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头 芋头



                                                                               (1)

“湘聚会”小聚,菜中有一品—“玉禾”。光看菜单,令人垂涎:菜梗暗绿,如翡翠,配红辣椒、豆豉,菜色精美,而香、味,也呼之欲出。看单点菜,悠县豆干、农家小炒肉、剁椒鱼头,当然,也有刚刚菜单上觉得稀罕、诱惑的“玉禾儿”。

及菜上桌,尝之,才发现这玉禾似曾相识。微涩中,些许甘甜,滑腻,但有嚼劲,回忆寻思:莫非,这是“芋禾”?再尝,才敢确定——这“玉禾”,的确是“芋禾”,通俗点讲,就是芋头的叶茎。只是一字之差,确有天囊之别。玉,沾了仙气,而芋,确是土里拱出来的俗物。“芋禾”,这旧时乡下连猪都不吃的俗物,在商家的炒作和另立名头后,倒多了几分文化的气息。

老家江汉平原广栽芋头,就像山东、河南广种红薯和土豆一样,普通又常见。芋头和土豆、红薯一样,因淀粉含量足,易种,好收,耐储存,在饥荒年代,能顶替大米、麦子的功用,在江汉平原的家乡普及种植开来,名至实归。随便你走到水田旱地,抬眼望去,都可见一大片的青葱翠绿的芋头,叶粗大,茎肥厚,站在水田和旱地之中,排成队,列成行,格外的显眼和耀目。

三月至五月,是芋头下种的时候。芋头的“种”,其实是它埋在地下的块茎。下种前一个月,需要将它埋在沙里,浇水、催芽之后,等芋头冒出如翡翠一般的绿芽,才拿去栽种。栽种芋头的地,绝非是肥沃的好地,菜园和水田的犄角旮旯,潮湿、临水,别的娇嫩的菜嫌弃,而芋头偏偏喜欢。这说的是水芋头,还有一种是旱芋头,它也不挑。沙土是它生长的好地方,沙地里出来的芋头,好吃、滑、粉,用来蒸排骨、瘦肉是最好不过了。

别的菜娇嫩,需要整日地伺候,浇水、松土、打药,而芋头种下去,可百事不顾。它就那样生长,风来了,叶子簌簌作响,雨来了,抖落一身的清露,采晨风雨露,沐朝霞夕阳,在乡村的田垅里,默默地生长。就像乡村里沉默不语的老农,木讷,而又坚定。而它的根部,却在慢慢地孕育、膨胀,从块茎上,孽分出小的块茎,一个,两个,三个……这些,都是母茎生的娃娃。这些大地上滋生的事情,我们无从了解,但是,它却时时发生着。

从低矮的植株到长成一棵完整的苗,芋头花了整整三个月时间。五月,它停止了叶茎的生长,将主要的营养供给给地底下的块茎,因为,这个时节,是块茎孽分生长的最好时机。懂栽种的农人,这时,会给芋头的植株垄土,铲薄薄的一层土,覆在它的根部,然后踩实,将它的根紧紧地覆盖。在五月充足的阳光的照耀下,芋头上孽分的“芋头仔”越长越大,甚至,有些调皮的芋头仔,会突破泥土的藩篱,冒出来。这时,农人们会抓起一把土,将它盖住——因为,芋头仔不能见阳光,见了阳光的“芋头仔”,会发青,发硬,最后,成为煮不烂的芋头。

六月,田里的芋头就可以挖出来吃了。第一茬的芋头,少有人拿出去卖,一般都是自己挖回来,在家里或炒、或煮、或蒸,自己家里首先尝个鲜。挖芋头的,往往也是半大不小的孩童们,他们急切这芋头,也馋着这芋头,不等爸爸妈妈叮嘱——瓜娃子,小心一点挖,芋头梗“嚯人”,当心手痒啊!就挎上竹篮,拿着铁锹,向地里进发,挖芋头去。一人扯住芋头的整株苗,一人握住铁锹,踩着铁锹的背,挖将下去。猛扯,整株芋头连根拔起。“这芋头的仔多!”“够一碗的!”“还要不要挖一棵?”“多挖点,也可以多吃点。”一边七嘴八舌,一边挖芋头,不一会儿,竹篮中,堆满了芋头,散放的,是芋头仔,竹蓝边,还躺着芋头苗,这也不能丢的——芋头苗上,还连着一块大芋头,这可是芋头仔的“妈妈”。芋头的叶子也是不能丢,回到家,父母亲还能将它捣鼓成一道菜的。

挖芋头时,完全忘记了父母的叮嘱。这时,才发现浑身都痒了起来,手、臂、脸、脚,凡是裸露的地方,没有一处不痒。用手去挠,越挠越痒,越痒越挠,本来不痒的地方,变得痒了起来。急得直跺脚,却一不小心,整个人从田埂上栽倒下去,跌在了水田里,成了个泥人。边上的小伙伴正要哈哈大笑,却被刚从水田里爬处来的小伙伴笑话了——原来,自己的脸上,也糊满了泥巴,红一块,黑一块,样子滑稽极了。无可奈何,谁叫这一个个都是馋虫。就这样,挎着竹篮,迎着夕阳,一边挠着痒痒,一边回到家里去。

父母亲有止痒的绝招,把孩子们招呼到灶膛边,烤一下火,身上的痒就神奇地消失了。夏日烤火当然不好受,父母当然知道,扔一棵芋头到灶膛里,让我们边烤火,边烤芋头。芋头熟了,痒消失了,还有香喷喷的烤芋头吃。这等好事,我们都愿意去做,即使,汗水在脸上淌成河,如蚯蚓般扭曲爬行也愿意。晚餐也很快做好了,是一碗炒芋头,白白如乳的芋头切成片,躺在粗磁盘里,冒着热气、香气。院子里摆开桌椅,天高地阔地吃起来,晚霞染红了天空,新上树的蝉,聒噪地叫着,晚风轻拂,一切,都是那么地美好。

六七月,芋头仔长得更大了。而这时的芋头,已经在农家的饭桌上吃了几茬,也不是新鲜物事了。父母变着花样去做芋头。炒着吃、蒸着吃、烧着吃,焖在饭里吃,烤着吃,一天一个花样地诱惑我们。炒着吃,的确好吃,但是吃久了,也寡淡。蒸着吃,芋头是粉嫩很多,但是吃着吃着,也觉无味。焖在饭里吃,倒是我们百吃不厌的:将油倒入热锅之中,等油热透,接着把洗净、切块芋头仔放入锅中,大火猛炒,待芋头八分熟,加水。这时,将已经在锅中煮过滤过米汤的七分熟的米饭倒入锅中,盖住芋头。盖住锅盖,大火蒸煮约半个小时,这时,芋头焖饭就大功告成了。整锅的米饭,沾染了芋头的香,油的香,变得顿时松软起来、美味起来。做芋头焖饭,家里是不炒菜的,我们吃完一碗,又添一碗,直吃得肚皮儿撑不住了,才住口。

其实,不是炒芋头、蒸芋头不好吃,只是这炒芋头、蒸芋头缺少了肉片的调和、滋润罢了。如果是芋头里见了肉星,我们一个人就能把整盘的芋头干光,连汤汁都不会留下。可惜那时生活条件差,一年上头,吃不了几次肉,也见不了几次油荤。

烤芋头最适合在冬季里进行。那时,树木萧瑟,百草枯黄,江汉平原也干冷干冷的。小孩子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守灶膛---美其名曰是给灶里加柴添火,其实是烤火。这样的冬天,蹲在灶边,灶膛的火烧得熊熊的,映在脸上,格外的温暖、舒服,最舒服的还不是这——到地窖里拿几颗土豆或者芋头,扔到灶膛的火里烤,一边往灶里夹稻秸、棉梗,一边用火钳转动着土豆或者芋头。饭熟了,烤的芋头也熟了,找张纸包住芋头,赶紧躲到墙角旮旯,剥开已经烧焦的皮,不顾嘴巴烫得生疼,狼吞虎咽地开吃起来。本来吃芋头是不能心急的,一则烫,二则容易噎着,但是,这烤熟的芋头也是易飞的鸭子,稍不留神,就成为了弟弟妹妹的口中食,所以,狼吞虎咽也成了当时的理所当然。

芋头的“茎”呢?那也没有丢弃,早在挖芋头的时候,被父母做成一盘菜了。剥掉绿色的皮,切段,然后放盐,放辣椒,压在陶瓷罐子里,等到青黄不接,拿出来吃,是下饭的好菜,酸爽,滑腻。这道菜,被我们称为“腌芋禾”。芋头梗多,不可能都拿来做“腌制”,父母就将芋头梗淖水,就六月热辣辣的太阳,晒干。等到冬日,这也是一盘好菜,发泡之后,炒肉片也行,放豆豉辣椒清炒也罢,吃起来,脆生生的。

芋头叶茎那么多,也有拿来喂猪的。其实,吃多了,猪也不吃。我一直认为,猪是怕痒呢!你想想看,在挖芋头、洗芋头的时候,人的手都痒得不行呢?这叶子吃到嘴中,满嘴发,这是何等的难受?


                                                                                    (2)

八几年改革开放,九几年经济大潮。地里种的蔬菜老三样,新三样,更替交换,芋头还是在田垄地头边,绿葱葱的,耀人眼眸。但是,种植的人还是少了。餐桌上,芋头的身影也渐行渐远渐无踪,取而代之的,是鸡鸭鱼肉。芋头好吃,最终抵不过时间的更替,岁月的轮换,敌不过新鲜菜食如春笋一样,“千树万树梨花开”地冒出来。

过年过节,它还是会出现在餐桌上。不是清炒,也不是清炖,而是“芋头蒸肉”。拿鲜肉切段,肥瘦均匀,混合特制的蒸肉粉,盖在“芋头”上。放在蒸锅或者高压锅中蒸半个小时。出笼,是一碗老少皆宜的好菜。肉的油腻渗透到芋头中,芋头的清香沾染刀肉中,两两相宜,味道正好。肉,吃起来松软、绵厚,芋头,咬一口粉嫩、糜烂、香滑,入口即化,哪滋味,应该是只应天上有,人间无几回。

父母都是做“芋头蒸肉”的高手。九零年初,我正求学外地,假期里得闲到家,父母是拿这“芋头蒸肉”犒劳我的。一大碗芋头,我能吃个底朝天。吃完了,我傻乎乎地问父母:“你们怎么不吃呢?”我看看被自己吃得底朝天的盘子,又不好意思地笑了。他们瞧见了我的尴尬,倒是安慰我起来:“我们在家经常吃,你难得回来,多吃点。”其实,我是知道的,他们那儿能经常吃,一个钢镚儿恨不得扳成两半用,来偷偷节省下来供我们读书,他们哪能舍得吃?

这样的假期有多少,而吃“芋头蒸肉”的次数有多少?我是记不清楚了,只是记得,这样吃着吃着,我毕业,然后从千里迢迢从江汉平原跑到了沿海的南方。

南方多雨,也多芋头。只不过,这芋头,与江汉平原的芋头还是大为不同——皮滑,个大,一个就有三五斤;肉麻,白色的肉里掺杂红丝线,清晰可见,宛若精美的刺绣。第一次在菜场里买芋头,我还不认识它,卖菜的奶奶告诉我这是芋头时,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芋头,是真的芋头么?怎么和江汉平原的芋头完全两个样。芋头还是芋头,南柑北枳,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也养一方风物,也养一方芋头。

买回家,却不会做。那么大的芋头,清炒,清蒸,还是蒸肉?回忆起在餐馆里吃的梅菜扣肉芋头,好吃,也想做一回试试。可惜那时单身,油盐酱醋茶都在厨房里找不齐,那儿有梅菜的身影。无奈之下,自个儿把芋头切片,做了个清炒芋头。芋头最后是做成了菜,确端不上座,切成片的芋头,在热锅里捣鼓几下之后,竟然蔫了、软了,最后成了芋头羹。第一次清炒南方的芋头,吃上的,不是芋头片,而成了芋头羹。

南方的芋头,其实比江汉平原的芋头好吃。芋头,有红芋(又称红芽芋)、白芋(又称白芽芋)、九头芋(狗爪芋)、槟榔芋(广西称之为荔浦芋)等之分。长江流域的江汉平原,以栽种“九头芋”为主,而真正能走上皇家宴席的,却是槟榔芋,而珠江流域的福建、广东、广西,和福建毗邻的台湾,则是“槟榔芋”的主要产地。天下闻名的“荔浦芋头”,就是“摈榔芋”,产自于广西桂林的“荔浦县”,几百年来,它都是进贡皇家的贡品,尤其是在清朝乾隆年间达到了极盛。荔浦芋头的好吃,由此可见一斑。

电视剧《宰相刘罗锅》中,有关于荔浦芋头的桥段——罗锅忙不迟迭地抱着芋头啃,体会百姓美食的快意;乾隆皇帝见罢,也食欲大涨,也要试一试“荔浦芋头”,侍从用棉线切下一块,送到乾隆皇帝面前。皇帝连声叫着“好吃!好吃!”荔浦芋头蒸熟了,是怎么样的呢?皮一剥就掉,露出里面白软的芋头肉,用棉线切开,可见红色的内芯。这光是看,也让人垂涎,如果是吃,那肯定是帝王般的享受了。

凡是美食,讲究天然。

“荔浦芋头”的做法,遵循了天然。不加任何的调料,纯粹的清蒸,而且是隔水的清蒸。沸水的界面离芋头越远越好,这样吃起来非常粉又松又软,清甜可口,看着它别样的淡淡紫色,心里有象踩了云朵般柔和。蒸熟之后,不用刀切,用棉线,也是讲究:一位曾参加烹饪比赛的选手,就从不用刀等利器切菜,凡是能用手能撕开、剥开的菜,都一律用手,她说:“用刀切菜,菜就沾染了铁锈味儿,就不是原生态了,她们家乡特讲究这个。”这,无疑把吃镀上了一定的禅意,令人心驰神往。

南方盛产芋头,当然,这吃芋头的方式和方法,也比江汉平原的老家也多了起来。

常见的,是“荔浦芋头扣肉”。芋头切成薄片,大小均匀,下锅油炸,然后夹在猪肉里,下面,垫一层“梅干菜”,在蒸锅里蒸,有一点像老家的“芋头蒸肉”的做法。这样做成的“荔浦芋头扣肉”,风味特殊,肉不腻口。这是典型的客家梅州人吃芋头的方法,在南方,大小的梅州餐馆,都能见到这道菜,也能吃上这道菜。广州人的“西米芋头糖水”,好喝,滑腻爽甜,尤其夏天,是解暑的好饮品,主要食材,也离不开芋头。潮州人更将芋头的吃法发扬广大,将芋头将芋头煮熟剥皮,放在热锅中,加上猪油、白糖、少量奶粉,压成“奶芋”,味道甘香软甜,是潮州著名的风味小吃。

还有更多的吃法,掺和鱼、肉、鸡、冬笋、香菇,油炸,做成“芋头酥”,香酥爽口。与肉类煮或焖, 也可切片入火锅烫食, 做芋末丸子、香芋红烧肉、爆炒芋片、芋头排骨,凡是种种,不一而足。

家乡有句俗语:好吃者,必会做。说的意思是喜欢吃的人,吃得多的人,见得多了、吃得多了,自己也会做菜。在南方的餐馆里,慢慢地吃过了“梅菜扣肉芋头”、“排骨芋头”后,我也会尝试做些与“芋头”相关的菜,以慰藉思乡的胃。虽然,此芋头非彼芋头。

记忆最深的,还是做“砂锅芋头排骨煲”。从市场上买回新鲜的排骨、芋头,将“芋头”切块,排骨斩成小块,备大蒜、生姜若干。热油上锅,将排骨上锅,加油盐酱醋,猛火炒至七分熟,熄火,然后将炒好的排骨置于砂锅底部,将切块的芋头覆盖在排骨之上,加水,捂盖,小火烹煮。砂锅在火上唱歌,而香气却扑鼻四溢,不大会功夫,一锅酥软、香甜的砂锅排骨芋头就新鲜出炉。揭开砂锅盖,那鲜香,令人垂涎。

起始,我是不会做这道菜的。教我学会做这道菜的人是我的女朋友,最后,她成为了我的夫人。我所念的书籍中,男女的爱情是从借书开始的,一个借,一个还,然后情愫互生,眉目传情。这借书,好是好,高雅,有些文化的意蕴,但是仔细思量,有些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其实,最好的爱情,还是落地于凡世人间,一粥一饭,一丝一缕,譬如:恰如其分地抓住了一个人的胃,然后抓住了一个人的心。最好的爱情,还是归于琐碎的柴米油盐酱醋茶,归于陪伴、温暖,一杯茶、一口饭、一道菜,一辈子。

见过了这么多的芋头,吃过了这么多的芋头,最惦念的还是那一碗来自江汉平原的芋头。那碗名叫“芋头蒸肉”的“芋头”,是我吃过的用芋头做成的最好的美食。

而那时,我在南方,那碗芋头在北方。幸好,父母都还在老家,我有故乡可回,有家可回。春节时,千里迢迢赶回家,餐桌上,准会见这一盘“芋头蒸肉”。走过了许多的风景,遇到了很多的人,吃过了不同地方的不同美食,但还是对于这碗普通的“芋头蒸肉”情有独钟。一块块地夹起来,放入口中,入口即化,还是原来的味道。父母则坐在一旁,眯着眼,看着,说着。窗外,万家灯火,零星的焰火在夜空之中,绽放、升腾,还是原来的温暖。

一个人的乡愁,不仅仅是空间和时间上的,有时候,它会具体地指向某样事物,或者一种味道,一种食物。这些具体的物和事,才能构成记忆,或者美好,或者忧伤。一碗芋头,恰如其分地成了一条纽带,将我和日渐生的“故乡”链接起来,将我和割切不断的亲情联结起来,穿越时空和地理,慰藉了一位游子的胃,也慰藉了一位位游子的心。

而此时,我依旧在南方,而那碗芋头,却不在北方。

2008年,父母随我们搬到了南方。而故乡,与我们彻底地切割开来。也把一碗“芋头蒸肉”与我生生地割裂开来。


                                                                       (3)

不知道人类的吃是有遗传的?譬如北方的孩子,一生下来就爱面食。南方的孩子,生下来爱吃大米。譬如嗜辣的湖南妹子,生下的孩子,将来大部分也是喜欢辣椒的主。我总相信:一方水土,是会养一方人的。而龙生龙,凤生凤,吃面的娃生的孩子同样会吃面。

一零年,女儿降生。她喜欢吃含淀粉的一切食物,土豆、番薯、芋头、淮山。这一点,和爷爷相似,也和我相似。这,或许就是强大的遗传。小时候,我是淀粉爱好者——只要饭桌上有土豆、番薯、芋头,总能多吃几碗饭。淮山小时候吃得少,据说,河南才是它主要的产地,当时商品流通不行,我是想吃也吃不成的。父母则变着花样去做这些食物——煎炒油焖,无所不用,土豆和番薯还会炒成片,有些像麦当劳和肯德基里的薯片儿,那是我们春节时的零食。

想吃好办,这一点难不倒爷爷,轮番给你做去。

小一点,煮粥吃。白汪汪的粥里,加番薯、淮山,或者芋头,别有一番风味。长大一点,做红薯片。买来新鲜的红薯,煮熟,切片,放在油锅里煎炸,然后用密封袋封着,女儿想吃的时候,拿出一片,咯嘣咯嘣地嚼着。有时候,刚出锅不久久吃完了,还直囔囔:“爷爷,比麦当劳的薯片好吃喔!你多做点。”隔三差五做“芋头蒸肉”,粉粉的肉,堆积在白汪汪的芋头上,好看,好吃,女儿也爱吃。

有一段时间,女儿特别想吃“芋头蒸肉”。爷爷奶奶听说,忙不迭地直奔菜场。从这个菜场奔向那个菜场,从小的菜市场又跑向大型的农批市场,结果空手而归。父母所用的蒸肉芋头,是家乡的“九头芋”,一直以来,他们都固执地认为:这样的芋头,才好吃,才有“芋头蒸肉”的味道,才有家乡的味道。

他们这样固执,已经有好些年头了。零八年到广州,照顾刚怀孕的妻子。然后照顾刚出生的孩子。逢年过节,他们还是会做一锅“莲藕汤”,蒸一碗“芋头蒸肉”。他们不甚讲究吃,但是他们也忒讲究吃,买莲藕,要挑选从湖北贩卖到广州的莲藕,而且要是湖泊里产的藕,他们说:这样的莲藕煨汤,才煨得烂,才有家乡的味道。他们做“芋头蒸肉”,一定用老家的芋头,他们认为南方的“槟榔芋”太粉,没有“九头芋”的质感。

女儿当然不懂这些。她只知道“吃芋头”,她向来不知道,芋头也是分产地的,芋头也是有归属的,有的芋头,它属于异乡,有的芋头,它属于家乡。她向来也不知道,他们这一代,已经没有了老家。不,或者说以后的南方、广州,会成为她的老家。这,有些无可奈何,但是,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和父母开玩笑:“要不,在白云山下,开点荒,种点芋头?”

父母一阵沉默。“这芋头,还是老家种出来正宗啊!要不,你让我们回去。”

他们想回去。可是两头都割舍不得,一边,是儿女孙辈,一边,是魂牵梦绕的故土。最后,还是亲情战胜了乡情,他们选择留在了这喧闹的都市里。两位老人,虽有儿女相伴,虽有孙辈承膝,但是一样的孤独和寂寞,毕竟,在异乡之中,难听乡音,难见故人。一辈子在农村长大,出门可以唠嗑、聊天,无拘无束,而这些,都是在都市里难以实现的。

而都市之中,也有多少像这样的老人,前半辈子,生活在广大的农村,后半辈子,无奈跟随儿女,飘零他乡。看起来,他们体面,但是内心却疏离脆弱,扎根在他们内心的故乡,就这样活生生地被剥离开来,这种苦闷、乡愁,也并非是一言两语能道得清、说得明的。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这个“我们”,至少包含着三代人,一代是真正的我们,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催,想回,却无家可回。一代,是我们的父母,跟随我们扎根他乡,不情愿地把他乡认为故乡,有家,可不能回。还有我们的下一代,这一代,对于故乡,已经没有确切的概念,而我们在哪儿,他们的故乡也在哪儿。时光更替,岁月轮回,社会变迁,这回不去,也会变为癫真不破的真理。令人唏嘘,令人无奈,也不可挽留。

有一天,父亲说:我死了,你把我烧了,随便找个地方撒了。

前些年,他从来不谈论生死。但是,我知道,他已经到了谈论生死的年纪。我希望他长命百岁,但是,人,总要面对生和死,也逃不脱生和死。

“不回老家么?”我问。

“想回,那些人都在哪儿,死了,也可以和他们聊聊天,说说话。可是麻烦啊!会给你们添麻烦。”他是怕给我们添麻烦。

“还是回去吧!回去好,不寂寞,不孤独。”

说完,我转过头,偷偷地抹起了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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