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平的第一个男神既不是长腿欧巴,也不是花样美男,他其貌不扬,却举世无双。他是孙悟空——齐天大圣孙悟空。
孙悟空在原著里是个满面毛、雷公嘴的猢狲,做个吉祥物还凑合,跟帅哥是万万搭不上边的,可单以皮相论他实在太过肤浅,有的人的魅力从来不在骨不在皮。
孙悟空是打石头里蹦出来的灵猴,天生无父无母,无六亲人情之困,没生成个人样,却生了颗人心。拜菩提祖师为师,师父要赶他走,他不怨,一生对菩提祖师敬重感恩;回到花果山,有人欺负他的猴子猴孙,二话不说便上门索人,也不管对方什么来头;后来随唐僧西天取经,唐僧对他几番误解,诸多刻薄,野性发作时他恨不得一棒子打死他,可听闻唐僧落难,他却又一次次巴巴地跑回来。这哪里像个不通情义的猢狲,比起人的诸多复杂,假仁假义,这都是实打实的情深意重,义薄云天。
很喜欢戴荃唱的《悟空》,那是真的把悟空唱得入木三分,正如歌中所唱,悟空他错就错在身手不凡,身手不凡却又学不来称臣俯首,诸天神佛,又哪里容得他这般桀骜的灵魂。若他只是一只普通的猴子,每日里采摘野果,躲避天敌便是匆匆一生,可他偏偏身手不凡,偏偏学会了人的情深意重,却学不会人的虚与委蛇,所以凌霄殿上,敢把玉帝拉下马;老君炉内,烟熏火燎不可屈,怒上心头,敢与天争。那股子永不妥协的劲儿,就是他。
可永不妥协的终究还是妥协了,五百年的大山终归是太沉太沉,每日下咽的铁丸铜汁分不清是莲花座上的慈悲,亦或是高高在上的折辱。每每看到被压在山下的悟空向小牧童讨要那一两个山桃时,我都心酸不已,那可是齐天大圣孙悟空啊,那个火眼金睛威震四方、一根铁棒退尽十万天兵的孙悟空啊。当年的蟠桃他也吃过,当年的琼浆玉露他也饮得,当年的阎罗殿为他而翻,当年的凌霄殿为他而覆,什么时候一株山间野桃也能让他目露渴望,什么时候这山间风雨亦能让他历尽风霜。英雄末路,英雄末路,以至于斯,以至于斯啊。
罢了吧,罢了吧,从此这火眼金睛不再震慑八方,只为那一人识遍那妖魔鬼怪,纵然他并不相信我;罢了吧,罢了吧,从此这如意金箍棒不再以吾之名而战,只为那一人而扬,纵然他并不领情;罢了吧,罢了吧,从此这十万八千里的筋斗云不再纵游四海,只为那人讨一口粥,舀一盅水,搬一路救兵。我这齐天大圣的万丈豪情从此都忘了吧,忘了吧。只跪那一人为师,生死无关。
只是夜深人静的时候,终究忍不住心底的冷笑,谁又知道,这降妖除魔于我本是个笑话啊。我本为妖,尚未成佛;我心有魔债,尚未尽拔。师父,你口中的佛号念诵千千万,可能为我解一解这心中魔债?可为什么最终响起来的,终究只有那令人头痛欲裂的紧箍咒罢了。
最终的最终,美猴王敛尽了眸底的火焰精光,化作那无悲无喜,不怨不憎的无波古井。满身杀孽、一地白骨,终换来那佛陀正位。莲花座上一声佛号,抹去了作为美猴王的过往,从此世间只余斗战胜佛,也只能有斗战胜佛。只是世间的某些角落,或在那说书人口中,或在那小说家笔下,或在那总角孩童的睡前故事里,总会出现一只猴子,他不是佛陀,却总有人不会忘记那个一脚踢翻老君炉,一根铁棒搅他个天翻地覆,威风凛凛只作为齐天大圣的孙悟空。不会忘记他的铜头铁臂,一身傲骨,与射向那天界至尊的桀骜目光。
悟空已死?不,悟空未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