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男人一辈子有着太多的追求,其中不乏许多冠冕堂皇的东西。但是至少有两个印迹应该是深深铭刻的,那就是烈酒与爱人。如果缺了这两样,终究不完整。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学会的喝酒,但记事起就已知道世间有酒之一物的存在。依旧记得儿时春节时候,家中总是高朋满座,终日盛宴,席间就是一大坛的青红酒,那般的觥筹交错令人艳羡。现在想想,或许就是那时,未识酒之味、已结酒之缘。直至后来长大,直至后来学会喝酒。很多人都说不会喝酒,是慢慢学会的,其实应该是喝酒并不存在会否,只是多与少的差异。在某种意义上,喝酒和喝水并无不同,所以我所说的烈酒并非指酒性的强烈。
烈酒应该是能使人喝醉的酒,也只是自己让自己喝醉的酒。就如同爱人般。很多时候很多事情都是互通的,就如烈酒与爱人,共通处就是自发性,诸如此类。
初喜欢某人就如初饮酒,低吟浅酌,深怕沦陷。情至深处又如酒意浓时不可自拔。至于伤情则就如宿醉,浑然忘我,痛并快乐着,不计结果,也要留住那一段经历。
爱人:对每个人来说,一定要有一场可以为之而死的爱情,才值得短暂而灿烂的人生。
烈酒:一饮到底,倾尽所有汁液,不留任何遗憾。
从18岁起,我就这样认为:喝酒,就要喝最烈的酒;爱人,就要爱到至死方休。
亲爱的。
如果你在某个时刻渴望喝醉,请尝试烈酒。
如果你爱上了谁,就请付出全部的灵魂,不要犹豫,不要惧怕。
这和平年代,我们不会殉身在沙场,何妨就让烈酒和爱人为年华增添燃烧的欲望,释放岁月应有的光芒。
就这样,战死你的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