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善事上加了引号,是因为其实我们很难去把握自己做过的哪些事一定是善事。由于我们受限的眼界,永远只能看的事情的局部而非全貌。唯一能把握的,只能是在当下那个时刻,驱动自己去做那件事的心念是否是出于纯粹的善意。至于出于善意的行为所产生的最终结果如何,也许这在更高维的存在的影响中,并不受我们的掌控。所以,我只是时常提醒自己,怀着善意去与这个世界相处,却很难说清自己做过哪些善事。
这件令我记忆深刻的“善事”,倒不是因为这件事对别人产生了多大的影响力,只是这件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感觉。
那是在我十几岁时,一天外出走在街上。路遇一位中老年妇女向我求助,说着我听不太清的外地口音。她对我说:“小姑娘,你好心肠,能不能给我买点东西吃。我是外地来这找人的,身上没钱了,肚子很饿”。我看见正好旁边有一家米粉店,就问她愿不愿意吃米粉。她说愿意,我毫不犹豫地直接掏钱给了老板,请老板给这位妇女阿姨一碗粉。虽然当时那个十几岁的我其实没有太多钱,但觉得帮人买一碗米饭简直就不是个事儿。内心隐隐为自己天生的豪爽有那么一点点优越感。然而,这时妇女面露难色,小心翼翼地问我:“小姑娘,你可不可以,给我儿子也买一碗”。这时我才看到一位年轻男子,羞怯地躲在远处,很窘迫,很难为情地看着我。我意识到这对母子一定是遇到困难了,迫不得已才求助我这个小姑娘给他们买点充饥的食物。我给老板付了两碗米粉的钱,对那位中年妇女说了句:“钱我付过了,你们吃吧”,说完没有停留便走了,因为我已经没有了刚才做“善事”的优越感,只是单纯地希望他们母子俩能够轻松地吃点东西,只希望我不要增添他们的尴尬。这就是念头微妙的转变吧,从单纯的豪爽到对他人产生同理心。
我想,行善事最重要的意义可能并不在于行善于他人,让他人收益,而在于那一瞬间,我们内心升起的念头,以及在这样的念头下,自由意志所做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