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与孩子的关系
父母与孩子的关系是自上而下的,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爱的序位是第一位的,即父母施与、孩子接受。父母优先于孩子,孩子必须一直都是小的。
父母的施与孩子的受并非普通的施与受,而是生命的施与受。父母把自己与生命一起给予孩子,如他们所是,无增无减,更不能把它留给自己。
孩子首先接受他们的父母作为其父母,其次接受父母给予他们的一切。
父母看向一个年幼的孩子的眼神里充满着喜悦,这就是活着的喜悦。幸福是简单的,是日常生活的小确幸、小欢喜、小快乐!
2、孩子与父母的关系
孩子与父母的关系是自下而上的、是逆向的。孩子将生命完整地从父母那里接过来,全盘接受,不能增加也不能去掉什么,也无法为自己选择父母。同时,这种接受是一种谦卑的行为。
拒绝父母的人,也在拒绝自己,相应地他们在自我实现的路上会感受到困难、盲目和空虚。
序位不会因为爱而消失。因为在爱面前,灵魂中有一种平衡感子运行着,它协助着序位与爱,在幸福与生命的代价方面维持着公平与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