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毛志杰(“射雕”中的育儿心经)
导读:如今的孩子们到底多大“谈恋爱”才合适呢?
书中交代,郭靖从蒙古到中原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赴江南七怪与丘处机的18年比武之约,从中可以推测郭靖遇到黄蓉时未满18岁。
而黄蓉一口一个“靖哥哥”的,再结合书中内容,可知道黄蓉当时年方16岁左右。
根据古代资料记载,当时女子在15到18岁结婚为多。
中国历代法定婚龄有这么几个规定:战国齐桓公令,男三十、女十五即可结婚;越王勾践令,男二十、女十七即可成婚;唐太宗令,男二十、女十五;宋仁宗令,男十五、女十三;清朝规定,男十六、女十四即可成婚。
从这些法定结婚年龄推测,18的郭靖与16的黄蓉还真不算是早恋了。
那么,如果放在今天,以这个年龄谈恋爱,算不算早恋呢?
相信从家长、老师的角度,一定会说“属于早恋”!
而从孩子的角度说,恋爱这事,越早越好。
那么,如今的孩子们到底多大“谈恋爱”才合适呢?
首先,我们从生理发育方面进行下分析。男孩12岁开始性发育,女孩从10岁就开始性发育,而且,随着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这个年龄是有提前趋势的。从15岁左右就会进入“青春期”,具体表现就是“异性相吸”。人类进化生理规律告诉孩子“15岁左右,你就可以谈恋爱了”。
进化规律是无法靠家长、老师们的几个硬性规定所能够压制的,这也是所谓的“早恋”现象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家长眼中的“早恋”放在生理规律中其实不是“早恋”。
从这方面看,古代规定的十多岁就可结婚也是有道理依据的。
但是,是否算“早恋”也不能仅仅以生理规律来决定。和古代私塾自由求学形式不同的是,如今,一个人在20岁前基本都处于学习阶段,学习时间周期的延长也会影响到“恋爱”这件事。
一个人的总精力是有限的,如果过多过早地顺从“进化生理”方面的需求而去谈恋爱,就没有太多的精力投入到学习中。
而现在的知识量远非古代可比,古代学四书五经等有限的书籍即可,而现在的学科丰富及细分使得知识处于空前爆发阶段。别说学到20了,读个博士什么的,到30不出校门也很正常。
在家长和老师眼中,这也是判断孩子是否早恋的重要标准:不管是否青春期,耽误学习就属于“早恋”!
衡量标准的不同遭成对“早恋”年龄解读的不同,没有办法说哪个一定对、哪个一定错。
一位家长对自己孩子在恋爱方面的态度则具有代表性。
这个家长孩子上初中,一天回家时,发现孩子情绪有些失落,于是问原因。
孩子说:“和女朋友分手了!”
该家长诧异道:“那你是怎么追人家的啊?”
孩子说:“我给她买了一大包棒棒糖呢!”
家长试探问:“那又为什么分手了呢?”
孩子说:“她这次考试不好,说是因为和我在一起的原因,我生气了,就分手了。”
这位家长心里说:在这个年龄,有一些这样的经历也是好的,人生更加丰富多彩嘛!
其实,在孩子心目中,“异性之间”不一定就像家长、父母想象的“早恋”那么严重,而只是一种朦胧的友谊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