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德十二年三月
○丙子 朔。孝肃太皇太后忌辰,奉慈殿行祭礼,遣驸马·都尉 马诚 祭裕陵。
○云南木邦军民宣慰使司·宣慰使 罕列法 遣头目 陶孟茂歪 等贡象马及金银等器,给赏彩币锦缯如例。
○己卯 南京进贡·太监 康灌、少监 王钊 等以进贡至天津卫,索夫价二百三十两有奇,灌 又捽缚指挥 刘良 窘辱之,巡抚御史 万镃 以闻。诏:“南京守备衙门逮问。”至是,太监 黄伟 等奏:“灌、钊 为其下所蔽。”且谓:“天津都指挥 贺勇 及 良 分外折送夫价亦宜并逮。”都察院议覆:“夫价出于威迫,非 勇 等罪。”乃命俱免究,第戒今后进贡者不许扰害地方,违者重治。
○辛巳 补荫故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 吴宽 孙 仁 为国子生。宽 尝荫子 奂,未仕而卒,至是 仁 请补荫,许之。
○荫致仕工部·侍郎 崔岩 子 士廉 为国子生,以三年考满也。
○赏甘肃东路·游击将军 武振 等银币,以捍御虏寇亦卜剌功也。
○壬午 清明节。遣驸马·都尉 马诚、崔元、林岳 祭长陵、献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文武衙门各分官陪祭。
○遣仪宾 周钺 祭恭仁康定景皇帝陵寝。
○遣内官祭恭让章皇后陵寝。
○癸未 命武安侯 郑英 子 纲 袭爵。
○丙戌 翰林院·编修 许成名 乞归省,许之。
○丁亥 郑康王 祐枔 薨无子,从弟东垣王 祐檡 进封郑王。至是,请以庶长子 厚炯 袭东垣王,奉其父端惠王祀。下礼部议谓:“郑王以旁支进封,既不得伸尊亲之孝,宜令 厚炯 袭封东垣王,即其府第岁时庙享,以代将祀之诚。”诏许之。
○升监察·御史 陈言、刑部·员外郎 张宏、行人司·司正 谢能继、起用南京·试御史 萧乾元 为按察司佥事。言 浙江,宏 湖广,能继 四川,乾元 福建。
○荫故礼部·右侍郎 李绍 孙 钟 为国子生。
○戊子 狭西行都司都指挥·佥事 陈源 坐侵盗马价,革职为民,仍徵赃入官。
○己丑 六科·给事中 朱鸣阳、十三道·御史 林潮 等言:“临轩策士,乃国家求贤盛典。前此二科,当廷试。陛下倦于亲临,及传胪之日,多士疏息,俟命顾亦淹迟至暮,上孤侧席之怀,下沮观光之利。今三月十五日,复当廷试。伏望急兹先务,使天下岩穴之士,得以望清光而承休德,斯文幸甚!”不纳。
○以灾伤免大同左等卫所及大同府所属州县税粮有差。
○海西呕罕河卫·夷人 禇餋哈 等入贡道永平,扰害驿递,辽东伴送舍人 傅铎 奏之。礼部议覆,诏:“大通事译审明白,严加抚谕,礼部仍量差通事送归。”既而,海西兀者等卫夷 干黑能 等归,伴送舍人亦请遣通事护送。许之,遂著为令。
○命少师兼太子大师吏部尚书华盖殿·大学士 梁储、太子太保户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 靳贵、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 蒋冕、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掌詹事府事 毛纪、太子太保吏部·尚书 陆完、太子少保户部·尚书 石玠、少保兼太子太保兵部·尚书 王琼、太子少保刑部·尚书 张子麟、太子少保工部·尚书 李鐩、都察院·右都御史 王璟、掌通政使司事礼部·尚书 李浩、大理寺·卿 陈恪、翰林院侍读·学士 朱希周、侍讲·学士 刘龙 充殿试读卷官。
○庚寅 策试举人 伦以训 等三百五十人。是日,上不御殿。制曰:“朕惟羲农以下之事,见于经。秦汉以来之事,见于史。见于经者,皆圣贤为治之迹。见于史者,亦当时君臣相与,随时而成治者也。然儒先君子之论,则曰:‘帝王以道治天下,后世只以法把持之’而已。信斯言也,岂帝王之治,一以道而不以法,后世之治,一以法而不以道欤?自今观之,如画野分州,设官分职,明礼乐、兴学校、正律历、秩祭祀、均田赋、通泉货、公选举、严考课、立兵制、慎刑法,则帝王之治天下,固未尝不以法也。天性明达、宽仁长者,躬修玄默,以德化民,恢廓大度,同符高祖。事从宽厚文,以义好贤,力于为善。聪明果决,得于天性。宽仁多恕。心无私曲,恭俭仁恕,忠厚恻怛,则后世贤君之治天下,亦未尝不各有其道也。然则儒先之论,殆亦有不足画信者欤?洪惟我太祖高皇帝,创业垂统,治定功成。圣子神孙,万代如见。其治道之高明,治法之弘远,直可以等帝王而上之矣。然而帝王庙祀,立于京师。自昔忠良,多与配享。虽以胜国之世祖,而亦获秩祀焉。岂非以后世之英君,谊辟其政治,亦犹有可取者欤?朕膺天眷命,嗣守鸿业,临政愿治,盖十有三年于兹矣。然远师帝王之道,而望道犹有所未见。近守祖宗之法而行,法犹有所未逮,其故安在?子大夫积学待问久矣,其为朕据经史兼本末,详著于篇。朕将采而用之,而以资于治焉。”
○录延绥红柳河获贼功,升赏官旗军舍 文纪 等一百六十五人有差。
○山西平阳府西北起火光一道,有声如鼓。
○壬辰 抚治郧阳等处·都御史 陈雍 奏:“襄阳荆州等府水灾异常,宜赈济。”户部覆议:“准借均州香钱三千两,及本省仓库钱粮亦准动支,其有不敷则将近日生员例纳及武昌盐船挂号等银会计分给。”从之。
○兵部·右侍郎 丁凤 卒。凤,字应韶,保定蠡县人。成化丁未进士,授户部主事,改鸿胪寺丞,累迁少卿、南京鸿胪寺卿、应天府尹、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理南京粮储,入为通政使、兵部右侍郎。以疾乞休,舆至家而卒。诏给祭葬,赠都察院右都御史。凤,为人谨厚,居官亦无大咎,晚贰兵曹,奉命总督边务,为给事中易王□赞御史王崧所论,盖统驭之才非其所长也。
○癸巳 赐 舒芬 等进士及第出身有差。是日,上骑出北安门,军校从者才数人,至顺天府大街而还,比夜始传制。
○户科给事中 王俊民 劾奏:“大学士 靳贵 先主正德六年会试,家人通贿,无检身持家之道。今春告疾已不扈从郊祀,人谓其或鉴前日之嫌也。而寻出主考,欺而不直,贪而不止,不可使居大臣之位。”命所司知之。
○甲午 赐诸进士宴于礼部。
○乙未 南京六科·给事中 孙懋 等言八事:“一 游畋射猎,有驰突顿撼之劳,爱身者必不以是为乐。陛下春秋鼎盛,储位尚虚,于是数者未能忘情,非所以爱身也。望悉赐斥绝,还居内寝,以餋和平之福。一 人君日出视朝,退适路寝听政,所以通上下之情,决可否之计。陛下每月视朝不过再三,退朝之余已迫昏暮,是以上下阔绝,视听壅蔽,乞自今视朝听政如常仪,以振励精之治。一 劝讲之地,君德攸关。陛下每遇经筵辙闻报罢,讲读之官徒为具员。望自今听讲务循常期,因以延见儒臣切劘治道。一 元臣宿望,如大学士谢迁、尚书韩文、孙交 等,今虽去位,天下之人尚冀其复用,乞以礼聘召授,以股肱喉舌之任,必能裨益圣政。一 言事被谪,如给事中 张原、御史 周广、高公韶、编修 王思 等其忠可谅,乞收用以作敢言之气。一 近者,甘肃警急,朝廷用 彭泽 为总制,以 泽 之忠勇所向有功用之,诚当不知用以继泽者,果何人也。宜于各边巡抚慎重其选试其可用,他日以次授之本兵。如此则内外得人,可无临事需才之悔。一 边兵久留禁中糜京,储虚关塞。近者,虏寇宣府,不啻数万,而吾守御之兵不满万人。又各关守臣占役军士收纳月钱,以致关门失守,虏骑长驱。乞将原留边兵遣还本镇,仍敕各边抚按官清查役占,严加禁革。一 南京各省不急织造锦衣带俸武官内府买闲工匠,视祖宗之时不知凡几倍。乞敕该部尽行查革,或量为裁省。”不报。
○赐状元 舒芬 朝服冠带,及诸进士宝钞。
○升南京光禄寺·卿 蒋恭 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管理南京粮储。
○直隶徐州卫运军奏:“永福仓匮竭,月粮不支者已三年。”户部议:“令所司严限催徵,仍以松江府岁输永福仓折银量补给之。”诏:“以运军贫困可悯,特许补给,不为例。”
○状元 舒芬 率诸进士,上表谢恩。
○丁酉 焦芳卒。芳,字孟阳,河南泌阳县人。天顺甲申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授编修历,升侍讲学士,降湖广桂阳州同知,升山西霍州知州,四川提学副使,调湖广升南京通政司右通政。以忧去,服阕复除本司右通政。再以忧去,服阕改太常寺少卿兼翰林院侍讲学士。升礼部右侍郎,转左改吏部,升尚书,寻加少傅兼太子太傅谨身殿大学士,吏部尚书如故。芳 虽居翰林,素寡学,性复凶险,惟事阿附,以口□面进取,始比尹旻父子,尹败坐谪。其为吏部尚书,时值正德初元,逆瑾等号八党,方以盘乐导上。内阁九卿率百僚伏阙,固争将除之。芳潜通于瑾,得先为之地,由是大学士 刘健、谢迁、尚书 韩文、杨守随 等相继得罪以去,八党势益。张瑾遂擅政引 芳 入阁,表里为奸。凡瑾之变易成宪,浊乱海内,欲以淫刑密网,杜塞言路,威虐军民,皆芳导之。芳为《孝庙实录》总裁官,笔削任意,尤恶江西人士,一时先正名卿,无不肆丑诋,以快其私忿,所书多矫诬不根,往往授意所厚。若叚炅莗使笔之,挟瑾威以钳众口,同官避祸,皆莫敢窜定一字。其子 黄中 尤狂诞恣睢,会试初中式,芳 必欲处以魁。选廷试策稿出,郎中 刘武臣 传付 黄中,既弗获如愿,芳以为诸执事官抑之,其后瑾以扩充政事为名,改编修 顾清 等二十余人为部属,亦出芳意。累科录策,止一甲三人,芳请并 黄中 与第三甲第一人 胡缵宗 策俱录之,遂授 黄中 翰林院检讨,缵宗 及 刘宇 之子 仁 等六七人俱传奉为庶吉士。黄中寻升编修,踰年复升侍读,超躐资序,皆前此所未有也。芳 既狠戾,黄中 又以恶济之,故毒蠚滋甚。时土官 岑浚 所没入家口,当给赐大臣。芳闻 浚 妾有殊色,求瑾得之,嬖甚。与妻反目,至持环刀欲杀之。后病卧,黄中 遂与乱。父子尘渎,秽不可闻。芳 为吏部时,郎中 张彩 与 瑾 同乡,有才辨,芳力荐之,不数年代为尚书,欲以媚瑾且藉为奸利,彩德之言辄听,久而渐厌苦之,时为异同,由是有隙。叚炅 亦瑾乡人,险薄士也,初为芳腹心,既而见其势衰,转附彩,尽发阴事,互构于瑾。瑾大怒,芳惧乃乞致仕去。瑾伏诛,科道交劾芳父子党逆,请正法,皆禠职为民,一时公议犹愤,惋以为失刑。后大盗 赵鐩 流劫河南入泌阳,黄中 先输辇其积以遁,鐩 偏掘芳所居地,得金帛无筭。芳 仅以身免,又尽发芳先冢,毁其遗骸无余,憾犹未释,取 芳 衣冠被庭树面缚,如首罪状,历数其恶,厉声曰:“尔当万死。”命剑士脔之,白刃交下,糜尽乃已,且曰:“使吾得手诛此贼,以谢天下,死不恨矣。”议者谓:“盗贼犹知疾恶云。”
○戊戌 狭西镇巡官奏:“织造上用各色彩妆织金兖龙绒服,所费不赀,乞留所属州县京班匠价及诸料价。仍开知印承差吏典阴阳医学僧道官生员纳银例,并将淮浙、四川引盐、河东户口食盐开中者,俱令本省纳银以备用事。”下工部及户礼兵三部议:“以纳银事例及盐课以资边饷之急,俱难再开角□羊京供应,钱粮亦不可存留。况狭西连年兵荒民困已极,加以北虏回贼之扰,织造宜暂停止,或量为减省。”不听,且令所司从宜处置以给之。
○南京六科·给事中 易王□赞、十三道·监察御史 王崧 等论劾:“南京吏部·尚书 孙需 年力渐衰,兵部·右侍郎 丁凤 才无可用,工部·右侍郎 刘永 贪滥有声,掌太常寺事·尚书 刘恺、掌通政司事·尚书 李浩 夤缘竞进,掌鸿胪寺·右侍郎 吴泰 滥辱名器,南京大理寺·卿 任汉 贪财纳赂,延绥·都御史 陈璘 罔利殃民,南京太仆寺·少卿 曹仿 营求迁职,通政司·右通政 张龙、太仆寺·少卿 赵经 罪恶滔天,乞亟为罢黜,以清仕路。”上曰:“各官累有旨留用,何乃又来奏扰,本当究治姑宥之。”
○己亥 录福建捕获海贼功,赏镇守·太监 崔安、巡按·御史 胡文静 银币,仍赐敕奖励,升带管巡海·副使 唐泽 俸一级,带管备倭署都指挥·佥事 王翱 署一级。
○琉球国·中山王 尚真 遣正议·大夫 陈义 等来贡,赐宴给赏如例。
○庚子 户部·署郎中 丁致祥 自广东还,奏盐法四事:“一 广东海北二提举司,自成化初年至今,不以通关奏缴所徵之课,见贮者不及四分之一,余皆称停徵,及灶户拖欠,无从查考,宜下巡盐御史每岁终奏缴通关。一 成化初,都御史 韩雍 于肇庆、梧州、清远、南雄立抽盐厂,又于惠潮、东莞、广州、新会、顺德盐船经过之处,设法查盘。每官盐一引抽银五分,许带余盐四引,每引抽银一钱,名为便宜,盐利银以备军饷。至都御史 秦纮 许增带余盐六引,抽银六钱,此外有余盐,许令自首每引抽银二钱。至于今,则官盐一引不复抽银,以余盐六引共抽银九钱,引目自此积滞,私盐自此通行。宜复 纮 旧法,止准六引,余者尽数没官。一 自成化以来,亦不缴引目。盖私盐无禁,引目不行。宜令巡盐御史将各年退引并故□引目,尽数拘收,岁终与通关并缴。一 广东盐场岁办额课与诸司职掌所载不同,恐有那移迁就、乘机埋没之弊,宜令巡盐御史按查修举,或灶丁缺者量为佥补。”户部议覆,从之。
○吏科·都给事中 黄钟 等言:“日者,道路相传,车驾东出,逾夕而还。臣等闻之,不胜惊惧。昔宣庙时有以天下太平劝微行者,大学士 杨士奇 极言其不可,后果有群盗窃伏林莽,欲候驾至玉泉作乱。宣庙叹曰:‘士奇言不虚。’自此不复微行。即今京城内外盗贼纵横,又非宣德治平之时比奈。何以宗庙社稷之身,忘垂堂之戒!万一变起仓卒,何以处之。伏望居安思危,非礼勿动,则圣躬康豫,福祉无疆矣。”不报。
○辛丑 升宣府龙门所千松嵯地方阵亡军士 金成 等三十一人各一级,仍给银五两营葬,其无子孙而父母存者银倍之,被伤者十五人各升署量赏如例。
○录狭西凉州卫罗罗墩获贼功,升领军指挥使 杨佑 等八人各一级。
○壬寅 升江西·布政使 张嵿 为南京光禄寺·卿。
○癸卯 遣太常寺官祭东岳泰山之神。
○改巡抚狭西户部·右侍郎兼左佥都御史 王宪 为兵部·右侍郎。
○湖广梆州地震声如雷。
○甲辰 授一甲进士 舒芬 为翰林院·修撰,伦以训、崔桐 为编修。
○选进士 汪佃、余敬勋、黄易、江晖、王廷、陈汪、应轸、刘世盛、曹怀、储昱、叶桂、章叶式、马汝骥、汪思、王三锡、史于光、陈沂、邝灏、史道、刘穆、杨士云、张星、廖哻、萧与成、林时、郑自璧、刘世扬、曹嘉、阎闳、李芳、汤惟学、黎贯、席春、王邦瑞、许宗鲁三十四人改为翰林院·庶吉士,同 舒芬、伦以训、崔桐 读书,命掌詹事府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 毛纪、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学士 顾清 教之,其余分拨诸司办事。
○降辽东定辽等卫都指挥·佥事 吴铠 一级,指挥·佥事 赵铎、同知 李昂 各二级,坐达贼入边,守备不设也。
○乙巳 赐故监察·御史 李玑 祭一坛,以工部·尚书 李鐩 言其督工勤劳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