个又一个的凉水澡。
我知道未来的许多日子我依然会坚强如石的去抵抗着人生的无数风雨,但无论到年华垂暮还是应景应天!你给我的那段时光都是最难忘的!
再见,温柔!
再见,那年,那天,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