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丝毫不能放松”,强调“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使每个社会细胞都健康活跃,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这凸显了基层治理对国家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幸福安康的重要性。深入贯彻落实基层治理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持续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和资源统筹规划,务求以实际行动更好地促进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稳定。
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治国安邦,重在基层;管党治党,重在基础。加强党建引领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面对内容复杂、头绪冗乱、环节繁复的基层治理问题,必须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头雁”的作用,通过立足于社会实践,坚持以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理清社会治理难题和思路,以“加强、改进、创新”为基本原则,彰显基层治理的“效能”和“温度”,把党的治理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的效能和活力,才能实现基层治理的现代化。
推进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促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分别把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并作出决定,这不仅说明了二者之间的内在承接关系,更体现了“破”和“立”的有机统一。实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新时代法治建设和法治理念的推广。一是坚持法的主导性。一切探索和发展行为严格依照法律制度进行,切实秉持法律的准绳、用好法治的形式,通过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有效推进各项工作部署。二是保证法的时效性。就基层而言,就是要加强当下新问题的分析和理解,通过解决实际问题为立法提供有效依据,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同时不断加强各职能部门对新颁布法律的研究、推广和学习,以法律手段实现政令层面的上下互通。三是保证法的有效性。切实加强基层政府及各单位用法守法的监督,严格落实基层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基层执法工作人员培训,有效规范其执法行为。同时也应当注重保证社会面的普法宣传,通过营造全民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有效保障各类矛盾纠纷通过法律途径在当地得到妥善解决。
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贯彻落实“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制度建设,发挥综治中心协调管控作用,进一步加强网格体系建设,强化基层政法系统政务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各类社会公益群体力量,才能实现辖区基层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其中,就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仍然存在各类问题有待解决,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经费保障不足,针对平台建设、专职网格员聘请及培训、各有关单位专职工作人员及硬件设备配齐,均需支出大量经费,且存在基数大、周期长、成效不明显的问题。二是人员配置困难,基层各村(社区)居民及有关工作人员素质差异大,经济水平参差不齐,重点矛盾性质各不相同,难以就地组织网格工作者参与工作。三是部门沟通协作难。综合网格治理的最大优势在于最大面积发现社会存在的各类纠纷事件。但在属地管理的前提下,各基层组织易出现大量矛盾问题“发现得了,解决不了”的现象。针对上述问题,首先应考虑相关经费的合理支出,充分构建合理的人员配置及保障机制,坚持共建共治共享,鼓励支持并重点吸纳各类社会公益团体参与到网格治理当中来,促进网格工作长期稳定开展。其次,应综合考量辖区情况,突出大中小三级网格构建,合理进行邻域网格人员支援调配,实现网格治理动态化调整。同时,进一步加强跨部门沟通协作,提高各类信息流转平台使用效率,强化各职能部门责任担当意识,最大限度确保网格员获得实时专业的反馈意见。
强化信访工作责任意识,切实保障诉求源头治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党中央多次提出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完善信访制度的明确要求。要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高群众生活满意度,要求信访工作部门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明确工作重点,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充分利用好12345市民服务热线、信访信息系统等群众矛盾反映平台,及时发现辖区纠纷案件,做到矛盾纠纷化早化小,做到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防范风险,以实际行动更好促进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