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皆是作者自己的想法,有问题请指出)
在我看来,设计模式就是在日积月累的编码生涯中,面对相似问题总结的设计经验的统称,拥有低耦合,高扩展,或者是高性能,安全系数高等优点。
设计模式四人组,“四人帮”,又称 Gang of Four,即Erich Gamma、Richard Helm、Ralph Johnson和John Vlisside四 人。他们在1995年出版的《设计模式》一 书中,第一次将设计模式提升到理论高度, 并将之规范化。该书提出了23种基本设计 模式。
常见的设计模式有23种。分为 三大类:
1、创建型模式,共五种:工厂方法模式、抽象工厂模式、单例模式、建造者模式、原型模式。
2、 结构型模式,共七种:适配器模式、装饰器模式、代理模式、外观模式、桥接模式、 组合模式、享元模式。
3、行为型模式,共十一种:策略模式、模板方法模式、观察者模式、迭代子模式、责任链模式、命令模式、备忘录模式、状态模式、访问者模式、中介者模式、解释器模式。
并且设计模式还有 六大设计原则:
(1)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lity Principle)
(2)开放封闭原则(Open Close Principle)
(3)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4) 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5)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s)
(6)迪米特法则(Law of Demeter)
额,这个设计原则,具体的东西有兴趣的童鞋可以自己查查看。
本小记所指皆是 <java设计模式> ,但设计模式不止是用于一门语言,大部分都是各个语言通用,可以说设计模式就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