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已老

最动人心弦的永远在曾经,可时光已老。    ——题记。

【二胡】

最开始听到二胡的乐声还是极小的时候。大院里有一家子是医者,木屋极大,大堂里开着十里八乡唯一的医院。农家除了小孩,生个小病都是靠挨,实在挨不住才上医院,因此这一家子生活算不上富裕,倒也是村里数得上的大户人家。

日头到了黄昏,就到了村里的漫漫长夜了。那时候村里的电还不稳定,天色暗下来就吃晚饭,吃晚饭到邻居家里溜达溜达消消食就睡了。很偶然,我那时皮得很,一个猛子扎到了一块石头上,撞破了头,缝了十来针在他们家挂药水。

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陡然听到裂帛一声响,随后凄凄惨惨的二胡声就响了起来。婉转凄厉,像个疯癫的女子

,或嚎哭、或抽泣。这是我在听过很多乐声之后对二胡的印象,那时候只觉得好听,或许我对音乐的兴趣也是来源二胡声。

女医者闲下来的晚上就会拉二胡,后来我还听了很多次,都是在那里听的。她拉二胡的模样我还记得,极为投入,看她手在拉扯间极有韵味。她抽烟,跟其他人讨论二胡的时候会点上一支,在拉二胡的时候却从来没有。有时候还会有人拿唢呐相合,但不太喜欢,太嘈杂,听不出二胡那股子悠扬到嘶哑的味道。也因此,在很多时候更喜欢轻质的音乐,太过喧闹的地方不大想去。

后来他们离了婚,各过各自的生活,她去了别的院子独居,就再也没听过她的二胡了,也没有再见过她。在读书的时候还听过老师放的瞎子阿炳的《二泉映月》,此后就再也没有听过二胡了。去年我回家,看到了上了年纪的老医者,头发花白,身体康健,但再也没有当年那股子才华横溢的味道了。

就在昨夜,在小区健身广场,我再一次听到二胡的声音。几位老爷子在一群跳着广场舞的大妈中显得很出众,几个白瓷茶壶也很显眼,二胡拉得也别有韵味。我听了一小会儿,摸了摸头上留下的疤痕,低笑一声,无声的离开了。

一个人的经历最有意思的就是各式各样的偶然,这种偶然性带着多姿多彩的味道,甚至还有些必然的意味。佛说“万法皆生,皆系缘份。”张爱玲说“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都有股子天注定的味道,恍然只是一种偶然到必然的因果循环。

错了还是对了?没有答案,或者说没有正确与否。无论是亲情、爱情抑或友情,从来都不是一个人的事情。时光里总是充满无数个注定的意外,而所有的感情,在丢失与拾起中获得平衡。记起雪小禅的一句话:“人讲人缘,物讲物缘。”

绕着小区走了很多圈,很多很多。我看着路上散步的恋人,看着神色匆匆的归家者,看着牵着小狗的人、奔跑锻炼的人,再抬头看一眼天上的圆月,心满意足。

不去打扰,或许是最好的归宿。二胡终究只是我的一道情怀,在不谙世事的年华里,最悠扬的乐声。或者在低头的瞬间,还有一丝二胡之音聊以慰藉。

【文字】

闲时翻看故旧的照片,总会找到一丝丝别样的沉积,来自心底。

可这样的照片总是很少,如果有一台永不停歇的摄影机,或许能捕捉到光阴下的自己。山不就我,我便就山。文字结缘,正因如此。

还记得在很久很久的时候,写下过一百三十九篇情书,自是年少轻狂幸福时光。具体什么内容已经忘记了,只记得这个数字,一百三十九,在一场离别中戛然而止。时光也在那时,悄悄的焚烧得一干二净,半点也不剩下。

还记得那些年写下的小说,足足两个本子,密密麻麻的字眼中布满陈词滥调,被安放在书桌下的柜子里不见天日。还记得那些诗词文章,在一次次翻看中变得枯黄瘦弱。依旧完好,甚至还有一张写了两个名字的枫叶,很黑,红笔的字迹却很清晰。

还记得那樱花,一年一季总会有提笔写下的念头,这些年平淡喜乐的岁月,唯有那一季的樱花落尽铅华,洗尽尘埃。还记得这几年柴米油盐的日子,在相处退让中找到生活的支点、找到相处的节奏。

这一切,好像都发生在昨天。离得那么近,甚至连表情都记得,连想念都带着一丝疼痛,那么真实。最动人心弦的永远在曾经,可时光已老。不知不觉就老了,没有措手不及,甚至还有一些心安。

雪小禅说:用文字腌制时间,煮字疗饥。过鲜衣怒马的生活,享受银碗里盛雪闲情。原来不知不觉,我已然踏上这条路,过得很好,文字铺路,路过留痕。在光阴下,文刀将自己刻进阴影里。故旧的人,故旧的物,都不过是时光下的一抹剪影。斜风细雨予以润色,烟火尘嚣做景,未尝不是一件幸事。再提起时,是嘴角最灿烂的笑。

古时的君王总想着长生,却总因为长生而死。在我看来,长生实在是一件无聊的事情。人过了六七十年,早就厌倦了,甚至连自己都讨厌。长生多无聊,一个人空荡荡的,活得人厌鬼弃,如同天地间一只找不到归宿的蜉蝣。

一个人,如果能始终活在自己的光阴里,无论是今天,抑或是昨天,就极好。而一个知道自己要什么的人,总是活在别人的风景里,活在自己的光阴里,多幸福。

“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草堂春睡足,窗外日迟迟。”

放逐了自己,在梦里等待搁浅,在夜里,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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