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吃肉夹馍在小学,当时年纪小,不懂事儿,觉得外面的什么都好,饭也香。当时的肉夹馍5毛钱一个。刚出炉的金灿灿的烧饼,配上卤好的五花肉,肥美多汁,三下五除二就报销了两个,没吃饱。
去外地上初中,吃的最多的就是肉夹馍。香啊,或许是年少时没吃过好东西,当时觉得有肉夹馍吃,是最幸福的事情。那时候经常去菜市场一位大爷的白吉馍摊,这位大爷的肉夹馍,就是比别的家好吃。烧饼一定要刚出炉的,冒着热气,烫手的,肉一定要肥瘦相间,肥三瘦七才有味儿。看着锅里上下翻滚的肉块儿,迫不及待的吞咽口水。拿到手,一定要吃烫嘴的,这种滋味儿,享受啊。当时天真的以为,世间美味,大抵如此。后来大爷消失了,据说因为用一些病死猪肉,也有人说是用大烟骨朵儿卤肉,反正冬至的那天后,我再也没见过他,也没再吃过白吉馍。
再遇到肉夹馍,是三年前,刚刚大学毕业,在城中村居住。但是租一个单间,一个月300块钱。楼下就是卖肉夹馍的山西夫妇。某天突然想吃一下试试。五块钱一个,吃了一半,索然无味。再也没有当初的心境,大概是嘴吃刁了吧。今天在街上又看到一个卖肉夹馍的小店,八块钱一个,再也找不到了,那种发自内心的满足感。
那些我们曾经觉得没有了会死的的东西,慢慢也就习惯了失去。发誓念念不忘的人,也都模糊了记忆。不是说失去会痛苦,那只是因为没有遇到更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