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第一人称写的,其实是我同学身上发生的真实故事。
一、美丽的错误
我叫魅蓝,二十年前我十八岁。那时候年轻啊,肆意挥霍着青春。我在外地一家餐馆打工,做服务员,负责端盘子擦桌子。我们店不大,但生意却很兴隆,每天来来往往的几乎都是路过的做生意和跑长途的司机。他们都是有钱人。就在那里,我遇到了一生牵绊的人——老张。
那时候老张已经三十八岁,是一个成熟稳重的商人。他出手阔绰,待人接物亲和,一来二去成了我心目中理想的爱人。他带我去旅游,在桂林山水甲天下的天堂圣地,他向我求婚了。他说:“蜜儿,我愿意一生一世爱你。如果你能摈弃世俗的看法,不嫌弃我老,不嫌弃我不能给你名分,我愿意一辈子给你当牛做马!”
虽然爱情让我如梦如痴,但“不能给我名分”还是让我心里很不好受。我渴望体面的婚礼,渴望拥有好多好多钱,渴望住宽敞的大房子,享受大部分女人都渴望的爱情生活,但是前提条件就是要当小三。
老张向我坦白了家庭情况。他说他家里穷,去当兵前,家里给他定了婚事,但他不喜欢那个农村女人。女人给他生了一个儿子,却是弱智儿童,让拥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思想的老母亲异常郁闷,她支持儿子再找个媳妇,生个孙子。所以他看上了我。
对于给人家当情人,我心里也很反感,表示不同意。但我却悲催地发现,旅游回来不久后,我竟然怀孕了。我很难过,想去流产,但又怕疼,还不敢告诉妈妈,一拖再拖后,小腹隆起来,再也藏不住了。我想孩子是他的,他有义务陪我去打胎。接到电话后,他匆匆赶来饭店,一见到我就迫不及待地说:“我们结婚吧,求你把孩子生下来!这毕竟是一条命啊,也是你的第一个孩子……”
我的眼泪流下来。我不想自己刚刚成年就做母亲。我坚持拉他去医院。但医生说我月份太大,已经不适合流产了。如果强行刮宫的话,可能会导致今后不孕不育。我吓得不知所措,但还是哭着要求流产。老张一把把我拉住,扯到医院楼下。他脖子上的青筋暴起,对我怒吼着:“你就这么不待见我的孩子吗?杀死一个无辜的生命,你有快感吗?”
我也哭了。我怎么忍心把胎儿杀死在腹中呢?它已经能在我腹中鱼儿吐泡泡一样动了,那是一条鲜活的小生命啊!可是我不但是未婚先孕,而是永远被人看不起的小三啊?我家人怎么看我?同学朋友怎么看我?我将如何在这个世界立足?
他“噗通”跪倒,哀求道:“蜜儿,我求你,请给我生一个孩子吧——哪怕你生完,丢下就走也行。如果你再婚,我一定送你一份丰厚大礼;如果你留下,我愿意一辈子养着你!”
就是为了这句承诺,我真的为他生下了一个孩子,一个胖乎乎的男婴。我本来想生下来就离开,但孩子感染了肺炎,需要马上住院治疗,我怎么能忍心丢下他呢?所以我留下来。就这么一留啊,马上就满二十年。
那就意味着,我正式成为一个职业小三,一个被养在金丝笼里的宠物。他很高兴,说要好好待我,我只负责貌美如花,自由他赚钱养家。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坐拥财富,乐享生活,我在别人眼中也是亮闪闪的存在,让我时常忘记自己的身份,忘了我们根本没有的结婚证。我想浑浑噩噩混一生,也许也不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