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衣柜里找一条黑色裙子和一件长外套,翻遍了都没有,可是明明放在这个柜子里的。是一条一见钟情的裙子,领口和袖口都是抽皱的,腰线以下裁开,打褶接上一段,下摆又打褶接上一截。自上而下慢慢加宽一点。也是一见钟情的外套,圆领,有两个大口袋,扣子是藏在一边里面的,不过我觉得明扣更好看一点。
找不着有点着急,突然想到说不定在新柜子里面。一看果然在的,完全不记得放进去了。人们一般对原始位置的印象很深刻。换个地方之后如果没有特别记忆一下的话,很可能就不记得,这种情况发生过很多次。如果把东西换个地方放置的时候加深一下印象,过后就会记得,因此有意识地记忆还是很有必要的。
这两件衣服虽然看起来都薄薄的,但都是羊毛的因此很保暖,不赶快穿就太热了。已经太热了,不能叠穿了。两件叠穿很好看,外套可以当作开衫,或者分别搭其它的裙子和开衫都很不错。那天店里还搭配了一条项链,给全黑点缀一下很有必要,但是项链偏贵,又不到我非买不可的漂亮程度。就给落尘发图,她说帮我找类似的。后来买了一条比较夸张的贝壳做的几何图案的项链,但却没搭这两件衣服,觉得它们的领子戴个胸针更合适一点。
今天为了穿一次一件棒针开衫,不顾天气太热。去年春天买了没来得及穿就热了,秋天也没来得及穿就冷了。穿了一条厚棉布的长裙,黑红相间的竖条纹,下摆有一圈横条纹,有一点鱼尾的感觉但却不是鱼尾。小立领,从领口到腰间竖着一排纽扣。开衫是芥末绿,戴了深绿色草木染长围巾在脖子上绕一圈。黑色裤袜,黑色有小小的蓝色刺绣图案的切尔西短靴。被问腿怎么那么细,因为连裤袜有收紧的作用,加上黑色的视觉效果就显得很细。当然本身就不粗,不然的话黑色只能显壮。
某人看到我的衣服再次非常惊讶,说太奇怪了,总是很冷的时候穿得少,有时候很热却穿得很厚。我只好说他不懂时尚,里面的裙子薄,虽然开衫有点毛乎乎,但都是窟窿眼,不热。其实棒针很蓬松,即使有眼都会热的。但只是稍微有点热而已,并不难受,因此可以忽略。说起来我耐热耐寒能力还都可以,相比起来好像更耐寒一点吧。
以前看到有人说“时尚就是上半身捂痱子下半身打摆子”。很多人喜欢在冬天穿得很少,美丽冻人,其实时尚不只是打摆子,还有捂痱子。在不对的时间里穿好看的衣服,只要好看就行,不过还是在对的时间里穿好看的衣服才好。希望春天慢点走,多留一点时间,让人能够多点时间欣赏春光。春天长一点的话,也能有机会多穿一段时间春装,这个时间混搭最好了,只可惜春秋总是走得太快,很快就过渡到了夏天。
不得不说一些国际大牌服饰,设计上加上某国元素,比如吉祥如意和生肖之类,迎合某国人的口味之后,就难免变得俗气和丑陋。想起我以前说,现在某国一些牌子也很讲究某某明星同款,或者小香风之类的。虽然国际大牌也有跟风的情况,但明目张胆地这样模仿和宣传,作为卖点就不好,可也是因为人们喜欢这样的衣服,因此才会畅销。如果让那些演员什么的主动去穿他们品牌的衣服,而不是某某同款,有自己的风格就好了。
(纯属没话找话。有时候无话可说,到了晚上就会想今天写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