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3日,星期天,天气晴朗
最近,突然发现自己越来越迷恋故事了,尤其是喜欢简短而幽默的故事。
于是昨天上午,匆匆忙忙想到三味书屋去买一本绿版的《故事会》。因为红版的前两天买上已经看完了。
走路到三味书屋后,急急忙忙选了两本书到收银处去交钱。一本是绿版的《故事会》,一本是一直阅读的《爱你》。
我把钱递给收银员后,就从安检门出来等着拿书。突然安检门“滴滴滴”响了几声,我愣了一下,收银员对我说:“你还买了其他的书吗?”
我说:“我选了两本书就出来了啊!也就用了两分钟时间。”
她说:“你身上还有其他的书吗?”
我说:“没有啊!”我很配合地在身上摸了一遍,最终在棉衣里面的口袋里摸出了一本红版的《故事会》。
我把书递给她,告诉她这本是前几天在这儿买的,里面都有点邹邹巴巴了,还有自己的笔记。她用怀疑的眼神盯着我看,我尴尬至极,感觉有种秀才遇到兵的感觉。
其实棉衣里面的书是早上急急忙忙出门时候揣在棉衣口袋的,想的是再买一本绿版《故事会》之后,两本一起对比一下有没有什么差异,最终为后面投稿做好准备。
结果上班后到办公室后,就把这事抛在瓜哇国去了,以致于遭遇到好像我是“偷书贼”一样尴尬的境遇。
我看到收银员脸上有点不太情愿把书给我的感觉,补充说:“你们老板我认识的,我在这买书已经很多年了。”
其实我很想再补上五元钱,《故事会》定价就是五元,让她彻底闭嘴了事,但最终还是忍住了。我想那样自己就彻底变成了一个“偷书贼”,再也说不清了。
磨叽了一会儿,收银员才悻悻然地把书还给了我,但那怀疑的表情最终还是没有从她脸上褪去,仿佛她认定我就是一个“偷书贼”。
我拿了买的书和找的零钱,一刻都不想停留地离开了三味书屋。
虽然我明知道那本书是自己前面买的,但因为自己失误把书带入书店,而不是拿出来放在柜台,感觉这样行为还是见不得阳光的。
我认为自己是一个光明磊落的人,但这一次却做了一件不光明磊落的事情而自责。
我真的不想做一个“偷书贼”,也不希望以后发生这样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