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瑟瑟无端起/落叶沙沙自归根/尔等不乏天上爱/非知人子置寡身?”
每天吃完早饭,我都是直奔教室的,因匆忙也就没怎么注意过路旁的风景。今早正走着,一阵瑟瑟的风吹过,路旁槐树上的叶子纷纷婆娑起舞,我走在飘落的叶子中,心觉甚欢。这么长时间在校园里,只是特别注意过盛夏里优雅繁盛的丁香花,尤其路过图书馆时来自不知名花的飘香,叫人沉迷。对于这秋冬之交,我以为除了雾霾就没有什么值得关注的了。就在今早,就在我置身于纷扬的落叶中,头一次我体验到美的享受。非盛夏不美,是我实在不懂美。过去我以为美即漂亮,简简单单,浅薄至极了。朋友们说徐志摩先生的诗是美的,我不解。那时我只觉得这种美无非就是花言巧语,擅用一些奇怪少见的词藻罢了。所以对他的文章我只是听说,并没仔细欣赏过。我想,现在读不懂诗就好像中学读不懂鲁迅一样,是心里还没曾到达那个美的层次。那时候鲁迅先生的生平每个人都倒背如流——鲁迅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浙江绍兴人——待读到文章时,却难以追求其精髓,更不可知他“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精神了。纵使老师讲解过,也只是晓得皮毛。现在我又面临这样的境地了,对美的欣赏,总还跟不上趟。究其原因,是我书读得太少了。记得第一次读小说是在初中一年级,我用了一周的时间把《鲁宾孙漂流记》读完了。而第二次读完的小说则是余华先生的《第七天》,是在去年读完的。我对于文学的热爱开始于三个月前的暑假,暑假过了大半,玩也玩了吃也吃了,不得已无聊到捧起书本的地步。家里的L型沙发是我闲暇时的阵地,渐渐就成了我读书的地方。柔软的沙发撑着我整个身体,我趴在上面尽情地体验以前所不曾感受到的文字的乐趣,也就在那儿,我做了一个“立志读尽人间书”的决定。这三个月来,我没有一天不读些书本外的文字,我也觉得这是理所应当的。书本承载着历史,伟人们一生的精华都浓缩在这一本本的书上,若不细细品味真还是枉来这一生了呢。老实说,我觉得自己还算一个喜欢思考的人,不同于算算术的思考,是关于人本身的思考。想得多了自然要把想法记录下来,提起笔后总是迟迟不肯落下,我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写起,也不知道要怎么写。纵使像屙屎一样写了些也是上上下下语无伦次,不知所云。
圣经上说“我愿意的我不去做,我不愿意的反倒去做”。我深信我心里始终保留着对文字的冲动,可它实在虚弱,周遭一点点诱惑就可把它夺了去。有时候我真想匿进山中,或者把自己困在一个屋子里,一心去探索书中的奥秘。我又想起来一句话“穷在闹事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这句话稍稍改改也可用在读书上:“有心闹事方可读,无心深山也无意”。你当然可以拿这句话怼我,毕竟这也是事实。打三个月前在沙发上立志的时候起,我心里也存了一个念想,就是把那个小小的冲动发扬光大。它之所以小,我认为原因有一,即从小我就不曾养成过爱读书的习惯,我甚是羡慕四岁熟读四书五经的前辈们,虽说这是为应对科举的陋习死文字,但其精神倒是好的。胡适先生不过二十岁就已担起主编的责任,其中缘由少不了儿童时期的教育。反观自己,真可以说是从小玩到大的,自从家中购置了电脑,更一发不可收拾,一天到晚都与这新鲜玩意相伴,谈何读书啊!习惯既成,想改就不简单了。听说人可以用21天养成一个习惯,我没试过,不得其收获。但我想,只要想改总能改得过来的。
母亲总说我做事情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我也深知我本不是一个长性的人,做的好些事都胎死腹中。唉,似乎是太多了罢,一时我竟想不出了,也许怕了笑话自己,这段记忆擅自藏了起来也说不定呢。且先不管它,反正不是拿得出手的玩意儿。对于发扬小冲动光大,几个月来我做过诸多的尝试,首先是强迫自己多读书,这其实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先得摒除干扰,莫非是手机电脑和人,于是扔下手机关上电脑,径自伏在沙发上读上一番,奈何这书怎么越读越困,不知觉间就去和周公论道了。再者就是写字,说来惭愧,让自己写字的不是别人,而是一种仪式感。有时我颇觉奇怪,非准备好纸好笔暖光台灯不能写,不得这环境总不愿坐下,而且思绪好像总在夜晚伸出头头来,仿佛置身于黑暗中就可以把思想信手拈来,就是这样,别人熟睡鼾声四起,我反倒乐意提起笔来。
我自觉我的文字不忍多读,语无伦次毫无逻辑实在难堪。可我极想把它分享出去,不是卖弄,也没什么值得卖弄,单单想写给你看,好叫我们有思想上的碰撞,好叫我知道该怎么提升。我身边多是理科生,对于我无病呻吟的文字他们自是没时间看,更没心思和我碰撞,所以连简单的分享都成了奢望。后来我寄希望于网络,想当然以为能遇见心照不宣的笔友。但这同样以失败告终,众人的眼球都被名人引了去,纵然有幸被读到也不定会读完。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笔落千般,其彩自明。我且不管它多少天多少遍,只消坚持下去,定有一日见其义,明其彩。
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