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发光的小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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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孙先生去南京出差,当天打来回,一千多公里的路程,晚上十点半才回到家。匆匆洗刷结束上床聊了两句就已经十一点半,他一如既往地施展他的“大力睡功”,不到三分钟就呼呼呼睡去。
他均匀的呼吸声回荡在耳畔,我却没有了睡意。
拿起手机,习惯性刷微博,一条“余生请多指教@xxx”的微博吸引了我的眼球,配图是他和女友相拥的黑白艺术照,博主正是我曾经暗恋五年的男生。
据我所知,他们大二相恋,女孩是他同学的同学,高他一届,同城不同校,女追男,经历过异地恋,如今终于走到了一起,一切顺理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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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是初中同学,初一到初二我们的关系也就仅仅是同学,见面都不一定敢大方地打招呼的那种。那时候他还没有开始长个儿,胖胖的戴副眼镜,做第二排,我坐第四排,没有交集。
之前我们班的同桌一直是男男女女的搭配方式,初三换了班主任,新班主任说:“男女搭配,干活不累”,于是班级大排位,按照高矮个男女各一排,一对一对的按顺序就座,一来二去我们就成了同桌。刚开始,我们相互并不熟悉,挺客气,给我感觉挺斯文的男生,完全不像之前舍友口中那样惹人嫌弃, 但是才好奇不过三天,他就本性暴露,调皮、幽默、性格乐天、不拘小节、爱恶搞。
记得那时候数学课上会经常作图需要铅笔橡皮,而他只有铅笔没有橡皮。即便小卖部就在他每天上学放学都要经过的地方,但他永远忘记去买,每天以借我的橡皮为生,而且理所当然!!!经常用完了不还我,我要用了的时候,在他凌乱的课桌上找半天找不到,每次都在桌子底下发现目标,更可恶的是偶尔还我的时候,故意地低着头直接扔,每次都扔到地上或者其他同学身上,惹得我们生气,又能惹不敢撑,每每都以他的立即各种赔礼道歉结束,但他却以此为乐。
诸如此类,不胜枚举,比如他还喜欢把干脆面里面的料包趁前面女同学出去上厕所的间隙洒在人家凳子上,经常在我课间起身休息的时候抽去我的凳子,偶尔趁我认真听课或做作业的时候把我的鞋带系在我的凳子上....刚开始对于我这种分不清楚玩笑还是真话的傻子来说,他的这种紧张学习中的小娱乐是统统看作欺负,还曾为次和宿舍舍友抱怨过他。
后来开始慢慢地习惯他的这些“小捉弄”,也长了心眼,偶尔还能来一次将计就计整整他,并乐此不疲。在不知不觉中,我的性格也被他带动的开朗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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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让我对他开始彻底改观,甚至心生好感是从无意中听到他唱歌的时候。那时候他总是搞这些小把戏又能惹不能撑导致班级里的同学都比较爱来捉弄他,并没有人真正的欣赏他,而我算是第一个,从我听见他唱歌的时候。
他天生一副情歌嗓子,虽然不是低音炮,但唱起情歌来绝对不输陈奕迅,以至于直到我高中,甚至大学还会经常因为在人群中捕捉到和他类似声音而心颤。
他的偶像是王力宏,小小的MP3里满满的都是力宏的歌曲 。他唱最多的也是力宏的歌,听着他唱力宏的歌都分不清楚哪个是他哪个是力宏。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因为喜欢他才喜欢力宏,还是我真正发自内心的喜欢力宏。反正最初我们没见面的几年里,我经常听见力宏的歌声就心跳加速,不管是在电视里还是在大街上。我是真的被他的歌声陶醉,也毫不吝啬去夸赞,以至于他在我面前越来越骄傲,用在我身上的小把戏也越来越多,但是看在他每天对我要求他高歌一曲来为我们解乏从来都是有求必应的份上,我也甘心认了,其实他本身喜欢唱歌,又有我每天做他的听众甚至是小粉丝,还为他免费在宿舍做宣传,何乐而不为呢?
那时候我们是单人桌,掀开桌面就是桌洞。初三复习,书特别多,记得他的桌面桌洞都属于特别乱的那种,每每我笑话他,并提议帮他一起收拾的时候他都拒绝,还说“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每次都被他笑喷!周五他就用平时带过来的那种超市里面的大塑料袋子,挑挑拣拣地往里装,我每次都主动请缨帮他在一边提着,并为能帮上他而感到开心。
他周末酷爱打游戏,有时候书本带回家又原封不动的拿回来,周天的晚自习就抄我作业,课堂上爱搞小动作,但是成绩却依然能与我平起平坐,要知道我的成绩可是天天坐在教室闷头死磕才得来的,而他轻而易举就得到了。
他对数学不太感兴趣,有些偏科,每次发下试卷,我就主动地帮他检查错题,然后主动地贴着他给他讲,一遍不懂就讲两边,乐此不疲。
他没有橡皮我就干脆把自己的切成两半,一人一半。
我对他极其有耐心,而且这些我力所能及的,对他的小小的帮助都让我无比地开心。
青春期的悸动总是来得那么容易,让人说不清楚,羡慕、嫉妒,崇拜,欣赏....诸如此类的情感都会被看作爱情,我不知道出于哪种,大概都有吧,我发觉我对他的感觉开始与其他人不一样了,天啊,我竟然悄悄地喜欢上他了。
那时候还不敢说这是爱,在我的概念里,爱太浓烈太深沉也太肉麻,就认为是喜欢。认为喜欢一个人就是对对方好,千方百计地对对方好,坚信有一天他终会明白我的心意。但是男孩子是晚熟的,他真的不明白我的“千依百顺”,而是和我更加肆无忌惮地打打闹闹。我开始变得敏感,越来越像个恋爱中的女孩子,经常因为他一句不合适的话就掉眼泪,弄得他摸不着头脑。
那时候起得很早,每天天还没亮,我每每在温暖的被窝中挣扎的时候都会想起他,每次想到起来就可以马上去见他啦,全身就像打了鸡血,每个细胞都跳跃了起来。直到高中毕业,那些年他真的是我起床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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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整天没心没肺的傻乐。把早晨最后一个到教室的习惯坚持到了中考,每天早晨我们正是晨读前的早读都上了一个小时,他才胳膊窝里夹着皱皱巴巴的书大大方方的走进来,时间长了,大家对此也都习以为常。那时候他迷恋一本科幻杂志,每周五都去买,晚自习抽空也看两眼,这个习惯也一直保持到中考。
但是,我却有了小秘密。眼瞅着中考的日子日益临近,而他高中很可能就要离开县城去市里的高中就读了。每天我都会和他确认“你真的要去吗,其实我们县的高中教育水平一直和市里不相上下啊”,他解释说是他父母的意思,父母工作忙顾不上他,初中就住奶奶家,一周才回家一次,但是考虑奶奶年纪大了,他父母还是决定让他去市里的姑姑家借住读高中,而且姑姑家的孩子培养得很出色,所以......
离中考三个月,二个月,一个月,那段时间在嬉笑打闹中过得飞快,丝毫没有感受到中考的压力,每天学得开心。唯一的念想就是日子过得慢一点,再慢一点 。
2008年,手机电话网络并没有像现在这样普及,我家里还没有联网,全家共用一部固定电话。想起中考后,我们再也不能这样每天坐在一起嬉笑打闹,甚至再见一面都很难,就有一种撕心裂肺的感觉,那是我16岁的人生里,第一次体会到心痛的滋味。
而时间永远都是世界上最刚正不阿的,任凭你再留恋一段岁月,或者再迫不及待逃离一段岁月,它都会不多不少不长也不短地经过。
很快中考就来了,考完试,他开始收拾东西,我说“最后一次帮你提塑料袋,以后希望你的新同桌还会帮你提”。他拎着一大塑料袋子的书,郑重地跟我挥手说再见,那一刻,我看出他的眼里也有不舍。他走了,我站在教室的窗户下看见他推自行车,上车,然后离开,眼里噙满了泪水,记得那天所有凳子都被底朝天放在桌子上,这一幕直到如今记忆犹新,谁知那天一别就是好多年。
领中考成绩以及毕业证的那天我以为他会去,不再有教室,不再做同桌,我至少可以假装云淡风轻的与他聊上几句,在偷偷看上他几眼,谁知,那天他没去。我一向内向害羞,平时见面除了问一句“老师好”,再也不敢与老师主动多说半句话,那天却破天荒地主动问班主任他为什么没来,需不需要找人帮他稍回去。班主任告诉我他妈前几天亲自过来给他领回去了,并且把学籍转走了,高中他就去市里读了。
那天挥手与同学告别,惟独没遇见他,很遗憾,悻悻地离开了,与我的初中时代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