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师7类不当教育行为#】最近,教育部制定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明确禁止了中小学老师七类不当教育行为,不少老师坦言:不知道该怎么管学生了,放养吧。
7类行为包括:
一是身体伤害,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
二是超限度惩罚,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
三是言行侮辱贬损,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四是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五是因学生个人的学习成绩而惩罚学生;六是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
七是指派学生代替自己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有老师坦言,这样面对调皮孩子、不服管教孩子该怎么办呢?说不得、骂不得。
难道只能看着不管吗?
有家长拍手就好,这样防止孩子受到身体、心理的伤害了。
但也有些家长表示,担心对政策的过度解读会让老师撒手,而最终承受结果的还是孩子。
作为一个家长,自己上学时有过被数学老师惩罚全班同学的经历,有时也会担心孩子在学校受到不公正的处罚。但我认为,教育,更重要的还是要让学生懂得尊重老师的权威。
我觉得教育部用文件来规定行为,可见对这些问题的重视。
确实,近年来陆续出现了教师和学生之间的摩擦:幼儿有针扎孩子事件,个别老师辱骂、殴打学生等。
是要出手管,但重要的是这个度怎么掌控。
教育需要一定的权威。尊师重教的道理相信大部分人都知道。
而且经过漫长疫情辅导孩子作业,相信不少家长更是体会到教育孩子的不易。
那负责教几十个孩子的老师呢?没有一定的权威如何维护秩序,如何来教孩子呢?
孩子都有调皮的时候,班里几十个孩子难免也几个不听话的,倘若老师不能说、不能批评、惩罚,受影响的可是大多数呀。
个人觉得,颁布的7类行为本意是为了维护学生,但具体实施的度需要综合考量。
要给予老师一定的权威,而不是过度解读,让老师没了管教孩子的权利,否则受影响的还是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