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在实际的教学中,对待幼儿告状存在以下不正确的处理方式。
1、不予理睬。
有的老师只要孩子一告状,不管因为什么,都会表现出不耐烦,还没等孩子表达清楚,就以“我知道了”、“我一会看”等等来回答,或不问青红皂白的就责怪孩子。有的老师惯以“哦”、“我知道了”、点点头等方式来应付幼儿,随后并没有具体的处理方式。
我到小学的第一年,常常以这种错误的方式回应孩子们的告状行为,而且感觉不胜其烦。特别是每次遇到孩子来检举揭发跟他一点儿关系都没有的事儿,我就火不打一处来,而且自己都能感觉到脸上的表情也一定很难看。
有时候还剩几分钟下课,要讲的还没讲完,就有人蹬蹬蹬跑到前面,抬起头,仰起脸,可怜巴巴地对我说:“李老师,某某拿我的笔了!”这时,我真想手握芭蕉扇,使劲儿给他扇上两扇,最好给我立马消失才能平我心头怒火。
现在想想真是汗颜。
跟《不要告状 除非是大事》里的麦太太相比,我真算是恶魔了。
麦太太遇到的第一个来告状的是杰西卡,她告皮特揪她的尾巴,当时麦太太的反应是:“那一定很疼吧?”
这让我想到了萨提尔沟通模式中的“正向的好奇”。这是连结他人感受的最便捷的方式。接着麦太太又问:“你告诉他你的感受了吗?”
杰西卡点点头,然后麦太太就叫来了皮特,要听听皮特怎么说。接下来的事当然是在意料之中,两个小朋友马上争辩了起来。
麦太太最后说:”既然杰西卡的尾巴看上去还好,皮特看起来也没那么危险,那么你们现在都回到座位上去吧!“
这一对话模式,在回应小学低年级孩子时特别有效,既不至于伤害孩子的幼小心灵(其实我觉得我的心灵才是那个一次又一次被伤害的。),又能快速处理孩子们的告状事件。
2、一味的鼓励。
有的老师认为,儿童的告状是一件好事,是儿童道德感发展的表现,值得鼓励。因此,老师只要有孩子来告状,第一反应就是对他/她表扬一翻,长此以往就养成了孩子爱告状的习惯。
我从来没有这样回应过学生,但是常常见到或听到有的老师是这样回应学生的,不仅私下表扬,有的还会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表扬告状的孩子,特别是班长。
在得知我的小儿子当了副班长的时候,我就给他耐心地解释了当班长怎样才不会让同学们觉得你是一个爱告状、爱打小报告的班长:
第一个原则就是要先跟违反纪律的同学沟通。经过提醒劝告无效后,没必要再起冲突,直接正大光明地告诉那位同学,“我已经提醒过你了,既然你不听,我也只有告诉老师了。”
第二个原则就是尽量不管自己不该管的事。不要把自己当超级警察,节假日无休类型的,时时刻刻盯着其他同学的一举一动。亲民是非常重要滴。
第三个原则就是无论亲疏,一律一视同仁。不要对自己的朋友和一般同学采取双重标准,也不要刻意严格要求自己的好朋友,无情地大义灭亲。
3、一味斥责。
有的老师为了不要让学生养成爱告状的习惯,就采取另一种极端的处理方式——斥责,不管有没有理,先责备一顿再说。
以上这些方式都比较简单粗暴,正确的方式应该是根据小学低、中、高年级的不同特点来区别对待、“因材施教”。
小学低年级:
低年级儿童告状表达的是没有遮掩的童心,和对老师的崇敬与依附。
小学中年级:
三四年级的孩子常常通过告状吸引老师的注意,或是出于希望做错事的小伙伴受到老师批评的惩罚观,亦或是出于通告告发别人而得到老师表扬的心理,驱使儿童向老师告状。
小学高年级:
皮亚杰认为,儿童10岁以后,其道德行为的思维判断大多依据自己的内在标准,也就是道德自律。儿童到了小学五六年级(11—12岁),自我意识逐渐增强,其道德观念开始倾向于公正,告状的动机与目的开始变得复杂起来。儿童不再刻板地按固定的规则去判断,在依据规则判断时会考虑到同伴的一些具体情况。
高年级的孩子往往告状就是“报复心”的表露,特别是被别人告过状的孩子,也会特意盯着对方,一旦对方犯错,就会通过告状上的“你来我往”达到心理上的平衡。
除此之外,还有通过告状寻求老师的保护、逃避批评,或是因为嫉妒而告状。
根据以上所说,解决儿童告状问题的几个原则就是:
不忽视、不鼓励、保密,并培养儿童沟通能力和关注他人优点的习惯。
明天将通过几个实例,来分析一下运用这几大原则的过程和师生对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