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为《自杀作为中国的问题》的其中一篇读后感
今天想和大家分享自杀者的一个逻辑,这个逻辑很有趣,如果追究起来,应该从属于哲学三大问题的第一个问题:我是谁。
谁是我呢?我的五脏六腑是我的一部分,他们是我吗?我的语言是我说出来的,他们是我吗?我喜欢吃薯条不喜欢喝碳酸饮品,我的喜欢和不喜欢是我吗?我还有喜怒哀乐,情绪是我吗?这些千千万万的,千变万化的“我的”组合成一个“主我”。主我,顾名思义,我走在主动的位置上,我喜欢的,我讨厌的,我拥有的,我失去的,等等。
但这个世界除了我喜欢,还有喜欢我,讨厌我,拥有我,令我喜怒哀乐的,这些别人对我的看法,这些别人心中的我,是我吗?不是我吗?这些“被动的我”究竟属不属于“我”的范畴呢?我想了好久都不知道该怎么划分,但有一点是很肯定的,就是这个被动的我,姑且称它为“宾我”,它很能影响“主我”。举个显而易见的例子,朋友说我思想狭隘,样貌丑陋。朋友说的其实是“他心中的我”而非实际上的我,毕竟朋友也只能说出他心中的我了,他是绝对无法说出实际的我来。现在我想你已经明白我想说的宾我对主我的影响有多大了吧?明明朋友只是说出一个他自己对“我”的看法,这个看法可能与实际的主我相去甚远,但主我还是立刻就会被影响。
再来个更令人深刻的宾我强烈影响主我的例子,你的爱人对你说他不爱你了。这种时候谁还分得清什么鬼宾我主我?但我仍然要说,他其实只是不爱他心中的你而已。
为什么人们如此分不清楚呢?明明一个是“我”,一个是“别人心中的我”,理应分得很清楚才对,为什么我们仍然会受“别人心中的我”影响呢,是不是我们明白这是不一样的就能摆脱别人对我们的影响呢?我看未必,因为有个逻辑凌驾在我们的分辨能力之上,以几乎绝对的,压倒性的优势干扰着我们的判断。主我和宾我,就像庄子口中是罔两和景、影子和主体的关系,人动影子就跟着动,这个逻辑根深蒂固,我们绝不相信影子动了人却没有动的道理,所以在你自己不自知的时候,如果你看见影子在叉腰,你立刻相信影子的主人肯定也在叉腰。
主我是实在的我,而宾我是别人心中的我;主我是主体,而宾我是影子。一般我们很容易令自己相信宾我=主我,即使不完全等于,也起码是个约等于,例如有人说喜欢我,我立刻就将这个宾我与主我对等起来,什么都别说了,这家伙肯定是喜欢我·本·人·没错了,我才不听什么“他心中的我”呢,他心中的我还不是由本我形成的?如果我说喜欢我的影子就是喜欢我,你会觉得这个逻辑很可笑吗?
请你不要笑呀,我们的宾我影子就是厉害到这种程度,让人时常时常时常以为那就是我自己,以为它被爱了,我便被爱了,它被忽视了,我便被忽视了,它受伤了,我便受伤了。
很多情况下,这个逻辑都是行得通的,在漫长的生存博弈中,人类甚至能利用宾我来影响他人,例如,女朋友用“分手”来达到引起男朋友注意和重视的目的一样,男朋友立刻因为女朋友可能离开而产生危机感,确认不能让她离开,于是会对她给予重视,女朋友的目的就达到了。
本尊女朋友的离开,让男朋友立刻判断自己心中的女朋友要离开自己了,男朋友立刻给予女朋友相应的重视。男朋友心中女朋友的位置很重要,女朋友一旦明白这点就知道自己被重视了。
自杀的其中一个逻辑和女朋友分手的逻辑是一样的。吴飞的《自杀作为中国的问题》中提到:
自杀学之父施耐德曼(Edwin Shneidman)研究自杀和死亡问题的背后,一直贯穿着一个相当深刻的问题:一个人能否理解他死后的存在。自杀这种看似非理性的行为,背后往往有这样一个三段论:“自杀的人会获得重视;如果我自杀,我会获得重视;所以我自杀。”
这段话翻译一下就变成这样了:你心中的我受重视即我受重视,我死了我将永远留在你心中,所以我死。或者这样:影子受重视即我受重视,我死了我的影子必受重视,所以我死。
一个人真的能理解他死后的存在吗?在这种自杀的逻辑中,很显然自杀者并没有意识到已经死去的“我”不会作为主体享受别人的重视,而是将自己变成了某种程度的受益人而英勇赴死了。
本尊女朋友自杀了,男朋友追悔莫及,男朋友给予心中的女朋友极重要的位置,认为她永远不可被取代,然而这次由于本尊死了,她再无法感知任何东西,主宾我的关系链断开,主我宾我终于在此刻无法影响彼此。本我在这条压倒性的逻辑上以为自己将取得胜利,但显然这条逻辑是活人的逻辑,而不是死人的逻辑。
“我”真的明白是谁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