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探讨一下绝对自由,萨特被称为是存在主义的领军式人物,他最大限度地捍卫了自由意志的主张,与决定论争锋相对。这里的“绝对自由”要先强调一下,不是代表我们可以想做任何事,都应该得到赞成的“绝对”,而是萨特主张人本身就是自由,拥有绝对的自由意志,我们一直在行动,一切的决定和行动都不能看作是有任何原因决定的。
存在主义者们认为,存在先于本质,人不是自愿存在于世界上的,而一旦存在他就是自由的,与此同时,绝对自由也伴随着绝对的责任,我们得对自己做的一切行动负责。
自在:是其所是
自为:是其所不是
说到自由离不开对“自在”和“自为”的理解,人类是自在与自为并存,比如一个杯子存在是有目的的,就是为了盛放水来饮用,而人类的存在没有目的性,同时具有无限可能的“自为性”。所以萨特主张存在先于本质,我认为理解这个离不开当时哲学家的背景,从康德到尼采到萨特,存在主义者其实是接受了决定论的因果性,但他们依旧认为,我们不能放弃把自己看作自由的能动者。
而萨特的绝对自由,也是以尼采的“上帝已死”为前提,对西方神学的剥离,也同时意味着人类被抛弃的氛围,人类没有可以依托而只剩下存在本身。
如果没有上帝,那么所有事情都是允许的。
如果没有神作为人类的约束和依托,那同时人类的价值领域用什么去判定对错呢?而这就会导致走向虚无,所以萨特的存在主义与绝对自由,也正是突破这层虚无的途径。
人类的超越性
萨特认为,人感到焦虑往往就是因为人是自由的,但却往往面对无从选择,以及任何选择都必须是我们自身做出决定的,没有“神”和必然性来帮助我们做出选择,而这就是自由带来的焦虑。但同时这也表现出了人类的超越性,当我们在面对多个选择时,都考虑过不同可能性的后果做出的决定,在决定行动这一瞬间,我们是超越了必然性的。
错信
同时萨特认为,人类同时也会对自身的自由逃避和否定,从而造成错信,造成似乎自己只有一条路可选。比如当我们与人交往时,有时候我们意识到对方的企图,但我们逃避了拒绝意图的自由,只理解对方的表面词意,就只有一个选择。甚至我们也会违背我们的意愿,也就是“选择了不去选择”的自由。
自由与责任
绝对自由往往也背负着绝对的责任,萨特认为自由就是一次机会,无论是遵守自己的决定,还是发现自己“无法”做决定,我们都得为我们的行动负责。我认为对自身的行为负责是必然的,很简单的一点,如果我们选择频繁熬夜,那么我们也得对自己身体的损耗负责,但同时,完全的为自由负责其实是很难做到的,这是一种理想化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