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得不不承认,有时候我们喜欢一个人,可能是因为我们误认为那个人对我们也存在所谓的“喜欢”。在一次次的交流碰撞中,我们会因为对方一个表情、一个字眼儿、纠结半天或者说高兴半天或者各种脑补对方是不是喜欢自己,也会对方一个签名和一条动态像做阅读题一样研究别人的想法和心思,于是久而久之“自作多情”这个词不言而喻就非自己莫属。
我觉得吧!从我自己个人来说,男女之间总是存在一种很奇怪的定律,当两个人刚开始认识的时候,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对另一方没有提及或者完全没有情感、恋爱方面的男女之情的时候,但另一方存在这种倾向或者好感或者意思时候,没有的一方会慢慢的慢慢的变得关注这个人,慢慢的对这个人感兴趣,也就是说我们会因为对方喜欢我们而去“喜欢”对方,这个“喜欢”包括一种浅层次的好奇,一种好奇对方为什么而喜欢自己,想去了解对方喜欢自己什么地方,渐渐的这种好奇,慢慢的慢慢的会演变成为一种“误解”,造成另一方误解是被喜欢的,产生更多的自我感动,自我痴情,也就是一种隐形的“卑微”。但又得不到准确的答案,也就是处于一种“暧昧”状态。都说暧昧是一种很不健康的状态,一方随着那种好奇长时间的得不到确认,感到疲惫和厌倦,渐渐失去兴趣,再演变成为一种冷漠、一种冷淡。
我们总是明白太多的道理,却又因为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烦恼不已,有些事明知道其中道理,明知道结果会让人失望,可是那又怎么样呢?心甘情愿不是吗?就算很失望,就算很失落?就算很难受很落空那又怎么样呢?很愿意不是吗?所以当面对一个突如其来的让人感觉很难过的喜欢的人跟别人秀恩爱在一起了的结果时,难过几分钟还是要笑笑安慰自己一下的。苦笑一下,只是觉得自己很可笑,傻得可笑,他当时拒绝我的时候不是说他的未来才重要么?他不是说他不喜欢公纵秀恩爱吗?他不是说因为很多原因被伤害而不敢再谈恋爱吗?原来,才懂,一切的理由,只不过是因为不喜欢你,也不想拒绝的太干脆,所以不痛不痒,所以可以冷漠,可以敷衍,就是知道你喜欢而已!
即使感觉很难过,可是依然很感恩,依然觉得很幸运,很幸运曾经有个人,牵过手,有个人带给我一段短暂,瞬间消失的美好时光,那时候什么都抛开了,那种感觉还在回忆里残留,我知道有一天那份回忆会消失殆尽,可在我内心依旧有那份回忆。喜欢一个人,我想是愿意成全他的,成全他更优秀,成全他更美好,成全他和他喜欢的一切在一起,也成全他不喜欢自己这个事实,慢慢的一种不打扰变成不联系,不问候,不打扰是我最后的温柔!
慢慢的,寻找到生活中一份快乐时候,才发现原来所谓的喜欢,也不过就是“喜欢”,别人不喜欢时候也不会烦恼谁,与其卑微的低下还不如,高傲转身,你不喜欢我,那我也不喜欢你了,喜欢你太累了,不想再做无谓的坚持,烦恼别人,自己也难受,对你的喜欢也停留在记忆的缝隙!
只希望那些回忆里的人!在这个冬天都不会太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