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的世界》有一种陈腐的气息,里面的主角,如孙氏兄弟、田氏二女,都是随时准备抱着义务去投河的那种人,像一群小白鼠,不会为自己争取点儿民主权利。我发现了这个秘密,告诉《平》的读者群,这些人不但不认同,反而冲我瞪眼睛:义务难道不好么?用义务来塑造人难道不是非常好的手段么?
我对《平》的抵触和强烈排斥,可以说由来已久。从读大专的1993年开始,我就烦透了这本书。这本书的字里行间里,充满了说教,仿佛不停在说:“义务好,义务真是好,义务就是好……”对于人生义务的简单崇拜,让路遥的作品变得偏激而又单薄,塑造不出丰满的人物形象。
其实你仔细思考一下就会发现,《平凡的世界》中的几个主要人物,恰恰是被义务毁灭的。这一点,小说写得很真实。但同时,小说还要适当揭示这个“平凡的世界”里的人物悲剧命运是怎么造成的,这就难办了,既然义务好,为什么这个义务总要伤人?
而且,《平凡的世界》还担负着一个政治任务:赞美改革开放给人们的生活带来的巨变。那么男女主角的命运如此悲惨,背后又是什么力量追杀他们呢?咱们以孙少平为例,根据上下文提示,孙少平应该是58年出生,中学毕业后,正好赶上改革开放,那是相当幸运的一代。那代人即使在学龄期间被耽误了学业,自学成才率也远远高于其他年代。孙少平生活在那么好的时代,又不是《静静的顿河》那样的时代,为什么命运那么悲惨呢?这就是《平凡的世界》整体构思的失败,对于主人公命运中的杀手缺少一个揭示,为悲剧而悲剧。这种强扭的悲剧削弱了“赞美改革开放”主题,显得很矛盾。一部作品,如果从整体上失败了,即使局部写得好,也难以扭转颓势。
穷困不失志,而又负重前行,充满了义务心,这种姿态,从感性上,很容易打动人,获得共鸣。四五十年代人教育我们,好像有这么一个共识:义务是成就人的,你的人生要靠义务来成就,你越是愿意负重,就越有远大的前途。如果你拈轻怕重,屡屡躲避义务的重担,你就会被国家和人民抛弃,你就会走向衰亡。我曾经深受毒害,信奉过这种“理论”,后来升学考试、分配工作受到重大打击,惊回首,才发现这种理论的重大缺陷。
人生,并不单单是靠义务来成就的,成就人的,除了义务,还有权利。但是最终成就人的,既不是义务,也不是权利,而是对于义务和权利之间的综合权衡、合理取舍。权利和义务都是药,是药三分毒。过多地吹捧和强调义务,已经毁掉了我们中的一批人,本人也曾是受害者之一。
我们那个时代的人(七零后),义务心强烈。贫穷和繁重的农业劳动压迫着我们,让我们无法用平常心来看待上学这种事情,本来是简简单单上个学,可是在我们自己看来,是去赌博,用家庭的血汗进行一场豪赌。因为家底不行,赌起来自然也不行。九十年代学费非常贵,还有各种变相收费,因为学费问题失学者不在少数。兔死狐悲,我虽然没失学,也挣扎在失学的边缘。我们上学感觉是仿佛欠了债,带有强烈的悲怆感和内疚感。一个家庭的主要收入拿来给孩子们上学,想想这真是一个病态的社会。这种巨大的压抑影响了我的性格,我后来变得脾气很不好,跟上学代价太高有关。学费重了,义务重了,可是我们的心态坏了。这义务根本不是成就人的,而是毁灭人的。
很多学生,没有考上学,想行使一下复读的权利,不敢提。为什么?家庭负担重,不去劳动,躲着上学,心里有愧。一大批性格善良的学生被毁掉了,而某些心肠硬、根本不懂得体恤父母的无心无肺的坏学生反复留级考上了学,有的还上了本科。后来我反思:是什么毁了那一批道德品质好的学生?是强烈的义务心。
后来我就悟出了“是药三分毒”的道理,对“义务”这种存在,进行合理的批判。
至于说到《平凡的世界》,对待义务的态度,是不足取的。它主要依靠义务来塑造人物,手法单一,换用别的方法来塑造人物它不会。所以,路遥笔下的几个主要人物,就像是小白鼠,不会为自己争取权利,看得让人气闷。除了性别和年龄之外,孙少安、孙少平、田润叶、田晓霞等人不过是义务的载体。作者的写作技巧就是扒皮实草,这里所谓的“草”,就是义务。《平凡的世界》是一本写义务的书,所以它令人感到很烦,很陈腐。再配上那个年代的穷困和短视,还有那个年代的特殊说教,这书一看就让人痛苦、气闷、头疼。早在一九九三年我就说,《平凡的世界》热销不是一件好事,这种片面突出义务的书会让四零后和五零后过度自信,认为自己天然正确,这本书特别不适合年轻人阅读学习。
从价值判断上,作者路遥绝不会承认义务不好、有毒;从情节的设置上,路遥又经常用义务充当杀手,用义务来破坏主角们的幸福,压低主角们的命运。这种矛盾和裂痕大大降低了《平凡的世界》的艺术价值。
我们来看义务是怎样袭击和残害《平凡的世界》中的优秀人物的。
孙玉厚,孙少平的父亲,受累于不争气的弟弟,为弟张罗婚事,负债十几年,穷困潦倒,这也极大地连累了两个儿子的学业和婚姻,首当其冲的是长子孙少安,及早地辍学贴补家计做义务。
孙少安,面对田润叶的爱恋和田氏家长的反对,他想到的不是争取爱的权力,而是退让,以免落下“攀富”的名声。用小民的眼光来看,这种不争和矜持是一种美德。从爱护家庭的眼光来看,孙少安的这种退让自觉性,是为了家庭利益而牺牲妥协的一种义务,因为他父孙玉厚懦弱无能,经不住田氏家长的攻击。
田润叶,不能坚持自我。被孙少安拒绝了之后,就丧失了爱情理想,沦为政治联姻的工具。成全老爹的前途之后,心有不甘,不愿与司机丈夫同房,致使司机精神苦闷饮酒驾驶,车祸成废人。丈夫残废之后,田润叶内疚之下,履行义务,反而积极与丈夫同房,帮助失去双腿的丈夫性交。读到关于田润叶的描写,感觉此女很奇怪,这种没有原则的善良值得作者这样赞美吗?
孙少平,有关系也不用,不进步不学习,爱看闲书,固守在体力工作上,他有一套独特的交际方式,总有办法在关键时刻表现优异,让人刮目相看。以此魅力值,获取了官二代田晓霞的爱恋。然而少平命不好,晓霞殉职,完美之恋成了一场空。孙少平后来娶寡妇,照看寡妇的孩子,他的婚姻归宿虽有爱情的成分,但也是一项沉重的义务。孙少平活到尽头是义务。
田晓霞,殉职在抗洪救灾前线,死于义务,人物形象高大上,但有些虚无缥缈。
看情节,义务真是一个恶毒的连环杀手啊!既然如此,那为什么不上升到价值意义上对义务进行批判呢?《平凡的世界》自相矛盾,拒绝深入思考,做了一个半拉子工程,这是我不欣赏它的主要原因。
作者路遥心中有一股极端偏狭的信念,他坚信用义务填充出来的人物形象最美好,一定动人,这种偏执的思想在今天看来已经过时了。
不信你看,用追求权利为手段,塑造出来的人物形象也很美好,比如《琅琊榜》里的主角梅长苏。梅长苏用自己的才智干翻了大梁国的六部,改变了王国的继承人,替几十万军队平反昭雪,其美学价值,不在孙少平之下。
《聊斋志异》里面,有一种对于义务的消解,也很动人。一篇故事讲:男方要求娶某女进门,女方讲:“我受过巨大的精神刺激,已经伤痕累累,我想找个修行念经的地方,我去你家修行,做你名义上的妾室,但绝不同房。”男方慨然立誓绝不相扰。但时间久了,二人孩子也有了……
那种义务忽然被解除的美,才叫真美呢!《平凡的世界》需要向《聊斋》学习,加入一些权利和享受的调剂成分,才能迈入更高的境界。不过说这个已经晚了,路遥先生去世得早,这个道理,只能说给后人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