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杀猪乃是常事,每年过年过节,很多农村都会杀猪以表庆祝,但是啊,有一农民自家杀年猪,由于自家吃不完,将剩下的卖给了亲戚朋友及同村的村民,结果被XXX当场查获,还罚款10万元,因为不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于农民来说,这就纳闷了。
民间有个中医行医多年,他不仅医术高明,几乎是药到病除,他为十里八村的村民看了四十多年的病,受到了村民的喜爱,然而,却被有关部门禁止他再看病行医,并进行处罚,原因是因为他没有行医资格证。
一男子设计水陆两栖自行车,加装30多个空油桶泡木板,能在水中畅游钓鱼,但是被罚了,因为他违反了道路交通法。
武汉大叔花费十万年自制飞行器上天,结果被律师看到了:擅自飞行涉嫌违法。
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多行为一是没伤害到别人,二是没有违背道德,但却是违法的。
制定法律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群众的人身安全与利益。法律制定的初衷肯定是好的,但在法律在执行的时候却是各种奇葩,法律就是一种被赋予权力的工具,犹如马鞭,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线路走,那就会被抽鞭,
没有行医资格证就代表他乱医吗,没有卫生许可证就代表他不卫生了吗,没有在道路上开车都会违反道路交通法吗,在我们的生活中往往就会看到很多奇葩的事,那些所谓“一刀切”用在执行这里或许是再好不过了。
比如那些还差几个小时就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法,却没有受到处罚;还有因核酸证明超过48小时一两分钟被拦在医院外无法就医的病人,在科学里面那叫死板、死脑筋。
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吧,如果说1+1=2,是合理的,那么在法律里面1+1+1-1=2可能是违法的,因为法律里面只规定了1+1=2,而没有规定其他的算法是合法的。
随着各种法律的不断制定和完善,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们的一言一行,所做所谓是不是都需要什么资格证,说话需要有说话的证明,否则没人相信你说的话,而且还是违法的。
如果说科学的尽头是神学,那么我认为法律的尽头或许是虚无;科学里面,存在即合理,法律里面,存在就是违法的。
之前我看到有个占道经营的,其中有一块地没有划线,在上面卖东西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同一块地方,相关部门在这块地上作了划线,经营户再到这块地上经营就不属于违法行为了;老张因为没有办理手续或者不能办理手续擅自建筑,被依法没收该建筑,然而被没收的该建筑被租给其他老板用,原本是违法建筑,被没收后就不是违法建筑了,想想是不是有点意思;有些东西违不违法,还真的不是自己说了算。
这并不是我们所想要的,这样埋没了很多优秀的人才和优秀的作品,埋没了很多创新和创造,其实我们的生活需要的是服务型、引导型,而不是一味地打压型、遏制型。比如,那些无资质的老中医,我们要给予的是他们的资质,让他们造福更多人,而不是让他们消失。
我们的社会里,其实对于违法行为,应该将力度放在“真违法、重违法”上面,比如“唐山打人事件”、“校园欺凌”,偷杀抢夺黄赌毒等,换句话来说,法律要用在该用的身上,而不是用在智商税上。法律应该是保护,而不是限制。
科学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阶梯,而法律是为人类社会进步保驾护航。(文章仅个人看法,非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