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似乎为今年的马拉松摇旗呐喊了很久了,但真的到这一天到来的时候,发现还是没有充分地准备好,昨天和童乐汇的吴总聊了2个小时,喝了茶,原本计划早睡早起的,忘了我不能喝茶,一喝准会失眠,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后来12点41分爬起来打开电脑开始写,我一般不熬夜,写了5000字就睁不开眼睛了。后来一上床就睡了,一觉到了早上10点多,穿着睡衣又开始了继续写。
从刚开始的几个字、几十个字、几百个、开始到几千再到上万,一点点的爬格子,历时8个多小时,直到今天下午5点多的时候完成了24315个字的时候,老公进来说让我开始收拾明天出门的物品,说写的差不多就行了,不要太死磕自己。然后我犹豫了几分钟,决定今年完成半马挑战即可,有时候放弃一件事情也是对其他东西的坚持所做出的取舍。
对很多人而言,年底是一个很好的总结的时间节点,但我却赋予了写作马拉松一个特别的意义,一个有创意的年终总结仪式。听说有一本叫《心流》的书,翻译过来说是叫福流,回头一定要买来看看。我所猜测的心流就是,内心有一种真真实实的东西从心里流淌出来,那种流淌的感觉像打通了经络一样的感觉,写作就是对这种感应的文字记录而已。写作马拉松是要一个与想无关,只关乎写。从2013年的9月到现在很快过了3年的时间,慢慢地每天不间断的写,有了一个用文字表达的习惯,所以我并不恐惧参加写作马拉松,我也有信心可以完赛,对自己有底,源自于每一天的练习,我键盘打字并不快,每分钟估计50多个,而且我习惯不假思索的输出文字,甚至连修改错别字的都不太愿意,我写东西只是那一刻的记录,并不想为了完善而花费多少时间,这样的记录习惯倒是很适合参加写作马拉松,我不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但是一个愿意面对挑战的人,不加思索地输出文字,对我而言,经过1000多天的练习变成了一种能力,这种能力就像是走路一样,只要迈开步子就会前行。
这段时间我喜欢上了暴走,一方面是光谷这个地方太堵,再者我并没有那么忙,所以可以慢慢地走,还有我发现暴走是一个很好的战胜自己的方式,它不像跑步那样需要全副武装才能进行,对场地和体力没有那么高的要求。
走路,只要是可以落脚的地方,就可以前行,往往很多车去不到的地方,都可以走过去,甚至没有路都可以走出一条路来,这个确认很让人惊喜。
最近建立了一个旧物置换的群,很欣喜的发现很多人在群里求购自行车,我想人们的生活方式总是在进化的,我们原本都想追求更快,发现都想走的更快的时候,都堵在了路上,就有人开始转向,思考我们那么快到底想要去追寻什么?是一定要去一个确定的地方,还是要去找寻什么?每个人的答案都不同,但是至少我们开始发现我们曾经以为的也许并不是现在反思后的结果。走路的时候,人可以思考很多,因为你习以为常的事情不会再花费你任何多余的精力和脑力去思考到底是迈左脚还是右脚,只要脑海里明确方向和目的地,就可以不假思索的走到那里。这时候大脑就被大大的闲置出来了,可以思考很多很多的事情,或者发呆也没有任何问题。喜欢这种感觉,喜欢走到不同的场景下都会引发不同的思考,就像那天走到被挖的泥土堆成山的光谷大道,狂风肆虐,灰尘肆无忌惮地把我包裹,旁边的施工围栏也差点把我盖住,不得不转坐公交车,否则继续走下去估计要出人命,上了公交车我顺手写了一段“当我们掘地三尺,我们到底要寻找什么?小王子迷恋翱翔,最终发现只有那一颗他浇过水、捉过虫的玫瑰属于他,只因为唯有他有着与她有着交融的情感。”那一刻我更加确信,《小王子》的核心其实也许是爱情,作者所讲描述的人生最终的答案,就是那种你付出过得感情,它无关任何外界的环境,他去过了很多的国度,见过很多特别的人,见过国王的玫瑰园。但发现,巨大的玫瑰园没有一只玫瑰属于他,那时候他依然怀念的是他饱含感情浇灌的那只玫瑰,那其实就是他深爱过的那个女人,虽然这个女人善猜忌,或者还有其他的毛病,但是他依然最爱的是她,而这是他几乎遨游了太空之后的发现,当他发现这个的时候,却不幸坠落丧生,但至少他明白了此生的意义。你付出的那才是你的爱,那种有回应的情感最终滋养着我们,也注解着我们自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