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整个读书时代,都被“乖”这个字贯穿,说的再直白一点,用“乖到离谱”来形容一点不过分。
被外人称为“女神”、“肤白貌美大长腿”的我现在想起来,曾经有一个很好的放纵的资本摆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假如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依然选择不珍惜。
我的青春里,没有《匆匆那年》等一些影视剧里的狗血剧情,没有和小痞子谈恋爱,没有和小痞子交往的时候看着他们打群架,也没有禁不住偷吃禁果,忐忑不安地去医院堕胎。这些,都没有。
我是90后,标准的90后,1990年出生,狮子座。
小学时,除了数学,我其他科目都很好,尤其是语文成绩,有一次写作文,好到语文老师不相信是我自己写的,那时候本来挺喜欢语文老师的,自从他在我作文本上写下“这篇作文是你自己写的吗?”之后,我就不喜欢他这个人了,但语文这门课程,还是喜欢的,是由于后面又换了我们当时的校长姜老师来教我们四年级的语文课。从那时起,我的作文也好,手抄报也好,或是书法作品,都被这位姜老师送去参赛并拿回了本校最好的成绩,甚至包括我的日记本,都被保管的好好的,这事,是我大学同学有一次去他们学校实习看到我的作品在姜老师办公室放着,抽屉里藏着,回来之后告诉我的。
中学时代,每天都很苦逼,这一段不太想回忆,唯一和“喜欢”沾上点边的事,就是有一个希望搞坏我成绩的女同学跑过来专门跟我说“w,那个z说你长的很好看,好像喜欢你诶!”以至于后来我看到z,总要绕过他像阵风一样地逃走。
大部分人恋爱开启模式的大学时代,我并没有从流。在我们每个寝室开始像病毒般蔓延,大家都一个一个像花苞开放一般地一个接一个谈恋爱的时候,我寝室里就我和另外一个女生依然还坚挺着。她什么情况我不清楚,我是压根没时间也不想谈。那时候的我,除了每天要忙着每节课踩点去上课以外,我还得去广播站做好几档节目,几乎每天下课以后都没空,吃饭都掐着点的,去播音的路上脚底下就像踩着俩风火轮,走路特带劲。除了要播音,课余就要么就去图书馆看书,要么就参加各种比赛,不然就是准备自考本科的科目,周六还得去剑桥英语教课,周日要去音乐老师家学古筝。人家的大学是迷迷糊糊睡觉,分分合合恋爱,我是把自己的时间排的满满当当。所以我可能是读了一个假大学。
这就是我读书时代的青春,正是因为它的不狗血,我顺利通过了教师招考顺利地成为了一名教师,让我在教书之余闲暇时间成为一名主持人,让我现在也能在挤出的时间里,去专心学唱歌,去写作。所有的一切,都是因为我的青春不狗血,这样不狗血的青春,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