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自己做了个蒜炒蛋,先把切碎的蒜叶放盘子里,打两个鸡蛋进去,放点盐,搅拌。抄 的时候用中火,到熟了,加酱油,把火调大,快速翻炒几秒,就大功告成。配上煮好又在锅里闷了十分钟的泰国香米饭。就这样,大概三块钱成本的一顿饭,我吃的特别香,吃完了有深深的满足感。是“吃完了”,不是“吃饱了”,因为我下米的时候把握好量,只吃个七八分饱,吃完了还感到意犹未足。炒蛋的那种咸香,配上热乎的米饭,让我心里有种特别踏实的过日子的感觉。
晚上跟同事去散步,回来时他顺便去买了些鸡蛋。我兴致一起,就评论起鸡蛋来。
从外形上看,鸡蛋的形状非常规则,是至近乎完美的椭圆体。从侧面看,无论是什么角度,都是个椭圆形。这给人浑然天成的感觉。
从价值来看,鸡蛋向来被当做很有营养的事物。尽管现如今物质很丰富,但是一颗只需要几毛钱的鸡蛋,依然能上高级餐厅的桌。很贵的西餐厅,也常常会在牛排盘子里打一颗鸡蛋。真实老少咸宜,贫富共吃之。
从烹调方法来看,鸡蛋不只好吃、有营养,而且即使从不下厨的人也能很快学会用它来做菜。最简单的是水煮,稍微难一点点的是打蛋花汤,还可以煎蛋,番茄炒蛋等,更难的可以做茶叶蛋。有的人把蛋打在碗里,放点糖,用刚煮开的水冲,味道也很不错。
鸡蛋还给我们带来很多智慧。我们中国俗语“鸡蛋碰石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都是以最形象、人们最熟悉的东西来表达深刻的道理。在西方,哥伦布跟鸡蛋的故事也广为流传。话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后,有一次参加宴会,很多人都故意贬低他,说发现新大陆有什么了不起?这么简单的事情谁也能做到。于是哥伦布开始反击,他拿了一个鸡蛋,问在场人:谁能把这个鸡蛋立起来?结果全场没有人能做到。于是哥伦布拿起鸡蛋,大的那一头朝下,用些力对着桌面一磕,蛋壳破了一点,就立起来了。大家不服气。哥伦布就说:我发现新大陆就像立起鸡蛋一样,我做到之前谁到没能做到,但我做到之后,人人就觉得很简单。除了智慧故事,还有个有趣的玩具——不倒翁,这个玩具也是蛋的形状,我想,大概最开始,不倒翁就是用蛋壳做吧。
在学校里,鸡蛋也常用来辅助学习。用鸡蛋来做沉和浮的实验,学习浮力的知识。把鸡蛋放醋里面泡,蛋壳会慢慢变成气泡,到最后只剩下一层膜包着蛋清蛋黄,以此学习化学反应。在幼儿园,可以画彩蛋,可以用蛋壳种点小植物。
鸡蛋壳虽然很脆,但是放在掌心用力握拳,却不能把它压破。这说明,如果方法错误,容易的事情也会变得困难。或者,在某些条件下,脆弱也可以变得强大。这里面好像可以品出人生的哲理。
关于鸡蛋,还有个大概每个人小时候都想过的问题: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我的结论是,先有蛋。因为在鸡这个物种出现之前,其他动物,如恐龙,就已经会下蛋了。你若辩论:我的意思是先有鸡还是先有鸡蛋,那我的回答是:先有鸡。因为在这个物种在进化到可以被定义为“鸡”之前,它下的蛋都是其他蛋,不是鸡蛋。我们用反推的方法来看,假如是先有鸡蛋,那下这个蛋的动物肯定不叫“鸡”,而不叫“鸡”的物种下蛋蛋,难道可以叫鸡蛋吗?可见这是不成立的。就这样,靠着基本的生物学知识,破了这难题。
再讲一个自己的经历。
小时候养鸡,只要稍微教一下,母鸡就会养成到“窝”里下蛋的习惯。所谓的“窝”,只需要一个竹筐,里面铺一些稻草就行。每次母鸡下蛋之后,就会很附有节奏感地叫起来,那节奏至今清晰在耳边。这时,我总会到米缸抓一把米犒劳它,得到米后,它就很满足,就不叫了,快速把米啄完,就走开了。于是,我把鸡蛋捡起来,感到蛋壳传来的温度,把它放好。有一阵子,养的鸡会下双黄蛋,不过普通蛋通常一只鸡一天下一个,双黄蛋却是一只鸡两天下一个。虽然双黄蛋比较大,但还是不太合算的。那时(九十年代)常有人拉着自行车下巷子来收鸡蛋,我的鸡蛋一个能卖八毛钱,还是挺不错的。无论是自己吃还是拿去卖,都有一番喜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