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五六十年代,穷山僻壤,崔强的家乡被大山环抱着,闭塞的小山村仿佛是世外桃源,由于文化的落后,能读会写会识字变成了农村山沟沟里姑娘倾慕的对象。
因此没娶上媳妇的小伙子们,钻地三尺整一支钢笔来套路山沟沟里的姑娘做媳妇儿,但这种套路一不成功,便把自己套了进去。
崔强眼看到了成家的年纪,街坊邻居的小姑娘似乎都被那些假书生骗去了做别人的媳妇,于是从堂叔那里打探到了那些"能读、会写、会识字"的书生是姑娘们的最爱。
一大早,崔强就跑到十几里地的堂叔家那,住了几天,顺便从城里花了自己十几天的工钱买了一支钢笔,欣喜的把钢笔插到了自己的上衣贴近胸口的衣兜儿上,露出半截硕大而醒目的笔帽漏在外面。
洗了把脸,换上新衣服在镜子面前,拿起木梳子将自己的发型抿了抿三七分,油光焕发,在"矫正"了自己不识字的缺憾后,便在堂叔的带领下昂首阔步的到达了姑娘所在的村庄。
到了姑娘的家中,双方一番的寒暄后,送礼必收成为村庄一大特色。姑娘的父亲仔细打探着崔强,黝黑的身材,长着一双浓眉大眼,虎背熊腰,崔强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姑娘。
姑娘父亲心想身为农村人,干农活是少不了的,于是,点了点头,又瞥了一眼崔强的胸前有一支钢笔。这可非同小可,姑爷还是个文化人。喜出望外的姑娘母亲连忙搬了一个小板凳让崔强、堂叔赶紧入座。
只可惜,再聪明谁能躲得了未来岳父的法眼呢?崔强一直不断地向门外望去,话题突然变得冷了起来,这时的岳父急了眼,便想了一个办法。
"只可惜,我那儿,见不到未来姐姐姐夫结婚,他戍守边疆,一年四季在外漂泊,要不,让咱们小崔,以咱们得口吻给儿子写封信吧。"父亲紧紧的盯着崔强。
"你个老不死的糟老头子,小崔才来咱家一天,你就难为人家,让人家写信"。老婆子似乎说了不对的地方,挨了老头子的冷眼。
这可吓坏崔强的堂叔,崔强堂叔可坐不住了,像老牛憋了气一样,脸红脖子粗的。
的亏了崔强留了一手,为了不让老头子老头子看透自己的破绽,便随手在纸上胡乱画了几道,大家一齐的向桌上的纸看去,只见钢笔在纸上写了几写,不见出墨的痕迹,这便是崔强的用意,连忙地说道:
“还请各位见谅,方才来的有点急了,忘了给这支钢笔加墨了,要不等我回家后加了墨再来写写封信”这下可堵住了老头子的嘴。
这可算,讨得了老婆子和姑娘的欢喜,这下老头子无言以对,堂叔心里窃喜地连忙的上前说道:“你这小子,让你别着急别着急,看看!”老头子看到堂叔唠叨崔强于是也平平淡淡的说了句:“算了,算了”老头子也无奈的点了点头。这下崔强心里的大石头也落了地,好似冬天的雪融化了。
好日子,便定在了下个月的6月。
崔强新婚的那天,迎接姑娘的时候仍然在胸膛前的口袋中别了一支钢笔,那只钢笔仍然没有加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