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女婴生父说婚前不了解妻子的精神状况?可以!那婚后了解到了这一情况后也没有为了下一代考虑为女婴生母治疗,并且知道生母精神有问题时将孩子单独与之相处,孩子出事后无视孩子的生命安全,不尊重生命,女婴生父行为之种种,都令人恼火。相信看过报道的人都会对女婴生父的做法感到不解。我们都听过“没有父母不爱自己的孩子”,亲友眼中,女婴生父不是不爱孩子,但从理念到方式都是错的。生父对待女婴的态度何尝不是一种虐待?这种以爱的名义虐待孩子的行为更加可恶至极。如果他真的爱自己的孩子,怎能忍心让4个月大孩子喝变质生虫的红豆薏米粉、壮骨粉和蜂蜜之类的东西?整个事件中他对女婴无所谓的态度,及女婴在如此家庭环境中所受的苦,所遭的罪,所承受的一切,都不应该是一个只有四个月的女婴所经历的。
据报道,女婴生父没有收入,一家人都依靠妻子每月4000元的病退工资维持生计,女婴是他的第三个孩子,他从不掩饰自己“重男轻女”的倾向,认为多生一个孩子就多一份保障。这样“能生不能养”的行为、这样“赌徒”的心理,在讲究优生优育的当今社会形态下是完全行不通的。有的网友甚至提出采用合法手段让这对夫妻不再生育孩子,孩子在这样的家庭出生本来就是苦难的开始。女婴生父没有对孩子呵护有加,没有承担起家庭责任,没有尊重生命,他不配为人、不配为父。
周濂说你永远都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既然我们选择让一个生命降临,那我们就应该提前做好迎接新生命的准备,承担起养育他们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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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媗妈,育儿道路你我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