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份的时候,看了一本书,是李碧华的《生死桥》。先前也看过李碧华的一些书,例如《霸王别姬》和《胭脂扣》,其中我特别喜欢《霸王别姬》这本书,买了简体字版本和港版,都反复看了好几遍,电影更是反反复复地看。但这篇文章并不是关于《霸王别姬》这本书的,毕竟已经有太多人说过它的好了。今天我来谈谈李碧华的另一本比较出名的书,《生死桥》。
这本书豆瓣评分只有8.0分,并不算是很高的分数,但于我而言仍是一本看了就难以放下的书。它的故事简介是这样的:
《生死桥》讲述了民国时期三个天桥儿女怀玉、丹丹、志高的命运及他们之间的情感纠葛。梨园子弟艰辛学艺一朝成名,却因不敌诱惑而断送前程;影艺圈内为谋宠上位不惜争风吃醋、明枪暗箭……人物命运诡秘惨烈,情节曲折动人,文字精练流丽,是李碧华对天桥梨园、上海十里洋场及至对民国北京、上海人情世相所作的风情画,读之令人惊心动魄,回味无穷。(来自“豆瓣”)
这本书与《霸王别姬》还是有许多共通之处的,例如民国、梨园、北平,都是写人与人之间的爱恨纠缠。李碧华的笔锋冷峻,三言两语之间将人性描写的淋漓尽致。
以下是我摘抄的一些语句:
1-『怀玉不会逗,一跟他闹着玩儿,急得不得了。先从腮帮子红起来,漫上耳朵去,最后情非得已,难以自控,一张脸红上了,久久不再退。 怀玉抡拳飞腿,要教训志高。二人一追一逃,打将起来。既掩饰了这一个的心事,也掩饰了那一个的心事。 少年心事。当他十二岁,当他也是十二岁。 』
2-『猫在他手里,直如一团浓浓黑发,陷入白白枯骨中,永不超生。猫“咪噢——”一叫便住嘴,听天由命。说不出来反常地温驯,再也不敢野了。仿佛刚才逃出生天是个梦。』
3-『这竹筒是烟黄的,也许让把持多了,隐隐有手指的凹痕。这也是一个老去的竹筒,快变成鬼了,所以站不稳。 竹签撒了一地,布成横竖斑驳的图画,脱离常轨的编织,一个不像样的、写坏了的字。』
4-『这苦恼的邋遢的老粗,身上棉袄不知经了多少风霜雨露,竟变得硬了。如同各人的命,走得坎坷,渐渐命也硬了。因为命硬,身子更硬了。』
一点想法:
这段话是描述丹丹的爹的,作为江湖卖艺人,自然是没有什么讲究,生活也十分地苦楚。做不到时常换新衣,只能把那早已发旧了的棉袄穿了又穿,只求能够抵挡得住些许严寒。于是,渐渐地,这件旧棉袄伴随他度过了许多日日夜夜,见证了他卖艺的每一个时刻,也伴随他走过一道一道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的天桥。他的棉袄逐渐发硬了,就像他随年月而逐渐坚硬的心,被无数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扑打翻腾,慢慢地竟失去了对生活的感知灵敏度。命途坎坷的人总是坚强的,他们对周遭发生的一切都很迟钝,对苦难的到来也漠不关心。兴许是见多了习以为常了,或许也是因为他们早已将生命融入到了苦难当中去了,即苦难已是生命的常态。所以,命变硬了,不屈不挠,百炼成钢。
5-『唉声叹气,唉,谁跟谁都不留情面。谁知道呢?每个人都有他的故事,说起来,还不是一样:短短的五更,已是沧桑聚散,假的,灰心的,连亲情都不免朝生暮死。志高不相信他如此地恨着娘,却又一壁用着她的钱——他稍有一点生计,也就不回来。每一回来都是可耻的。』
6-『对的,花花世界,鹰也跟人一般,有的生在哪儿,驯在哪儿,有的总是不甘。驯鹰是养鹰人的虚荣。不驯的鹰是鹰本身的虚荣。 不管怎样,生命是难喻的。』
一点想法:
旧时的八旗子弟,尽管有些是已然没落了的,却也还喜欢养鹰。鹰是性野的,自有它天生的骄傲,不愿屈服于谁——可它终究还是得屈服于早已没落的八旗子弟,屈服于身份低微的驯鹰人。驯鹰人自是知道鹰的野性,也知道它只晚上睡觉的习性。于是,驯鹰人便不让鹰睡觉,哪怕是闭上一会儿的眼也不行。甚至,在鹰遇光精神起来时,他也得拿布蒙上鹰的眼睛,如此,“好习惯人气,胸无大志”。其实,驯鹰与驯人又有何区别?若是有棱角,那定是不被社会所容的。所有人都在把“圆滑”、“中庸”奉为圭臬,以为这是成熟的标志,怎么又知道自己已经被驯服得妥妥贴贴,已然是“好习惯人气,胸无大志”的鹰呢?
无戒365写作训练营第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