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书上看到一段话,关于陶行知先生对学生考试作弊写的,大概意思是这样:学校的规章是学校的法律,学生在学校藐视规章,违反规章,就是触碰学校的法律,从这点上来说与犯人无区别。
我很赞同先生这个观点。现在是法治社会,随着法制的推行人们越来越有守法意识,关键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这三者需要环环相扣缺一不可,然而不管多么文明的国家社会,总会有一些缺乏规则意识,挑战法律权威的人。归根结底为什么呢?首先家庭因素肯定也有,个人因素也分不开,但是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学校教育和社会对学校以及老师的极端要求。首先有些学校里面,校规校纪非常清晰,一条又一条列的整齐明了,但是却打着学生是发展中的人,而是校规成为一种摆设,究其原因,竟是因为担心就是学生,而讨好学生,在金钱面前,校规如此的没有威慑力。这形成的恶性循环是什么样的呢:学生本来仅剩的一点敬畏之心,由于摸清了校规只是摆设这件事情后,变得更加无法无天!这样的学校出来的学生一无规则意识,二无敬畏之心,三无真才实学。而面对学生的得寸进尺,校规校纪的无作为,教师凭着仅有的良知,顶着来自学生学校和内心的巨大矛盾,每天在熬着过日子,领导层反过来职责教师缺失师风师德,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每个人都能说的滔滔不绝,可能往往浮于表面,轻易指责别人没有师风师德的人,往往暴露出来的就是他内心最缺失!这种人就像极了那种自认为自己情商很高,到处显摆,把一句话挂在嘴边:“像我情商这么高的人。。。”可笑至极。教师是学校的顶梁柱!教师的流失率关系着学校的前途与未来,但是偏偏有人觉得学校教师流失很正常,走了一批马上又换新的一起!出现这种校园怪圈后,领导层居然还不会思考学生的素质问题,学校管理问题,只会给教师施加压力,嘴里骂着老师缺失师风师德,对打架斗殴,多次校园欺凌的学生视而不管,自己转过身后,数着钱,学生交的学费自己赚了多少。误人子弟,玷污教育,如此最为可耻!
先生说,于亲,莫过于孝,于师莫过于敬。一个人无孝无敬,莫过于欺。一个人欺骗的行为会在基因中遗传给他的后代。这就是恶根。如何消除这种恶根,如果家庭教育做不了那么学校教育就只能任重道远,但是如果学校教育将其视而不见,比如规定无辜旷课100节则这个学生默认为退学或者开除,又如推行学分制,声称考不过毕业证不能按时下发。然后所有的规定制度普通多只小手,每次校方不执行,就狠狠地往学校甩一巴掌,而校方不知道是因为脸皮太厚还是怎么滴,居然没有一点认识。故技重施诱导下一届的心声,继续误人子弟!
呼!您的良心不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