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半生》中的罗子君虽然以极其表现母爱的方式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唤起大众的同情和支持,事实上,她也成功了,她的那番在法庭上泣不成声的申诉作为强有力的杀手锏不仅挫败了胸有成竹、胜券在握的陈俊生方代表团,也狠狠将陈俊生的代理律师那不可一世的口才击得溃不成军,毫无回手之力。
当罗子君撂下律师早已为她准备好的辞呈用自己的话讲述出了一段“女子虽弱、为母则刚”的燃情宣言时,列举出了一个强有力的证据来佐证“让孩子在有爱的家庭里成长”比“让孩子在虽富裕但缺爱家庭里”成长更加合适,关键词就是一个“爱”字。例子则是自己的父亲在很早之前就抛弃了她们母女逃之夭夭玩神隐若干年,自己和妹妹子群之所以能健康顺利相对愉悦幸福地长大成人,全是靠母亲的含辛茹苦、任劳任怨,既然自己的母亲都能在男方空缺的情况下、在经济环境收入来源完全断绝的、如此恶劣的情况下将自己和妹妹拉扯长大,那么自己为什么不能给予平儿一个良好的成长教育环境呢?
这番燃情的告白确实打动了无数观众的心,我相信观众朋友们在聆听子君这段真挚无比、深情伟大的母爱宣言之时,也定会热泪盈眶,情不自禁站队在这位不幸却坚强的母亲身边摇旗呐喊、鼓掌致敬,而对一旁一脸纠结诧异、无辜又无语的陈俊生投去幸灾乐祸的鄙夷和挑衅:谁让你要出轨小三?怎么样,现在后悔了吧!遭报应了吧!晚了!
笔者在看这个桥段的时候也被子君所表露出来的一个平凡母亲即使什么都没有但为了孩子能够健康成长而甘心倾尽所有去换回孩子抚养权的举动所感动,我们没有任何人会去质疑这份爱的重量是何其重如泰山、灿若星河。这就是母爱最伟大的地方。但是,在我们沉浸在子君所展露无疑的这份爱的感天动地的滔天洪流里,却忽略了一个最基本的逻辑,那就是:伟大的东西一定是正确的吗?
母爱固然无可置疑,但在现实生活当中,有时却并不是一件合理的武器。子君爱孩子的心情我们感同身受,我们都能理解,但是以她并不富裕的经济条件和她自离婚后整天摆上台面的冷淡的、毫无生气的怨妇的脸,真的就能给孩子带来健康、欢乐、幸福和完美的爱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这只是她主观意识中的可以倾尽全力给孩子提供出的最好的幸福,而在孩子看来却并非如此。她甚至会在潜意识里怨恨他的母亲为什么要把他捆在身边,为什么不让他跟着富裕的父亲和后妈一起生活?(即使别人成天给他洗脑后妈是坏女人,会想尽办法虐待你,但在有大房子、大狗狗、豪华游戏机的诱惑下,他的抗拒会越来越弱,直到有一天他管后妈叫妈)
罗子君对孩子的爱其实也是一种单方面的主观和想当然,她是站在她的立场上表明她是如何的爱孩子,如何地可以把孩子照顾好直至他长大成人。但是她却并没有客观、公正地为孩子认真考虑过,除了经济条件之外,她还固执地认为只有自己对孩子的爱才是真的,至于陈俊生,他既然都出轨了,怎么可能有多爱孩子?这无疑是一种狭隘的、偏执的思维方式,几乎是简单粗暴地将陈俊生划分到“不负责任、不配抚养孩子”的坏人名单里判了死刑。这对于一个渴望得到孩子抚养权的父亲来说,不也是一种不讲道理的野蛮伤害吗?
再转到罗子君自己身上,她所执意要争取的其实并不是什么孩子的抚养权,而是一种精神上的依赖和牵挂,或者说,安全感。在没离婚的时候,她的安全感全数放在丈夫陈俊生身上,当陈俊生出轨后,这安全感自动破碎转移到孩子身上,如果孩子不在了,罗子君必然崩溃。为什么古人说女子要“在家从父,稼夫从夫,夫死从子”,其实是有道理的,并不是封建制度对女性的残害。古人早就看清楚了这一点。
如果罗子君能宽容一点,大肚一点,对孩子的占有欲不那么重,不去煞费苦心争取什么抚养权,就把平儿让给陈俊生带,就让后妈凌玲照顾平儿,就让佳清和平儿成为朋友兄弟,就让他时时承欢爷爷奶奶的膝下,自己想孩子的时候就去看他,如此,会减少多少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退一步,海阔天空,又有什么不好呢?罗子君放不下的,不过是佛教所说的“执念”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