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算对一个人有好感?
该是达到哪样的地步才算喜欢对方?
是怎样的深情又是怎样的执念才称得算爱?
前几天,一个朋友来找我诉苦,他失恋了。
我微微一笑,“那真是可惜了当初我替你改的情书了呢。”
朋友的情书是我帮他改的,当时我一再推脱毕竟这种走心的东西还是自己来比较好,朋友皱眉,“我写的太差了,怕表达不出我对她喜欢的十分之一。”
忽地想起,不久以前,我在开展写信给陌生人的活动时,一位女孩子找到我,她想给一个喜欢了很久的男孩子写信,但怕自己控制不住情感流露出喜欢,所以想借我手给她写一封。
你看,一个是怕自己表达不出爱意,一个又怕自己太过容易表达爱意。
事情的最终,这两个人我都答应了下来,并尽我所能完成此事。
但归根结底,究竟怎样才算喜欢。
无数个人问我,我也无数次问自己。
我是一个永远分不清好感、喜欢与爱的人,无论是一见钟情还是日久生情,只要心动我就会义无反顾地向前冲,每次朋友都讲,“你看,她又犯傻了。”
可我,真的傻吗?
高中时期喜欢我们班里的一名学霸,他理科超强,而我只不过是默默无闻的女同学,给大家留下印象最深的算是我语文作文,毕竟我总能得到全班最低分,因为我每每都写跑题,为此语文老师特意给我封了个“跑题大王”的名号。
这实在称不上是荣耀,但无可奈何,我的思路每次都能跟出题者的意图背道而驰。直到某次,宣布作文分时我竟是班里第一,我愣了,全班也哗然,老师给大家传阅我的作文,班里起哄说:“呀,疯子,你这写的不是那谁吗?”
“对啊对啊,怎么,你暗恋他这么久啊?”
顿时,我脸涨得通红,他站了起来收回卷子递给我,“大家都是开玩笑,你别在意。”
我点点头。
那次作文主题是青春,我写的是一个以偶像为目标不懈努力的平凡人,最后站在与偶像比肩的高度,那是一篇类似幻想的小说,也是我无数次的深夜写在日记本里想对他说的话。
毕业酒会那天,趁着微醺,鼓起勇气将他叫出,踮起脚吻了他,他眼神微闪,摸着我头:“你喝醉了。”
“没有,我就是想说我喜欢你,一直以来都很喜欢你,当时那篇作文就是以你为原型写的。”我噼里啪啦地说了一堆。
他微微一笑,“谢谢。”
话说出后的那一瞬间我就知道,我的第一份喜欢,以失败告终。
大学我来到他的家乡,迈着他曾走过的地方,望他当年看过的天空,呼吸着与他相同的氧气。
我知道做的这些无济于事,也知道这些不过是我的一厢情愿,可,又如何呢?
我在追逐他的路上前进,到达了我曾想象不到的高度,因为他,我变得更好,因为他我遇见了更多的人,见了更多的风景,写了更多的故事。
我有多喜欢你,大抵是醒来的朦胧间脑子里全是你的身影,又或许是我在没有你的日子里依然想你,想你的一颦一笑,想你嘴边的温度,当年借着酒醉的吻我一点也不后悔,那是我对自己最好的交代。
经久的心动换来好感,日久弥新的好感得来喜欢,沉淀下来的喜欢变为爱。
失恋的朋友问我究竟什么是喜欢?
我回答:上他,只想上他,他的身上全部存留我的痕迹,心里亦如是。
“你真霸道。”
是了,我真霸道,我有多喜欢你,就有多想上你。
“橘色的灯光把情欲燃烧成灰
折耳猫静静的盘在角落里
电影里的画面一帧又一帧
床上的两具躯体大汗淋漓
闭着眼睛粗声喘气
时间仿佛静止在这一刻
屏气凝神
空气里都能拧出水来
只因你的一句我爱你
便软了我的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