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夕佚。
大地被八月正午的阳光烘烤,而我像夹心饼干中的奶油一样在它俩之间,全身氤氲在一片热腾中,每一寸肌肤都在比赛似的往外流水。阳光明媚刺眼得让我睁眼看它的勇气都没有,我只能低着头,快速得赶。即使内心沉浸在这样的焦躁里,依然会想起的人和事,代表着什么呢?我只能说他们曾经是我内心的一部分。
昔日里种种百态,已成镜中花水里月,却储存在大脑里,像摸不到的光晕,折射出已陈旧的影像。而在黑夜里,睁眼看着天花板,一整片的白中镶嵌着一块黑色,那是房间里的玻璃灯。一种清浅的物是人非的悲凉感,在月夜里来得静寞,来得轻悄。这样的夜晚,即使在盛夏,也让人感觉清冷。记忆不用回忆便随着情绪自动窜进脑海,它像孩提时代玩的修房子的游戏一样,在几个方正格子里循环往复着跳来跳去。世人何其多,那些记忆,那种物是人非感,也总会有除我之外的人经历。
在周遭一切都是静默里,打开音乐播放器,插上耳机,清脆的吉他音里,是一个人低沉男音的独白,一篇不带音符的词藻,一句接着一句的是他心脏上绽放的罂粟。闭上眼睛,听着别人一个又一个的故事。可是我想不明白,在这样清冷的夜里,我为什么要听别人的故事?并且被别人的故事所倾倒。
在一个隐秘的抽屉里,拿出一个破旧得不成册的笔记本,看里面不记得什么时候写下的字迹,我看以前的字体,我看他们组在一起的意思,我看里面上课时留下的和朋友的对话,最终看到以前那个小小的自己。
这些所有都是我在一个没有教堂,骋目看不到枫树的城市里所经历的生活残片。每件事情都来得理所当然,每件事情之间的连接却又都那样的突兀。生活真正以一种残缺片段连接着的方式继续着。这年代,任何都匆匆,我却把时间过得如此缓慢。
佚,赋它隐逸之意,夕佚,意为黄昏时夕阳下隐去形消。
2、城。
很幸运我此刻还能够生活在这样一座城市里。在那个地方我可以肆意生活,我可以在悠闲的日子里睡到自然醒,然后迎着晨风或是暖阳在熟悉的风景里开始新的重复昨天,一样的步伐,不一样的心情,走着不断前进的路。太阳一升一落,我的未来就又近了一天。偶尔也可以在小忧郁里放任情绪对我撒泼打滚,不用强颜装笑,无需掩饰情绪,因为不会有无知的人想要窥探,偶尔有人想要一探究竟,那也是出自一颗亲善温柔的心。
在那里,即使身处人群在一片沸腾里,如果仍觉孤独,我可以把这孤独感想成是,因为世间世人皆凉薄,我本就孑然一身在异乡,所以孤独感的由来也找到理由可以自我安慰。
在那里,我可以设想出很多个以自我为中心的故事,然后携一个最舒心的人,选一个最好的故事在风和日丽里去把故事变为生活里美好的情节。
在那里,没有一个人的狂欢,亦不会呆在一个幽闭的空间里独自黯然神伤,我的身旁总会有一道最温柔的身影,说着,我最想见到那个疯疯癫癫,一语一行都带着喜乐的你。还有一个当黑夜来临,一天的帷幕渐渐拉起,最后一个离场的朋友。
在那里,倦了便躺下小憩,闲了便择一个无人打扰的容身之地,静静阅读,让时间慢慢流淌。心灵轻颤时,便用一支墨色笔在纸上任性涂写,留下生活的痕迹,让荒年有迹可寻。
在那里,不用纠结着怎样忘却烦恼与忧伤,因我本就与它们在晨昏里共欢共寂共滋长。似无聊却是自在的生活,保持着一份安稳平静不缓不慢的娓娓而去。
在那里,认识很多人,却可以人人皆路人。而一起的年年岁岁便可成为一个阶段里的一些标点符号,不重要却不能少。虽人多,却无迁就,有共侃,无沉默的尴尬。阳光可以芬芳我们的音容笑貌,细雨可以渲染我们的忧思,滂沱大雨也可以喧闹我们的世界。以后的以后,天涯海角,就各自相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