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主人公,叫史密斯。虽然有着一个老气的西洋名,但你可别误以为他是ABC。他和你和我都一样,地地道道的纯种中国人。皮肤黝黑,不苟言笑,眼神如炬。在那个大家都叫王铁蛋,张翠花的年代,史密斯这个名字的横空出世简直像是平地一惊雷般的离经叛道。当然,他的父母很骄傲,总说长大后的史密斯一定会有出息。现在的史密斯,年近不惑,在离家千里的一个建筑工地,干着最底层最辛苦最没有存在感的体力劳动。他的英文并没有因为他有个西洋名而变好,他的中文倒是学的不错,谈起儒家的三纲五常信手拈来,蓄起胡子来的时候,看着不像个工地的,有几分出世的意味,甚至睿智老练这样的形容词也能和他搭上边。他的工友们都与他不太熟络,因为他,下了工总是喜欢一个人待着,他从不与他们一同去嫖娼。史密斯住在简易的工棚里,一个叫福溪婷的女人,与她同住,是他老家的女孩。因为家门口有一条汩汩的小溪流,父母又希望她长大后能亭亭玉立,便取名溪婷。工友们从来没有见过溪婷。史密斯说她不爱出门,史密斯也从不邀请工友们到他住的房间里去坐一坐,他说他不爱热闹。于是,谁也不知道史密斯下了工,都去干嘛,反正,他从来不与工友们一起。
史密斯唯一和工友们相同的爱好,大概就是喝酒了。夜色精彩,醉人徘徊。他失眠的时候,老是喝酒。溪婷也阻止不了他,只好随他去了。他有偏头痛的毛病,溪婷常会给他备好阿司匹林。如果阿司匹林能治疗一切就好了,史密斯常这样想。但有时候,它对史密斯的偏头痛一点用也没有,但他还是会吃。这夜他偏头痛醒来的时候,看了眼手机,四点四十四。他起身,熟练又利索的打开桌上的啤酒,从绿色的玻璃酒瓶中倒出来一杯,大口大口的喝下,喉结一上一下的跳动,像是节奏感极强的鼓点。溪婷也醒了,很无奈却只能劝慰他慢点儿喝。他在桌边坐下,温柔的告诉溪婷自己没事,让他别担心。但他有时候对溪婷也不那么温柔,他会打她,像一个不受控的野兽,终于挣脱了枷锁。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他明明那么爱她,溪婷长得就像一个艺术品,带有苹果香的皮肤,让人忍不住不为她心动。溪婷被打后,闪着楚楚动人的泪,满身的伤痕。她并没有反抗。因为她爱他,她愿意把自己献祭给他。因为史密斯说,这是暴力美学。美的东西,都要经过涅槃才能永恒的重生。
在她眼里,史密斯并不是一事无成怪诞不合群的底层工人,他是个令人崇拜的伟大的艺术家,尤其是史密斯对着她说那些她听不懂的话的时候。对了,史密斯一直有在写一篇小说,却郁郁不得志,灵感枯竭,头皮发麻,心也被掏空,脖颈肿大的淋巴结里也布满了密密麻麻的病毒。
这夜,待溪婷再次睡下后,史密斯拿出抽屉里一红一蓝两颗糖果,端详着,似乎在思忖些什么。哦,他是想到了墨菲斯的红蓝药丸。选择红药丸,彻底清醒,回到现实里逼仄狭隘的工棚,回到失败破落的人生。选择蓝药丸,继续沉沦,并丧失觉醒的记忆。在这里史密斯可以继续生存在这物质极度丰富的虚拟世界里。天色渐微露白,史密斯露出了狡黠的微笑,带着狠绝的笑意,一把将两颗糖果吞下。因为上下颚用力而暴起的青筋,喷张着。他以为自己打败了墨菲斯,他以为自己吞下的是氟西丁。他在稿纸上缓缓写下:福溪婷,女,生于凌晨4点44,卒于黎明破晓时。这美丽的艺术品的结局是悲哀。
天亮了,该上工了。史密斯走出屋,告诉工友们,溪婷要回老家去了,他终于自由了,没人管着他了。他是个自由的男人了,只不过,他依旧不会同工友们一起,去嫖娼。
写在结尾:
灵感来源是JJ的一首颠覆以往的【四点四十四】。喜欢的朋友可以搜去听一听。因为版权保护,所以我没办法放在文章里。
这是一篇谈不上完整小说的微小说。没有跌宕的故事情节,甚至是有点压抑与暗黑变态的。
只是截取了从凌晨四点四十四到黎明破晓时分,这短短几个小时内主人公内心暗流的涌动与挣扎,将隐秘情绪的起承转合放大,再放大。考虑再三,我还是选择把它素描出来。
因为我相信每个人内心都有纠结苦闷,撕扯分裂不被理解的时刻,就像意识与潜意识在打架;也会有那种想要追求速度与激情,极限与自由的时刻,就像站立崖边,即将纵身飞跃一般酣畅与刺激。极限运动满足的,大概就是想要自由的灵魂的诉求吧。
结尾很短,文眼是自由,希望你我都能做一个自由的人,不被任何羁绊。也在文中用了很多的隐喻。比如,溪婷其实是史密斯臆想出来的幻想对象。另外的,就等你慢慢挖掘啦。
最终溪婷的离开,也验证了史密斯灵魂的自由,他终于把捉弄他于无形的潜意识打败了。他终于酣畅了一次,是一种心里头的野兽还没到最终回合的battle就罢休了的放松感受,也像高压锅上的压力阀,在快到临界点时往外彻底释放。天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