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8.读书92~《我的职业是小说家》

2018.11.21

非常像是自传,有很多生活细节很有趣。

2018.06.14(周四)

《我的职业是小说家》 - 01

第一章小说家是宽容的人种吗?

我在写作自己的小说的同时,这三十多年间还在积极从事英美文学翻译,刚开始(说不定现在仍是如此)压力好像相当大,什么“翻译这事儿可不是菜鸟能染指的简单活计”啦,“一个作家玩什么翻译嘛,唯恐天下不乱”啦,诸如此类的闲话好像随处都能听见。

原来是自学英语翻译

尽管我进的是大学文学院的电影戏剧专业,然而也有时代的原因,我几乎没有学到东西,不过是留着长发,蓄起胡须,打扮得邋里邋遢,四处彷徨游荡罢了。我并没有想当作家的念头,也不曾信手涂鸦练习写作,然而有一天突发奇想,写出了第一篇小说(似的东西)《且听风吟》,拿到了文艺杂志的新人奖,于是莫名其妙地摇身一变,成了一位职业作家。

误打误撞,第一个作品就得了新人奖

小说这种体裁就好比职业摔跤的擂台,不论什么人,只要心存此意,都可以轻而易举地参与进来。

小说家之所以宽容,或许与文学圈并非一个你死我活的社会有关系。换句话说,(大抵)不会因为一位新作家登场,便导致一位在台上多年的作家失业。这类事情至少不会赤裸裸地发生,这一点与职业体育的世界截然不同。

小说谁都可以来写

脑袋能对付的期限——不妨浅显易懂地称为“小说家的保质期”——最多不过十来年。一旦过期,就必须有更加深厚、历久弥新的资质来取代聪慧的头脑。换句话说,就是到了某个时间点,就需要将“剃刀的锋利”转换为“砍刀的锋利”,进而将“砍刀的锋利”转换为“斧头的锋利”。巧妙地度过这几个转折点的作家,才会变得更有力量,也许就能超越时代生存下去。

小说家保质期只有十来年

第二章刚当上小说家那会儿

我还没毕业便结了婚,当然不会有什么资金,于是和太太两个人在三年里同时打了好几份工,总之是拼命攒钱,然后再四处举债。就这样用东拼西凑来的钱在国分寺车站南口开了一家小店。那是一九七四年的事。

没毕业就结婚,开爵士乐咖啡厅

我把从前用过的立式钢琴从家里搬过来,周末在店里举办现场演奏会。武藏野一带住着许多爵士乐手,尽管演出费低廉,大家却(好像)总是快快活活地赶来表演。像向井滋春啦,高濑亚纪啦,杉本喜代志啦,大友义雄啦,植松孝夫啦,古泽良治郎啦,渡边文男啦,可真让人开心啊。他们也罢我也罢,大家都很年轻,干劲十足。呃,遗憾的是,彼此都几乎没赚到什么钱。

新潮啊

我在这段时间里完成了社会学习。说“社会学习”似乎太直白,显得傻气,总之就是长大成人了。好几次差点头撞南墙,却在千钧一发之际全身而退。也曾遇到过污言秽语、遭人使坏,闹得满腹怨气。当时,仅仅因为是做“酒水生意”的,就会无端地受到社会歧视。不单得残酷地驱使肉体,还得事事沉默忍耐。有时还得把醉酒闹事的酒鬼踢出店门外。狂风袭来时只能缩起脑袋硬扛。总之别无所求,一心只想把小店撑下去,慢慢还清欠债。

开开咖啡厅认识了社会

最后一年,我选修了安堂信也先生关于让·拉辛的课程,由于出勤天数不够,眼看学分又要丢掉了,我便跑到先生的办公室向他解释:“其实是这样的,我已经结婚了,每天都在工作,很难赶到学校来上课……”先生还专程来到国分寺,到我开的小店里看了一趟,说着“你也很不容易呀”就回去了。托他老人家的福,学分拿到了手。真是一位古道热肠的人!

花了七年,靠好心的教授才毕业

第一局下半局,高桥(里)投出第一球,希尔顿漂亮地将球击到左外场,形成二垒打。球棒击中小球时爽快清脆的声音响彻神宫球场。啪啦啪啦,四周响起了稀稀拉拉的掌声。这时,一个念头毫无征兆,也毫无根据地陡然冒出来:“对了,没准我也能写小说。”

那时的感觉,我至今记忆犹新。似乎有什么东西慢慢地从天空飘然落下,而我摊开双手牢牢接住了它。它何以机缘凑巧落到我的掌心里,我对此一无所知。当时就不甚明白,如今仍莫名所以。理由暂且不论,总之它就这么发生了。这件事该怎么说好呢,就像是天启一般。英语里有个词儿叫“epiphany”,翻译过来就是“本质的突然显现”“直觉地把握真实”这类艰深的文辞。

看棒球,灵机一动要写小说,这一年,这个弱队竟然夺冠了

第四章关于原创性

同样的事情也适用于斯特拉文斯基的《春之祭》。一九一三年这首曲子在巴黎首演时,听众跟不上那种超前的新奇感,全场哗然,场面非常混乱。那打破常规的音乐令众人愕然失色。然而随着演奏次数的增加,混乱渐渐平息,如今竟变成了音乐会上的热门曲目。

到底有多创新,现在理解不了

2018.06.15(周五)

《我的职业是小说家》 - 02

与之相比,“并不追求什么的自己”却像蝴蝶一般轻盈,自由自在。只要摊开手掌,放飞蝴蝶,任其自由便好。这么一来,文章也会变得舒展流畅。

自由写文章的状态

翻译基本上是个技术活儿,与表现欲毫无关系,差不多可以当作一份日常工作来做,同时又是学习写文章的好方法(假如没有做翻译,我大概会找一份类似的活儿)。

自学翻译

而且兴之所至,还会写些随笔之类。

远方的鼓声这个随笔真是不行

提及“原创性”这个词,我脑海里浮现的是十来岁时自己的模样。在自己的房间里,我坐在小半导体收音机前,有生以来头一次听沙滩男孩(《冲浪美国》),听披头士(《请取悦我》),心灵深受震撼,暗想:“这是多么美妙的音乐啊,以前可从来没听过这样的音乐!”

那音乐为我的灵魂开启了一扇崭新的窗户,从那窗口吹进前所未有的新鲜空气。那里有的,是幸福且无比自然的高昂之感。我觉得从现实的种种制约中解放出来,身体似乎都飘浮起了几厘米。这对我而言就是“原创性”应有的姿态。

幸福的时光

第五章那么,写点什么好呢?

尤其是青年时期,应该尽可能地多读书。优秀的小说也罢,不怎么优秀的小说也罢,甚至是极烂的小说也罢,都(丝毫)不成问题,总之多多益善,要一本本地读下去。让身体穿过更多的故事,邂逅大量的好文章,偶尔也邂逅一些不太好的文章。这才是至关重要的作业。

它将成为小说家必不可缺的基础体力。趁着眼睛健康,时间有余,先把这事儿踏踏实实地做好。

多读书

有一个故事我很喜欢。诗人保尔·瓦莱里采访阿尔伯特·爱因斯坦时,问道:“您会不会随身携带一个记录灵感的笔记本?”爱因斯坦表面上非常平静,内心却十分惊讶,答道:“哦,没那个必要,因为灵感是难得一遇的事儿。”

灵感很少来,来了也忘不了

同一种素材在随笔与小说中连续出现两次也无不可,只是一旦出现这种内容撞车,小说好像就会莫名其妙地变得单薄。总之一句话,在写小说那段时期,最好保证所有的档案柜都为写小说所用。

小说写作告一段落后,会发现有些抽屉一次也没打开过,剩下很多没派上用场的素材,我会利用这些东西(说起来就是剩余物资)写出一批随笔。不过对我来说,随笔这东西就好比啤酒公司出品的罐装乌龙茶,算是副业。

小说的素材只给小说用,其他的用在随笔

第六章与时间成为朋友—写长篇小说

我第一次离开日本是在八十年代后半期,当时也有过迷惘:“这么干,当真能活下来吗?”心里惴惴不安。我算是相当厚脸皮的人了,可毕竟需要背水一战、破釜沉舟的决心。尽管谈妥了写旅行记的稿约,好说歹说向出版社要来了一些预付版税(后来成了《远方的鼓声》那本书),但基本上得靠着存款生活,坐吃山空。

不过毅然打定主意追求新的可能性,在我这里似乎产生了良好的结果。逗留欧洲期间写出的小说《挪威的森林》碰巧(出乎意料地)卖得很好,生活总算安定下来,一个类似为长期坚持写小说而设的个人系统初现雏形。

好巧啊,有了《挪威的森林》

写长篇小说时,我规定自己一天写出十页稿纸,每页四百字。用我的苹果电脑来说,大概是两屏半的文字,不过还是按照从前的习惯,以四百字一页计算。即使心里还想继续写下去,也照样在十页左右打住;哪怕觉得今天提不起劲儿来,也要鼓足精神写满十页。

因为做一项长期工作时,规律性有极大的意义。写得顺手时趁势拼命多写,写得不顺手时就搁笔不写,这样是产生不了规律性的。因此我就像打考勤卡那样,每天基本上不多不少,就写十页。

状态好不好,都要写十页

以我的情况,当作品在一定程度上成形后,会先让我太太通读原稿。这是我当上作家以后,从最初阶段延续至今的做法。她的意见对我而言就像音乐的“基准音”和我家里的旧音箱(失礼了)一样。我所有的音乐都是用这套音箱听的。

她的批评,有些让我觉得“的确如此”,“说不定还真是这样”。有时候要花上几天才能达成这样的认识。也有些让我觉得“不对,岂有此理,还是我的想法才对”。不过在这样“引进第三者”的过程中,我有一条独门规则,那就是“人家有所挑剔的地方,无论如何一定要修改”。

太太的意见是最基础的

有一件好玩的旧事。那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期,我写《舞!舞!舞!》那部长篇小说时的事。这部小说是我头一回用文字处理机(富士通的便携式)写出来的。

可在伦敦安定下来之后,打开一看,竟有整整一章消失不见了。我当时还没用惯文字处理机,可能是操作失误吧。

因为那一章的篇幅很长,而且是“连自己都认为写得很成功”、引以为豪的一章,无法简简单单地说上一句“呃,这是常有的事儿”就认命了。

等到这部小说成书发行后,下落不明的那一章竟又飘然现身了,原来是混入了意想不到的文件夹里。

提心吊胆地重读了一遍,先说结论:后来改写的版本显然出色得多。

文章果然是要修改

第七章彻底的个人体力劳动

小说《挪威的森林》的开头部分,是在希腊各地咖啡馆的小桌上、轮渡的座椅上、机场的候机室里、公园的树荫下、廉价旅馆的写字台上写的。

在罗马的文具店里买来便宜的笔记本(从前的说法叫“大学笔记簿”),用BIC圆珠笔写上蝇头小字。

《挪威的森林》是在各种临时场所里写的

那么,要想获得持久力,又该怎么做呢?对此,我的回答只有一个,非常简单,就是养成基础体力。获得强壮坚韧的体力,让身体站在自己这一边,成为友军。

我成为专业作家后便开始跑步(正式跑起来,是在写《寻羊冒险记》的时候),自那以来三十多年,差不多每天都跑步或游泳一个小时,已经成了习惯。

身体是持久力的基础

第八章关于学校

我的父母就是教师,我自己也曾在美国的大学里带过几个班,尽管并没有教师资格证之类。然而坦率地说,学校这东西从来都是我的弱项。

总之,阅读当时在我心中重于一切。不必说,人世间远比教科书更刺激,内容深刻的书应有尽有。

觉得学校没意思,还是看书更有趣

2018.06.18(周一)

《我的职业是小说家》 - 03

语言这东西是鲜活的,人也是鲜活的。活着的人想灵活自如地运用活着的语言,就非得有灵活性不可。

活学活用

学校体系与我自身的体系不能契合,所以上学就成了一件不太开心的事。只是因为班上有几个要好的同学和可爱的女生,我才好歹每天坚持去学校。

荷尔蒙

说到书,我就像握着铁锨往熊熊燃烧的炭窑里乱铲乱投一般,一本又一本,如饥似渴地读过各种类型的书。

太形象了

我的父母都是国语老师(母亲在结婚时辞去了工作),所以对我看书几乎没有一句怨言。尽管对我的学习成绩颇为不满,但从来没对我说过“别看什么书了,好好复习迎考”之类的话。也可能说过,但我一点印象都没有了。

不抱怨

第九章该让什么样的人物登场?

很久以前——我记得是在三十五岁前后——曾经有人对我说:“你的小说里不会出现坏人啊。”

还真是没什么坏人

写小说时让我最快乐的事情之一,就是“只要愿意,自己可以变成任何一个人”。

自己控制梦境

第十章为谁写作?

我卖掉了小店,为了能全神贯注地写作长篇小说,搬出东京的住所,远远离开都市,过起了早睡早起的生活。又为了维持体力坚持每天跑步。就这样,我毅然决然地彻底改变了自己的生活。

从《寻羊冒险记》开始,买了咖啡厅,专职写作

我原则上是所有的邮件都要过目。内容太长的话,就只得一目十行匆匆读完,但总之发来的邮件无一遗漏,全都看过。

还给大约十分之一的来信写了回信。或回答提问,或帮人出出主意,或针对留言写一点感想……

对读者来信很认真

常常收到来自读者的有趣的信,类似这种内容:“读了村上先生您的新书,感到好失望。非常遗憾,我不太喜欢这本书。不过下一本书我一定会买的。请您加油!”老实说,我很喜欢这样的读者,觉得十分难得。因为这里面毫无疑问有一种“信赖的感觉”。我想,为了这些人,必须扎扎实实地写好下一本书,并发自内心地希望这本书能得到他或她的欢心。只不过“不可能让所有的人都开心”,所以实际会怎样,连我自己也不清楚。

可爱的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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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很普通,算是顺口溜,但是感情真挚,关键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因为厚道,就这样被写入了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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