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九四四年,英国伦敦,二战尚未结束。
一个作家,在书中是“我”,就是莫里斯·本德里克斯,由于幼时疾病跛脚,长满皱纹,因为要在书中写一个公务员而有夫之妇萨拉互生情愫,暗暗偷情。
他们两家只隔了一块草坪,一家在南边,一家在北面。
一开始“我”疯狂的爱;分开后,“我”疯狂的恨,入骨的妒忌。
后来,后来,“我”懂得了爱,至少自以为懂得了爱;最后,最后“我”明白,萨拉那染上信仰的爱情,除了死亡,无处可逃、无路可退。
现在,现在,“我”太疲惫,也太老了,已经学不会爱了。永远的放了我吧。
一翻开书的时候,已经是莫里斯和萨拉分开两年之后的事情了。天下大雨,世界好似都是湿漉漉的,莫里斯看到萨拉的丈夫亨利在雨中走过,莫里斯看到雨水沿着黑色的屋檐,黑色的帽子和黑色的公务员大衣滴滴答答滴水,他鬼使神差地和亨利打了招呼,然后他看到他亲手葬下的爱情,如今他又自己亲手挖开坟墓,亲眼看到爱情的终结,复活和堙没。
莫里斯在和萨拉分开的日子里,是恨的,恨当一个人安安稳稳拥有一样东西的时候,是不会珍惜的;很有些人在把一份爱割出去后,还能活的肆意潇洒。
莫里斯恨她,也恨亨利,也想戏弄亨利,就提出帮看上去苦恼不堪的亨利请私家侦探监视她,半推半就,喝的神志不清的亨利就同意了。在亨利家里,萨拉仅凭莫里斯的身影就认出了他,她问:“是你吗?”。她的嗓音让莫里斯的回忆开始倒带,她从不称呼他莫里斯或者本德里克斯,她只叫他“你”;他们第一次见面的亲吻,他们之间的密语“洋葱”;他们在硬木地板上的偷情;还有最后一次偷情,他们一起经历的空袭。
莫里斯找到了一个谨慎如医生的侦探萨维奇,而萨维奇委托了帕基斯——一个带着九岁男孩的侦探来调查萨拉。
时隔两年之后,莫里斯又和萨拉见面相对而谈,心潮澎湃却故作镇定,他们都很紧张,都很期待,都很会掩饰,一个走得看上去毫不留情却恨不得在屁股上有双眼睛,一个则是咳地直不起腰却说只不过是咳嗽罢了。
帕基斯初次见到莫里斯就告诉他自己发现了大秘密。发现了萨拉的情夫,通过他的描述,我们知道了是莫里斯,而莫里斯也戏弄了帕基斯。
莫里斯知道他和萨拉的感情是如何终结的,是当爆炸后,莫里斯活生生的走向赤裸的萨拉时,萨拉眼中不加掩饰的失望刺痛了萨拉。再加上平时在一起的细节,萨拉熟练地处理着情夫和丈夫的关系,莫里斯怎能不因爱生疑?因爱生嫉?因爱生恨?
帕基斯一步步布下陷阱,慢慢得知萨拉的人际关系网,还拿到了萨拉的日记。
萨拉是一个美丽的女人,不只是美丽,她拥有的的魅力能够达到书中出现的每一个稍稍重要的一些人都喜欢她。
萨拉在日记里坦承自己在莫里斯冷冰冰地躺在瓦砾中的时候,不信仰天主教的萨拉跪在地上祈祷,我爱他,如果你能让他活过来,我什么都愿意做。上帝啊,我会永远放弃他,只要你能让他侥幸活下来就行。所以,当莫里斯活生生走过来的时候,萨拉恨不得他死了才好。我宁愿爱你。
这一瞬,我好像看到了沦陷中的香港成全的倾城之恋;伦敦空袭也永恒了这终结之恋。
萨拉走了,怀着爱的沉重的信仰。这段话放在这里恰如其分:人生就是一件蠢事追着另一件蠢事,而爱情则是两个蠢东西追来追去(Life is one fool thing after another whereas love is two fool thing
after each other.),王尔德语。萨拉就像是小学生,因为我小学的时候常和自己玩的一个游戏就是:在回家路上,想今天妈妈会给我带千层饼就代表着有上帝存在,经过我的数百次试验,上帝并不存在。可悲的是,萨拉试验了一次就证实了上帝的存在。
人不认识人,但灵魂认识灵魂。问题是我已经把灵魂交给了别人,我不知那是上帝还是魔鬼。我们在同一片沙漠里,在寻找的也许是同一眼泉水,但相互看不见,总是孤零零一个人。天主教,在故事中占有重要角色,没有这种信仰背景的我,查了资料,咨询了教徒后发现:天主教不赞同离婚,就算可以离婚,也不能再婚。这对于理解这个故事也是极为重要的。
萨拉在日记里写:
主啊,我会从你那里夺走我身上你最爱的的东西。
我是个爱莫里斯,但同别的男的鬼混,还喜欢自己喝酒的人。
我在这世上唯一想当的是本德里克斯太太,但我已永久打消了这份念头。
我要莫里斯。我要平平常常的、堕落的、凡人的爱。
而她却死了,心甘情愿地。
说实在话,我一开始不太喜欢这个故事,我喜欢的是时间这个怪东西,我喜欢有未来的男人和有过去的女人。而在这个故事里,一开始,让我没有看到未来,有的是走向衰败;而那些过去,萨拉的过去被掩盖。
而慢慢地,萨拉死后,莫里斯和亨利搬到一起,莫里斯看到了萨拉的曾经,她小时候在故事书上的稚拙笔记,看到萨拉妈妈对两岁的萨拉的受洗……
故事没有开头,也没有结局。
萨拉吻过理查德的黑斑褪去了;萨拉的书拯救了那个九岁男孩;车牌号一样的汽车停在一起……
都过去了。
恨不过是因为爱,而终结是另一种形式的永恒。
你死了,我永远记得你,这不就是最永恒的恋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